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124********527666M | 建设单位法人:闫宏宪 |
| 李强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 |
| **市伊滨区立雪路以南、吉庆路以北、李村大街以西、提驾庄路以**域 |
| ****医院建设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108-医院;****防治院(所、站);妇幼保健院(所、站);急救中心(站)服务;采供血机构服务;基层医疗卫生服务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Q8411-Q8411-综合医院 |
| 建设地点: | **省**市伊滨区 立雪路以南、吉庆路以北、李村大街以西、提驾庄路以**域 |
| 经度:112.5778 纬度: 34.625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2-04-02 |
| 洛环审〔2022〕12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 2025-06-10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165897.4 |
| 869 | 运营单位名称:****医院 |
| 124********527666M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 914********457982W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914********8764522 | 竣工时间:2025-05-31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6-01-21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2-25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detail/2?id=60121qUnS4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总建筑面积201498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36961m2,地下建筑面积64987m2,编制床位1550张,****医院门急诊楼、医技楼、1#、2#病房楼、高压氧舱、污水处理站及一期地下车库。 | 实际建设情况:总建筑面积214319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41428m2,地下建筑面积72891m2,编制床位1550张,****医院门急诊楼、医技楼、1#、2#病房楼、高压氧舱、污水处理站及一期地下车库。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进院、挂号、候诊、就诊、诊断处理、住院治疗/出院 | 实际建设情况:进院、挂号、候诊、就诊、诊断处理、住院治疗/出院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废气。按《报告书》要求,配套建设各项废气污染治理措施。 餐厅废气经“机械滤网+静电式+等离子”复合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由门急诊楼设置的专用油烟烟道引至楼顶排放。应满足**省地方标准《餐饮业油烟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604-2018)标准要求; 污水处理站产生的臭气经收集并由高效生物除臭处理装置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有组织达标排放,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标准要求。 2.废水。项目要采用“雨污分流、污污分流”的原则,对各种废水分类进行处理。 检验废水经中****餐厅餐饮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排入化粪池预处理;其他废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均通过****处理站处理。 医院西****处理站1座,规模为1200m3/d。污水处理站的工艺为“格栅+调节池+生化一体化设备(水解酸化池+接触氧化法池)+二沉池+消毒(二氧化氯)+脱氯”(设计处理能力1200m3/d),****处理站处理后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中预处理标准后,最终****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后达标排放。 3.固废。医疗废物和废药物药品在厂区内设置危废暂存间按性质分类暴涨后贮存,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的要求进行管理,定期交有危险废物经营资质单位处置。污泥脱水后按照危险废物进行收集、贮存,定期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4.噪声。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选用低噪声设备,场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相关要求。对高噪声设备采用隔声、消声、减震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厂界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要求。 | 实际建设情况:1.废气。餐厅废气经“机械滤网+静电式+等离子”复合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由门急诊楼设置的专用油烟烟道引至楼顶排放。 污水处理站产生的臭气各构筑物池顶加盖,恶臭气体(含污泥脱水间)通过负压收集+紫外消毒+活性炭吸附+15m高排气筒排放。 2.废水。项目要采用“雨污分流、污污分流”的原则,对各种废水分类进行处理。 检验废水经中****餐厅餐饮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排入化粪池预处理;其他废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均通过****处理站处理。 医院西****处理站1座,规模为2000m3/d。污水处理站的工艺为“格栅+调节池+缺氧池+接触氧化池+混凝沉淀池+消毒(次氯酸钠)”。最终通过市政污水管网****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 3.固废。医疗废物和废药物药品在厂区内设置医疗废物暂存间按性质分类包装后贮存,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的要求进行管理,定期交有危险废物经营资质单位处置。废紫外灯管、废活性炭集中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暂存,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污泥脱水后按照危险废物进行收集、贮存,定期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4.噪声。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选用低噪声设备,场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相关要求。对高噪声设备采用隔声、消声、减震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
