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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2月26日-2025年3月3日(5天)。
联系电话:0467-****509(环评排放室)
通讯地址:**省**市**市**东街127****环境局
邮 编:158400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内容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 | ****生物质锅炉建设项目 | **市**镇东****粮库院内) | **** | 锅炉房利旧,**10t/h燃生物质蒸汽锅炉1台;**危险废物贮存点;燃料存储间、灰渣库依托原有建筑等。 | 施工期、运营期拟采用的环保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