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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基本信息
| 项目编号 | **** | 项目名称 | **酒家旅店一层部分及二至三层物业 |
| 起始日期 | 2026年02月27日 00时00分00秒 | 结束日期 | 2026年03月04日 18时00分00秒 |
资产信息
| 资产现状 | 其他 | 地址 | **省**市**区大浪街道**路40号102 |
| 面积/数量 | 823.17平方米 | 权属情况 | 有房产(土地)证 |
| 资产性质 | 其他类 | 是否涉及优先承租权 | 否 |
招租信息
| 是否允许转租,分租 | 不允许 | 出租期 | 5年 |
| 响应有效期 | 90个自然日 | 免租期 | 3个月 |
| 签订合同期限 | 《成交通知书》出具后5个工作日 | 招租底价 | 21,715.25元/月(二至三层25元/㎡/月; 一层50元/㎡/月。) |
| 租金支付方式 | 月付 | 是否允许承租方进行二次装修 | 承租方须经出租方允许并向有关部门取得相关装修许可,否则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均由承租方承担。 |
| 资产用途限定 | 商业 | ||
| 履约条件 | 1.出租方以物业现状租赁给承租方使用。承租方完全充分了解并接受所租物业及附属设施设备等的历史及现状,同时清楚并愿意自行负责维修出租方移交物业时现存和承租方使用物业期间发生的影响物业安全、正常使用的损坏或故障,并承担其投资装修及经营的一切风险。 2.承租方需承诺对物业现存的房屋钢筋裸露处及漏水部位进行修复,对消防栓管径过小、电线及插座老化、烟感器失效等进行改造。以上修复及改造均需达到安全使用验收标准,以上安全隐患承租方应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或投入使用前完成全部整改。并承诺在使用过程中出现的安全隐患进行整改,保证物业及其设备设施的完好且能正常使用。 3.装修押金:承租方需在装修施工开始之日前5日内向出租方交纳装修押金1万元。装修押金的返还条件:装修工程验收合格,出租方收到承租方返还押金申请5个工作日内,出租方依照约定扣除有关款项后将剩余装修押金一次性无息返还承租方。 4.租赁期间,承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减免租金,物业不允许转租,承租方亦不得将物业整体转让第三方经营使用。 5.在租赁期内,承租方必须做好物业的一切消防、安全生产、劳动用工工作,如有发生消防及其他安全事故、劳资纠纷或经济纠纷,一切经济损失及相关责任由承租方负责。 6.承租方逾期交纳租金、押金或者其他费用,未达到合同解除条件或者虽达到合同解除条件但出租方未解除合同的,每逾期一日,承租方应当按照日租金金额的两倍向出租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30天,则视承租方不履行本合同,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押金不退;承租方除应按上述规定支付违约金外,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抵付出租方损失的,承租方还应负责赔偿。 7.合同期满后或因承租方违约迫使出租方单方解除合同的或合同期内承租方提前终止合同的,一切固定资产(包括承租方投入的所有的不动产(包括附着物)、装修设施、水电设施、消防设施等)均无偿归****办公室等可移动设施除外)。 8.如因城市更新、政府征用、政府项目等,****政府或开发商收购、收回、拆除,《合同》无条件终止,承租方不能向出租方提出任何赔偿要求,租赁房屋、土地有关的赔偿、补偿归出租方所有,与承租方无关。如政府或开发商同意给予承租方补偿,****政府或开发商协商,但不因此影响合同的终止,且承租方不得以此为由迟延搬离物业。****政府或开发商规定的期限搬离,****政府或开发商没有限期拆迁,承租方仍在继续使用租赁房屋时则出租方有权继续按合同规定收取租金至承租方搬离现场之日止。 9.承租方须按照《**市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和产业导 向目录(2016年修订)》要求,严禁用于粉尘作业、危险化学品、电镀(线路板)、喷涂、油墨加工、家具制造、纸箱印刷制造、泡沫彩钢板加工等严重浪费**、污染环境、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公共安全等事故风险高的生产作业,否则视为违约;出租方有权提出整改意见,或者单方解除本合同,并没收租赁、水电押金,收回物业。 10.若租赁物业属工业厂房的构(建)筑物,承租方所安装使用的设备设施和生产规模必须符合建筑设计规范和承重要求,二楼以上禁止安放超过350公斤/m2的冲压等各类重型机械设备。其它用途的物业,承租方不得安装或存放超过该物业建筑设计承重标准的设备和物品。 11.中选人需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如中选人不按约定时间签订租赁合同,则视为中选人自愿放弃中选项目,中选人交纳的竞价保证金将被没收归出租方所有,交易服务费用不予退还。 12.物业使用应满足:①非污染、噪音等不符合环境卫生要求的;②非国家明令禁止生产和经营的;③消防、环境卫生等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④经营企业须提供本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管理组织管理架构等,配备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等,符合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在经营过程中如违反规定应按国家相关政策整顿处理,拒不整改的,出租方有权终止合同并不需负任何责任赔偿。 13.如房屋经检测发现存在主体结构质量问题的,出租方与承租方一致同意:自加固开始至加固结束期间,出租方不收取需加固部分房屋的租金,未加固的房屋承租方应继续缴纳租金,同时租期不变;承租方无条件配合出租方进行房屋安全加固整改(包括场地清场等工作);承租方放弃主张在加固期间的一切权利,包括但不限于预期利益损失和实际损失赔偿。 14.出租方以物业现状租赁给承租方使用,本物业无消防验收文件。允许承租方对物业进行二次装修,但需报出租方书面同意。 15.如竞价人竞价取得该物业的承租权,签订租赁合同的期限从出租方完成清场且正式向中标竞价人移交物业时算起。出租方将在招租确定成交方后30天内完成清场,如因原承租方原因未能如期完成清场,出租方将启动诉讼程序进行清场。启动诉讼后,出租方与中标竞价人签订的合同自动解除,竞价保证金和履约押金均无息退还,交易服务费不予退还,双方互不追究相关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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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补充说明 | 租金一月一付。 招租面积:823.17㎡(其中:一层面积45.44㎡;二层面积429.71㎡;三层面积348.02㎡) 最终承租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收到交易服务费且最终承租方与招租方签订合同后,在办理退还交易保证金手续次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不计息原路返还。 未被确定为承租方的意向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结果公示期满且无异议后,在办理退还交易保证金手续次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不计息原路返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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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费用相关信息
