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特尔年产46000吨包装材料绿色智能制造项目

审批
江苏-无锡-锡山区
发布时间: 2026年02月26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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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建设单位机构代码: 建设单位法人: 建设单位联系人: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 建设单位详细地址:
****
913********9551360顾成
王恒******区
****开发区蓉通路55号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项目代码: 项目类型: 建设性质: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 工程性质: 建设地点: 中心坐标: ****机关: 环评文件类型: 环评批复时间: 环评审批文号: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排污许可批准时间: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项目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运营单位名称: 运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单位: 验收监测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竣工时间: 调试起始时间: 调试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起始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形式: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利特尔年产46000吨包装材料绿色智能制造项目****
2021版本:039-印刷C2319-包装装潢及其他印刷
******区 ******区
经度:120.390278 纬度: 31.613056****开发区安全环保局
2022-06-13
锡开环审〔2022〕32号913********9551360001Q
2024-04-1133600
3800/
/****
913********9551360**市恒信****公司
913********329892Y2024-09-25
2025-09-082025-10-11
https://www.****.com/gs/detail/2?id=509080ZPtB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本项目建设性质为**(迁扩建),产品为包装材料与环评一致
规模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年产46000吨包装材料与环评一致
电脑调色机原环评中计划利旧1台新增1台,实际建设时,1台旧设备直接淘汰,采购先进设备,只需1台即可满足产能需求,故最终数量较环评减少1台;原辅材料用量不变,产能不变。
生产工艺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调墨、印刷烘干、调胶、复合烘干、涂蜡、熟化、分切、制袋、喷码、包装与环评一致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1、合理车间布局,采取有效隔声降噪措施,营运期确保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厂界外声环境功能区3类标准。 实施“清污分流、雨污分流”。经化粪池的生活污水与初期雨水及循环冷却水排水,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表4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中要求后排入污水管网,****处理厂处理。 采取有效的废气收集和处理措施,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量,确保各类废气的收集、处理效率等达到报告中提出的要求。1、2、3、8号车间印刷(含烘干)、复合(含烘干)、调胶工段及联合车间4楼喷码工段产生非甲烷总烃,7号车间涂蜡工段产生非甲烷总烃及颗粒物,经引风捕集、转轮吸附+RTO蓄热燃烧系统处理(颗粒物经静电除尘处理)后,与天然气燃烧废气一并通过同1根25米高排气筒FO-1排放。确保非甲烷总烃、颗粒物二氧化硫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041-2021)表1中相关排放标准,氮氧化物执行报告中特殊限值要求,4、5、6、9号车间印刷(含烘干)、复合(含烘干)、调胶工段,调墨间调墨工段,清洗间清洗工段,储罐区、化学品库、危废库原料挥发(生产期间)产生非甲烷总烃,经引风捕集、转轮吸附+VOCs回收系统处理;化学品库、危废库及储罐区原料挥发(非生产期间)产生非甲烷总烃,经引风捕集、VOCs回收系统中活性炭吸附罐处理。上述废气各自处理后通过同1根25米高排气筒FO-2排放,确保非甲烷总烃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中相关排放标准。 导热油炉采用低氮燃烧燃用天然气产生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通过1根25米高排气筒FO-3排放,确保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燃气锅炉标准。食堂产生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楼顶排放,确保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标准。4、上述各工段未捕集非甲烷总烃、颗粒物在车间无组织排放,采取有效措施,确保非甲烷总烃及颗粒物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2、表3中相关排放标准。 按“减量化、**化、无害化”的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实现固体废物零排放。废活性炭、废胶水、废导热油等按危险废物处置的要求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并按规定办理危险废物转移处理审批手续。固体废物在厂区的堆放、贮存、转移等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有关要求,防止产生二次污染。项目已按环评要求,采取了隔声降噪措施。 根据验收监测结果,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3类区标准限值要求。 企业已实施“清污分流,雨污分流”。生活污水、循环冷却水排水和初期雨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蒸汽冷凝水外售。 根据验收监测结果,本项目污水排放口中pH、化学需氧量、悬浮物、动植物油浓度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限值要求,氨氮、总磷、总氮浓度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A级标准限值要求。 