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若意向承租方不是所投报品牌的持有人****公司,在提交承租申请材料时,须同步按以下要求提交材料:
2-2.若意向承租方
经营品牌的门店为自有物业的,则报名时须提供该品牌门店的地址、实景照片、相关房产证明,并书面承诺其在产权证所载物业运营及管理零售品牌门店。
3.意向承租方拟在本次出租标的经营的品牌(以下简称所投报品牌)须符合本项目经营类别的释义。意向承租方提供书面承诺函,承诺所投报品牌符合本项目经营类别的释义。
4.意向承租方报名时须提供品牌投报情况表(详见附件《品牌投报情况表》)。
5.有控股及管理关系的意向承租方不能同时报名参与同一个项目。若有控股及管理关系的意向承租方同时报名本项目的,则视为有控股及管理关系的意向承租方同时放弃本项目的报名资格。注:“控股及管理关系”需同时具备“存在利害关系”与“可能影响公正性”两个条件。主要情形包括: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不同单位,不得参与报名同一项目。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单位负责人既包括了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又包括厂长、董事长、执行董事、经理、投资人、合伙人等主体。
(2)存在控股及管理关系的单位不得参与报名同一项目。“存在控股及管理关系”指控股关系或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主体之间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
6.********公司商业诚信黑名单中的企业,该企业所控股的其他企业,黑名单中企业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配偶所控股(含绝对控股与相对控股)的企业或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企业不具备参与本项目的资格(本条所指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含自发布招租公告之日前十年变更前后的相关人员。),以意向承租方报名时提供《承诺函》为准。
7.意向承租方一经提交承租申请并缴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已充分了解并接受出租标的的现状,完全理解并接受****网站发布的本出租标的出租信息公告所披露的全部内容和招租项目要求。
8.承租方须按出租方拟定的租赁合同文本签订交易合同,并按合同约定支付价款。若承租方未按上述要求签订合同,视为承租方不按照事先确定的条件签订合同,出租方有权按照相关规定没收承租方已经交纳的交易保证金。
9.其他承租方应履行的义务具体详见本公告所附租赁合同文本。
10.承租方
须在出租方的中选通知书出具之日次日起3个****银行汇款形式向出租方支付合同履约担保金。
(合同履约担保金=(月租赁费单价+月保底经营权转让费单价+月综合管理费单价)×场地面积)。
注:月综合管理费单价为85元/m2﹒月。
10-1承租方应按出租方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缴纳合同履约担保金后,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若承租方未按约定缴纳履约担保金,出租方有权取消承租方承租资格,项目终结,并没收承租方已经交纳的交易保证金。
10-2.承租方须按出租方要求在办理场地移交后3个工作日内协商签订租赁合同事宜,若承租方未在规定限期内签订租赁合同的,出租方有权没收承租方的交易保证金,并取消其承租资格,出租方有权书面通知南方产权将承租方已经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全额划转至出租方指定账户,无须征得承租方同意。
10-3出租方在承租方支付合同履约担保金之日起5个自然日内移交经营场地,具体移交时间以出租方通知为准。
11.承租方需承诺服从出租方统一账户收银相关要求(包括POS系统及监控要求等),接受监管。承租方应在开业前按要求完成相关手续办理。
11-1原则上除零售和零售业态中的国际一线品牌及知名连锁品牌以外,承租方均须按要求使用****机场POS系统。
12.本项目禁止转租。同时满足以下三种情形的,将被视作“转租”:
(1) 承租方与第三方未共同承担经营风险;
(2) 承租方和第三方约定了保底或固定收益;
(3) 承租方将合同权利义务全部转移至第三方。
13.承租方须按以下要求向出租方提供符合经营类别的相关证明材料:
13-1承租方须提交合法有效的授权文件(如**协议)。
13-2承租方须对提交材料真实性负责,出租方保留对承租方追责权利。
14.意向承租方须遵守《********事业部同城同质同价管理办法》,并承诺服从机场方“同城同质同价”管理要求。
15.装修免租期及撤场要求:
15-1承租方须按出租方要求对本项目出租标的进行装修、整体设计形象升级,在进行装修前,承租方须向出租方提交装修方案,装修须遵守出租方装修管理要求,出租方有权根据管理需要要求承租方修改装修方案。装修免租期自场地交付日起15天,如承租方在装修免租期内完成装修,则以实际开业日期计收合同费用。
15-2.承租方应按出租方要求办理相关撤场手续。收到出租方的撤场通知后,承租方应按出租方要求自行清空可移动的自有物品,或将场地恢复为毛坯状态,并在租赁合同终止之日前将场地交还给出租方。未经出租方允许,****商铺框架、卷闸门、天花、地板和消防设施等店内基础设施,上述基础设施承租方应无偿移交给出租方。
15-2-1承租方撤场期限的天数为3天。
15-3.在装修免租期内,如承租方提出解除合同或因承租方违约导致出租方解除经营**合同的,则除承担经营**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外,承租方还应按实际使用天数向出租方缴纳免租期的合同费用。
16.本项目出租标的营业时间要求详见附件《标的情况》,承租方应无条件服从和配合出租方对营业时间的要求,并须在全营业时间内保证商品的稳定供应。营业时间应与机场航班运作时间同步,不同区域有不同的营业时间要求,基本营业时长不低于15小时。如遇春运、大面积航班延误等特殊时期或根据出租方运行管理要求须**营业时间的,承租方应遵守机场关于临时变更营业时间的要求。
17.承租方须在正式开业前完成本次出租标的营业执照及卫生许可证的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