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灵犀移动营销平台建设项目客户集市二阶段配合改造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一、项目信息
1.项目名称:**银行灵犀移动营销平台建设项目客户集市二阶段配合改造
2.拟采购对象的说明
灵犀移动营销平台建设项目客户集市二阶段配合改造,针对新增需求的开发、测试及上线。
3.单一来源采购原因及相关说明
客户集市二阶段配合改造需求在系统功能上需和一阶段保持一致,技术上接口数据模型设计、JCM调度设计以及存储过程开发模式要与一阶段保持一致,同时业务功能上二阶段新增功能与已上线功能存在交集,部分需使用已上线的数据结果和统计方式。目前二阶段开发测试时间紧张,如果更换厂商,需重新熟悉上线的相关业务需求,开发流程和技术口径,会增加额外的时间成本,交付效率和交付质量存在风险。同时满足《**银行集中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第二十四条第三款要求: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本项目采取单一采购方式进行。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1.供应商名称:****
2.供应商地址:北****开发区嘉创路5号1号楼8层918-A5
三、专家论证意见(不少于三名行业技术专家)
| 专家姓名 | 工作单位 | 职称(职务) | 论证意见 |
| 丁婷 | ****学院 | 副教授 | 见附件 |
| 刘铁铭 | ****大学 | 教授 | 见附件 |
| 张佩英 | ****学院 | 副教授 | 见附件 |
附件:《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专业人员论证意见》
四、公示期限
2026年2月27日8时30分至2026年3月4日17时00分(**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五、异议反馈时限
2026年2月27日8时30分至2026年3月4日17时00分(**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六、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潜在供应商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异议反馈时限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异议(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代表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异议将不予受理。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
地址:**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22号
联系人:张经理
联系电话:0371-****7397
招标代理:****
地址:**市**区**东路21****广场B区1806室
联系人:张凯慧、杨帅鑫、崔钟文
联系电话:159****6137
邮箱:****@163.com
2026年2月26日
附件:《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专业人员论证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