1、2、3、8号车间印刷(含烘干)、复合(含烘干)、调胶工段及联合车间4楼喷码工段产生非甲烷总烃,7号车间涂蜡工段产生非甲烷总烃及颗粒物(颗粒物经水喷淋吸收,喷淋水循环使用,定期添加),经引风捕集、转轮吸附+RTO蓄热燃烧系统处理后,与天然气燃烧废气一并通过同1根25米高排气筒FO-1排放;4、5、6、9号车间印刷(含烘干)、复合(含烘干)、调胶工段,调墨间调墨工段,清洗间清洗工段,储罐区、化学品库、危废库原料挥发(生产期间)产生非甲烷总烃,经引风捕集、转轮吸附+VOCs回收系统处理;化学品库、危废库及储罐区原料挥发(非生产期间)产生非甲烷总烃,经引风捕集、VOCs回收系统中活性炭吸附罐处理后通过同1根25米高排气筒FO-2排放;导热油炉采用低氮燃烧燃用天然气产生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通过1根25米高排气筒FO-3排放;食堂产生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楼顶排放。 根据验收监测结果,有组织废气FQ-01中颗粒物和非甲烷总烃的浓度和速率、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浓度、FQ-02中非甲烷总烃的浓度和速率均满足**省《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38-2022)表1标准,同时满足环评中**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标准;有组织废气FQ-03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浓度满足**省《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385-2022)表1燃气锅炉标准,同时满足环评中《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燃气锅炉标准;厂界臭气浓度满足**市《恶臭(异味)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1025-2016)工业区标准;厂界非甲烷总烃、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浓度满足**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标准,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浓度满足**省《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38-2022)表3标准,同时满足环评中**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标准。 本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有废油墨、废胶水、废弃包装(沾染化学品)、废抹布、废分子筛、废导热油、废滤芯、废活性炭、废醇类溶剂、精馏残液,均委托资质单位处置。 本项目产生的一般固废有:边角料及不合格品、废版辊、废热熔胶、废纸箱、废包装桶(未沾染化学品),外售给物资回收单位。 部分包装桶(未沾染化学品)厂家回收。 生活垃圾由环卫清运。 变化部分为废活性炭环评中去向为厂家更换后不在厂内暂存直接厂家回收,实际为企业自行更换后即外运,委托资质单位处置。 废弃包装实际处置过程分3处去向:①供应商较近的,拆除内袋后未沾染化学品的包装桶由厂家回收后直接用于原始用途;②供应商较远的,拆除内袋后未沾染化学品的包装桶作为一般固废外售物资回收单位;③沾染化学品的废弃包装含废包装桶及内袋委托****处置。 同时,根据项目调试期间实际情况,对废分子筛、抹布及废导热油数量进行修正。 针对变动情况,编制了验收前一般变动分析报告。 所有固体废物零排放,与环评一致。 本项目危废贮存设施有5个(3个危废仓库、1个危废地埋储罐),危废仓库内地面防渗,门口设置门槛,液态危废仓库内设托盘,已采取防风、防雨、防晒、防雷、防扬散措施,加锁防盗,危废储罐为地下储罐,已设置防渗措施。产生的危险废物及时移入相应贮存场所,同时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制度,设置储存台账,如实记录危险废物储存及处理情况。贮存场所已在出入口设置在线视频监控。危险固体废弃物和一般固体废弃物分开贮存,贮存场所均已设有相应标识牌。本项目固体废物管理均已参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I8599-2020)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等相关要求执行。
涂蜡废气颗粒物处理设施由环评中静电除尘改为水喷淋,涂蜡废气经水喷淋降温易凝固,喷淋水循环使用,定期捞渣;而静电除尘装置吸附在电极上的蜡凝固后很难脱除,影响设备运行及处理效率,故水喷淋较静电除尘工艺更佳,属于工艺改进; 变动后增加水喷淋装置,喷淋水循环使用,定期添加,不产生生产废水; ①废活性炭环评中去向为厂家更换后不在厂内暂存直接厂家回收,实际为企业自行更换,不在厂内暂存,更换后直接装车,委托资质单位处置; ②废弃包装实际处置过程分3处去向:①供应商较近的,拆除内袋后未沾染化学品的包装桶由厂家回收后直接用于原始用途,不属于固废,回收合同见附件3;②供应商较远的,拆除内袋后未沾染化学品的包装桶作为一般固废外售物资回收单位;③沾染化学品的废弃包装含废包装桶及内袋委托资质单位处置;由于原辅材料包装规格较多,本变动分析报告详细统计每种规格包装桶重量,根据原辅料用量重新核算废弃包装物产生量,详见表1-4; ③同时本次变动分析根据调试期间实际情况,对废分子筛、抹布及废导热油数量进行修正;变动后全厂固废产生及处置情况见变动分析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根据《报告书》评价结论及《报告书》技术评估意见:从环保角度同意********经济开发区杨亭路东、高邓**、亿泰滑导北,实施利特尔年产46000吨包装材料绿色智能制造项目。 630m3事故应急池。根据《报告书》评价结论及《报告书》技术评估意见:从环保角度同意********经济开发区杨亭路东、高邓**、亿泰滑导北,实施利特尔年产46000吨包装材料绿色智能制造项目。 450m3事故应急池+200m3集污袋,并配备应急泵和水管,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未弱化或降低
****实际建设地点与环评保持一致,厂区内部平面布置变化,环评中导热油炉及排气筒位于联合厂房,实际为单独建设导热油炉房,仍为低氮燃烧后通过25m高排气筒FQ03排放
3、污染物排放量
污染物 现有工程(已建成的) 本工程(本期建设的) 总体工程 总体工程(现有工程+本工程) 排放方式 实际排放量 实际排放量 许可排放量 “以新带老”削减量 区域平衡替代本工程削减量 实际排放总量 排放增减量 废水 水量 (万吨/年) COD(吨/年) 氨氮(吨/年) 总磷(吨/年) 总氮(吨/年) 悬浮物(吨/年) 动植物油(吨/年) 废气 气量 (万立方米/年) 二氧化硫(吨/年) 氮氧化物(吨/年) 颗粒物(吨/年) 挥发性有机物(吨/年) 非甲烷总烃(吨/年) 油烟(吨/年)
0 0.6625 1.1577 0 0 0.662 0.662
0 1.7921 3.6405 0 0 1.792 1.792
0 0.102 0.255 0 0 0.102 0.102
0 0.0035 0.0102 0 0 0.004 0.004
0 0.146 0.255 0 0 0.146 0.146
0 0.8447 2.9124 0 0 0.845 0.845
0 0.039 0.918 0 0 0.039 0.039
0 0 0 0 0 0 0 /
0 0 0.0107 0 0 0 0 /
0 0.2817 0.6092 0 0 0.282 0.282 /
0 0 0.1869 0 0 0 0 /
0 0 0 0 0 0 0 /
0 6.1543 26.8804 0 0 6.154 6.154 /
0 0.003 0.009 0 0 0.003 0.003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化粪池+隔油池 pH、化学需氧量、悬浮物、动植物油浓度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限值要求,氨氮、总磷、总氮浓度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A级标准限值要求。 化粪池+隔油池 2025.2.20-2.21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静电除尘+转轮吸附+RTO **省《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38-2022) 水喷淋+转轮吸附+RTO 2025.3.17-3.18
