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服务点申报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6年0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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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服务体系建设,优化认定登记服务,提升认定登记质效,推动我省技术市场规模持续扩大,我厅决定开展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服务点(以下简称“服务点”)申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服务点主要职责
(一)宣传技术市场法律法规**策,挖掘符合条件的认定登记**;
(二)为服务对象提供技术合同签订指导、认定登记政策解读、认定登记材料整理、认定登记信息填报等服务;
(三)参加各级科技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培训、业务会议及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活动等;
(四)协助完成各级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其他相关工作。
二、申报条件及要求
(一)原则上为在我省注册,具有独****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内设机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
(二)从事技术转移服务工作,具有开放的服务模式,有相对明确的服务群体,运营状况良好;
(三)具有开展****服务所需的办公场所和办公条件,专职从事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相关服务工作人员不少于2人(含2人);
(四)建立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服务的服务流程、风险防控、岗位职责、财务管理等完善的组织机构和内部管理规章制度;
(五)已批准设立的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机构原则上不同时成为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服务点;
(六)申报单位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若存在弄虚作假情形,一经发现取消申请资格,并将该单位和相关责任人列入科研诚信严重失信行为记录;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七)申报单位、法人代表及负责人不得是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不得是列入项目管理严重失信记录且取消申报资格处罚时限未到期。
三、申报材料
(一)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服务点申请表;
(二)单位或所在单位法人证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三)开展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服务工作的办公场所和办公条件说明及佐证材料;
(四)从事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服务负责人、工作人员名单、简历,有关人员身份证等复印件;
(五)企业、企业分支机构为申报单位的,需提供上年度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如已有审计报告,可提供审计报告;高校、科研院所、非企业单位等内设机构为申报单位的,需提供设立批准证明复印件;
(六)申报单位对服务行为承担法律责任的承诺书;
(七)其他业绩材料(包括近两年获**誉、政府资助情况等)。
以上材料一式两份,属于复印件的,须加盖公章。
四、申报与推荐程序
(一)有意向的申报单位应以书面形式于2026年3月20日前按照管理权限向中直或省直有关单位、中央驻闽科研单位、省属高校或地方科技主管部门(以下简称“推荐单位”)提交本通知第三条所要求的申报材料,其中,企业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所在地科技主管部门进行审核推荐,国资监管部门所出资企业负责其权属企业的审核推荐;
(二)各推荐单位应对申报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进行审查核实,结合本地区工作实际,于2026年4月10日前将加盖公章的推荐函及申报材料提交至我厅,本次推荐原则上每个中直或省直有关单位、中央驻闽科研单位、省属高校推荐名额不超过2个,地方科技主管部门、国资监管部门所出资企业推荐名额不超过5个;
(三)我厅对推荐的服务点进行汇总、综合评估,遵循布局合理、服务便利原则,综合各地区各部门认定登记情况,同时兼顾国家技术转移示范机构、绩效评估良好及以上的省级技术转移机构优先标准,确定设立服务点。
五、其他事项
(一)省科技厅对全省服务点进行综合的管理、监督、培训等,各推荐单位对经其推荐设立的服务点进行日常的指导管理和监督检查。
(二)各服务点应不断创新服务方式,深入挖掘服务**,努力拓宽服务范围,持续优化服务功能,全面提升服务效能;应保守技术合同的技术和商业秘密,维护服务对象的合法权益,涉及国家安全或者重大利益需要保密的,应当采取保密措施。
(三)各服务点服务业绩,包括但不限于服务认定登记的技术合同成交额、登记数量等,每年由推荐部门联合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机构进行核实确认,经核实确认的业绩可直接采纳为省级技术转移机构三年评价的相关业绩。省科技厅每年将汇总各推荐部门核实的服务点业绩,公布全省服务点业绩,对业绩突出的服务点给予通报表扬,并将不定期组织认定登记相关业务培训活动,提升服务点服务各类市场主体的专业能力和水平。
(四)服务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推荐部门核实并申请,由省科技厅撤销其服务点资格:
1.上两个年度年均服务登记技术合同金额少于100万且年均服务登记技术合同数量少于10项;
2.经查实,在服务过程中存在虚报、造假、不诚信经营等情况;
3.因从事的经营****机关查处的;
4.不按规定时间和要求提交年度业绩总结材料的;
5.自行申请并经核准同意撤销的。
(五)鼓励支持各地各有关部门根据工作需要,****政府采购、委托等多种方式购买认定登记辅助服务,对本地区本部门所属业绩表现突出的服务点给予一定形式的激励,挖掘更多符合条件的技术合同应登尽登。
(六)我厅联系人:****建设处,联系电话:0591-****1522,地址:**市**区北环中路122号。


附件:1.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服务点申请表
2.申报单位对服务行为承担法律责任的承诺书


**省科学技术厅
2026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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