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学校)实训耗材采购选聘供应商项目
三、中标信息
第一中标供应商名称:****
评审总得分:92.40分
第二中标供应商名称:****公司
评审总得分:90.80分
第三中标供应商名称:**精芯****公司
评审总得分:90.00分
四、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五、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或质疑,递交方式:
书面形式递交。按采购公告载明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向其提出。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①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②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③被质疑人名称;
④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⑤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⑥必要的法律依据;
⑦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①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②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③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④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⑤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六、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名 称:********学校)
地 址:**市**区双墩路1199号
联系方式:刘南、175****98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
地 址:******商贸城29号楼
联系方式:焦平伟、136****8529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刘南(采购人)、焦平伟(采购代理机构)
电 话:175****9891、136****85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