| 履约保证金金额 | 租赁保证金:二个月租赁押金、一个月安全生产风险保证金。水电保证金:2000元。 | 其他 | 水费、电费,由承租方按实际缴纳,固体废物垃圾自行处理 |
交易方式
| 交易方式 | 公开竞价(多轮报价) | ||
| 公告期满,仅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 经出租方领导班子审定后,可采取直接出租或终止公开招租行为,重新招租。物业最终成交价不得低于物业招租底价。若无人报名竞价,经出租方领导班子审批后,可重新按原方式组织公开招租。该招租程序最终解释权归出租方所有。 | ||
| 公告期满,无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 由出租方决定招租程序,程序有以下两种方式:1、不变更招租条件,每次**信息公告期限不少于5个工作日(具体公告期限以出租方要求为准),未征集到则继续**公示期直到征集到意向方。2、直接终止公开招租行为,重新进行公开招租。该招租程序最终解释权归出租方所有。 | ||
报名须知
| 报名方式 | 同时支持线上和线下报名 | ||
| 潜在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 1.须在中华人民**国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企业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自然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手印)。 2.信用不存在污点,不得有不良信用记录或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须提供承诺书)。 3.不接受联合体竞租。 4.禁止经营或储存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放射性危险物品、电镀、污染、噪音、粉尘、模具、印刷等行业,禁止经营法律、法规及地方政策禁止经营的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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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 企业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报告或截图并加盖公章; (3)信用中国查询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打印件或截图并加盖公章; (4)资格条件第2、3、4条相关承诺函(格式自拟); (5)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核原件); (6)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如有,核原件); 自然人提供以下材料: (1)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手印; (2)资格条件第2、3、4条相关承诺函(格式自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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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格审查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加急标书代写 | 2026年03月04日 18时00分00秒 | ||
交易保证金
| 金额 | 33,000元 | ||
| 收款信息 | 请有意向的潜在承租方登录阳光租赁平台,根据平台操作指引选择有意向的招租项目进行报名和缴纳招租保证金(阳光租赁平台地址:https://trade.****.com/ggzy/center/#/login) | ||
| 交易保证金交纳截至时间 | 2026年03月04日 18时00分00秒 | ||
交易机构信息
| 名称 | **** | 地址 | **市**区**街道**东路40号 |
| 联系人 | 龚经理;龙经理 | 联系方式 | 0755-****8321;0755-****9844 |
出租方信息
| 名称 | **** | ||
| 地址 | **市**区大浪街道**老街8号福和居201 | ||
其他
| 特殊事项说明 | 1.本次公开招租的行为是参照《**区属国企物业招商招租管理办法(2025年修订)》(深宝国资[2025]42号)有关文件规定的程序进行。交易机构仅负责交易程序的组织工作。 2.出租方在招租公告及招租文件中关于招租物业的描述情况是其真实的意思表示,因上述物业产权情况及描述情况存在的瑕疵,出租方与原承租方的相关物业纠纷,出租方根据原合同及相关规定确定“优先承租权人”的相关事项均与交易机构无关。 3.若因搬迁、检测等因素未按招租规定的时间期限交付的,不属于招租人违约,以实际交付时间计租。 4.交易机构按照约定提供交易服务,但因出租方与承租方未按照最终确定的条件及时签订书面合同,或者非交易机构原因导致本次交易终止的,交易机构有权不予退还交易服务费,或要求出租方承担交易机构已提供服务的合理费用。经出租方书面确认,承租方出现要被没收交易保证金的情形时,若交易机构尚未收取交易服务费的,可以在交易保证金中扣除交易服务费;已收取交易服务费的,没收的交易保证金由出租方按相关规则处置。 5.交易服务费须按以下标准收取:《****集团有限公****交易中心)业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深交易〔2023〕69 号)。 6.意向承租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违约,交易机构有权对保证金进行处置,包括取消中标(成交)人资格,已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交易机构在扣除交易服务费后按照出租方要求处置剩余保证金。给交易机构造成损失的,中标(成交)人应当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一)在交易公告规定的投标/响应截止后撤销交易文件或者作出撤销交易实质行为的; (二)在被确定为成交人后无故放弃中选资格或存在未按交易文件要求签订合同等不参与后续交易活动情形的; (三)经相****委员会认定响应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的; (四)经相****委员会认定响应方提供虚假主体材料或证明文件的; (五)存在其他违法违规或违反交易文件约定情形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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