2 活性炭+转轮吸附 **省《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38-2022)表1 活性炭+转轮吸附 2025.3.17-3.18
3 油烟净化 《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 (GB18483-2001)中表1及表2标准 油烟净化 2025.2.20-2.21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厂房隔声、基础减振、隔声罩等 《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功能区类别标准 建设单位已合理布置厂区总平面布局,并采取厂房隔声、基础减振、隔声罩等措施。 2025.2.20-2.21监测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固体废物在厂区的堆放、贮存、转移等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有关要求,防止产生二次污染。 本项目危废贮存设施有5个(3个危废仓库、1个危废地埋储罐),危废仓库内地面防渗,门口设置门槛,液态危废仓库内设托盘,已采取防风、防雨、防晒、防雷、防扬散措施,加锁防盗,危废储罐为地下储罐,已设置防渗措施。产生的危险废物及时移入相应贮存场所,同时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制度,设置储存台账,如实记录危险废物储存及处理情况。贮存场所已在出入口设置在线视频监控。危险固体废弃物和一般固体废弃物分开贮存,贮存场所均已设有相应标识牌。本项目固体废物管理均已参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I8599-2020)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等相关要求执行。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7 风险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项目化学品库设置0.1m高的围堰,厂内设置630m3的应急事故池、60m3的初期雨水池;严格落实环评报告中相关的应急预案和事故防范:减缓措施: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生态环境局备案。 ①化学品库设截流沟83m*0.15m*0.2m及3个收集池共2m3,截流措施有效容积4m3; ②厂内设置1座450m3事故应急池+200m3集污袋、300m3的初期雨水池;企业已建立环境风险应急管理体系和管理制度,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已备案(备案号:320205-2025-052-M)。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给水管网,依托园区供水;**雨、污水管网,依托园区污水管网;**配电房,来自园区供电电网已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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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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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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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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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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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按《**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苏环控[1997]122号)要求规范化设置各类排污口,FQ-1、FO-2安装废气在线监控设施,****生态环境局要求做好数据联网工作。本项目所有排污口已按照《**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苏环控(1997)122****环保局《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实施细则(试行)》的规定进行设置,标识规范;FQ-1、FO-2废气在线监控已安装,****环境局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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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地表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地下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环境空气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土壤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海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敏感点噪声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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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序号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请核实该项目是否存在下列情形:
1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2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3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4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5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6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7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8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9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不存在上述情况
验收结论 合格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400-688-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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