万寿园物业服务项目(第三次)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阳光采购平台确认并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3月20日9点00分(**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2.项目名称:万寿园物业服务项目(第三次)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采购单位:****
5.预算金额:558276元人民币/年
6.最高限价:558276元人民币/年
7.采购需求:
| 包号 |
采购条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服务区域 |
最高限价(元人民币) |
| 1 |
万寿园物业服务项目(第三次) |
1 |
年 |
万寿园 |
558276 |
8.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12个月或服务金额达到558276元。(以先达者为准)。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6.1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或被“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的,****政府采购活动。如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日期前已完成信用修复,且相关处罚期限已满或已被移除出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可以****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证明其信用修复情况。(以投标截止日为查询时点)标书代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政府采购活动。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承接本项目服务的企业须是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2月27日00点00分至2026年3月5日23点30分
地点:登入阳光平台注册报名,网址为:(https://www.****.com/)
方式:采购文件登录**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s://www.****.com/)供应商系统网上下载。供应商操作参见首页“服务中心-操作指南”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标书代写
时间:2026年3月20日9点00分(**时间)
地点:****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标书代写
递交方式:现场递交
五、开标时间和地点:标书代写
1、开标时间:2026年3月20日9点00分(**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标书代写
2、地点:****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标书代写
六、公告发布媒介
**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s://www.****.com/)、****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en)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凡下载本采购文件的单位,必须就此采购项目的相关事宜详细咨询(如需参考资料可与采购单位或代理机构联系)。否则参与投标人即被视为已经充分了解了采购方的需求,成交后承担采购文件范围内的所有要求(参加采购活动前如有不明之处应向采购单位或代理机构详细了解)。
2、保证金及采购代理服务费:详见招标文件。
3、****银行、保险、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公司名义参加投标活动,****公司账户转入。投标文件中需要法人代表授权或签署的,****公司负责人授权或签署。若分公司****公司授权书。
4、以上告知内容如有变动,将在相关网络媒体上另行通知。
5、本项目为国有企业采购,流程参照相关法规执行,最终解释权属于采购人和代理机构。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联系人:叶先生
联系电话:0793-****357
详细地址:**省**市**区三江大道108号慧谷大厦8楼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项目联系人:朱女士
联系电话:188****0913
地址:**市**区带湖路46号-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