| 1.废气:医院启动二期工程,根据二期工程环评及批复,污水处理站规恶臭气体处理工艺为“紫外消毒+生物滤池”,为了更方便运行操作,调整“紫外消毒+活性炭吸附”该工艺仅需定期更换紫外灯管及活性炭,不需要再定期投加生物菌种及培养液。两种恶臭处理方式处理效率相当。 2.废水:①病房、门诊、医务人员、后勤人员等冲厕废水与盥洗废水分质处理,含污量较小的盥洗废水不再进入化粪池,减少化粪池容积;不再建设洗衣房,减少洗衣废水排放;中央空调调整为风冷方式,未设置水冷冷却塔,减少冷却塔废水排放;化粪池数量由7个调整为8个,总容积由原1400m3调整为532m3。 ②医院启动二期工程,根据二期工程环评及批复,污水处理站规模由1200m3/d调整至2000m3/d。 ③污水处理站消毒工序由电解食盐水现场制备二氧化氯调整为直接投加次氯酸钠消毒剂消毒,直接投加消毒剂更加便于日常操作,未导致污染物排放量增加;设置余氯在线监测装置,****处理站尾水余氯含量及时调整次氯酸钠投加量,不再设置脱氯工序。 ④原环评中采用800m3的调节池兼做应急事故池,实际建设过程中建设独立的应急事故池容积为600m3,****处理站处理规模为2000m3,根据《医院污水处理工程技术规范》(HJ2029-2013)的规定,“****医院污水处理工程应急事故容积不小于日排放量的100%,****医院污水处理工程应急事故池容积不小于日排放量的30%”。****医院,项目设置事故水池大于日排放量的30%,满足相关要求。 3.固废:污水处理站污泥消毒后进行清掏、脱水、装入密封包装袋后直接交由资质单位进行处置,日产日清,不在医院内储存,减少了危险废物储存量。未导致不利环境影响加重。****处理站恶臭处理方式的改变,增加了废活性炭及废紫外灯管的产生,经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定期交由资质单位处置,排放量为零。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按国家有关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并设立明显标志。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监测计划,定期对废气、废水、噪声进行监测,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 如果今后国家或我省颁布新的标准,届时你院应按新标准执行 | 实际建设情况:已按国家有关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并设立明显标志。已制定监测计划,定期对废气、废水、噪声进行监测。 本次验收标准按照《**省地方标准 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2555-2023)相关要求执行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 | 36.7824 | 42.4264 | 0 | 0 | 36.782 | 36.782 | |
| 0 | 8.0921 | 36.7437 | 0 | 0 | 8.092 | 8.092 | |
| 0 | 3.715 | 7.5711 | 0 | 0 | 3.715 | 3.715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1 | 污水处理站 | 《****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2555-2023) | 1座2000t/d****处理站 | ****处理站排放口废水浓度为:粪大肠菌群630MPN/L-790MPN/L、肠道病毒、肠道致病菌(沙门氏菌、志贺氏菌)、挥发酚、总氰化物均未检出,pH 7.4~7.70、COD17mg/L~22mg/L、BOD53.5mg/L~4.0mg/L、SS8mg/L~11mg/L、氨氮9.17mg/L~10.1mg/L、总氮34.2mg/L~35.5mg/L、总磷3.05mg/L~3.39mg/L、动植物油0.11mg/L~0.14mg/L、石油类0.21mg/L~0.31mg/L、阴离子表面活性剂0.199mg/L~0.238mg/L、色度3倍、总余氯1.47mg/L~1.60mg/L |
| 1 | 污水处理站恶臭气体处理装置 |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 紫外消毒+活性炭吸附+15m高排气筒 | 验收监测期间,污水处理站有组织废气氨最大排放速率为2.57×10-3kg/h,硫化氢最大排放速率为1.45×10-3kg/h,臭气浓度最大排放值为416 | |
| 2 | 污水处理站恶臭处理装置 | 《****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2555-2023) | 污水处理站封闭,恶臭气体经收集后经紫外消毒+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有组织排放 | 验收监测期间,污水处理站周界监测点浓度最大值为硫化氢浓度为0.006mg/m3、 氨气浓度为0.34mg/m3、臭气浓度<10、甲烷体积浓度3.98×10 -4%、氯气未检出 | |
| 3 | 食堂油烟净化器 | **省《餐饮业油烟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604-2018) | 机械滤网+静电式+等离子”复合式油烟净化器 | 验收监测期间,食堂油烟最大排放浓度0.3mg/m3,处理效率>95%,非甲烷总烃最大排放浓度3.30mg/m3 |
| 1 | 建筑隔声、减震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 建筑隔声、减震 | 验收监测期间,各厂界各监测点位昼间噪声测定值在52~54dB(A)之间,夜间噪声测定值在42~44dB(A)之间 |
| 1 | 源头控制、分区防渗 | ****处理站、化粪池、中和池、隔油池、排水管道、危废暂存间等区域设置为重点防渗区域;加强对废水暂存设施的检查和维护等。 |
| 1 | 医疗废物和废药物药品在厂区内设置危废暂存间按性质分类包装后贮存,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的要求进行管理,定期交有危险废物经营资质单位处置。污泥脱水后按照危险废物进行收集、贮存,定期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 设置医疗废物暂存间,医疗废物和废药物药品暂存在该处;设置危废暂存间,废紫外灯管、废活性炭暂存在该处。危废经收集暂存后,定期交由资质单位处置。污泥消毒后进行清掏、脱水、装入密封包装袋后直接交由资质的单位处置,不在院区储存 |
| 1 | 1.污水处理站采用调节池800m3作为应急事故池。2.医疗废物暂存间设置粉末灭火器等消防器材,重点防渗处理。3.高压氧舱加强管理、警示标牌 | 1.污水处理站建设应急事故池600m3,采用自动投药、数据记录专人专岗等,设置在线监测装置。2.医疗废物暂存间设置粉末灭火器等消防器材,重点防渗处理。3.高压氧舱加强管理、警示标牌 |
| 污水处理站出水通过市政污水****处理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污水处理站出水通过市政污水****处理厂 |
| / |
| 污水处理站出水通过市政污水****处理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污水处理站出水通过市政污水****处理厂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本项目新增水污染物排放总量COD:36.7437t/a、氨氮:7.5711t/a,****处理厂形成的工程减排量中进行替代。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本项目新增水污染物排放总量COD:36.7437t/a、氨氮:7.5711t/a,****处理厂形成的工程减排量中进行替代。本项目水污染物排放量未超出总量指标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本项目新增水污染物排放总量COD:36.7437t/a、氨氮:7.5711t/a,****处理厂形成的工程减排量中进行替代。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本项目新增水污染物排放总量COD:36.7437t/a、氨氮:7.5711t/a,****处理厂形成的工程减排量中进行替代。本项目水污染物排放量未超出总量指标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