累计提交时间: 0天0小时56分0秒
累计办理时间: 0天0小时34分0秒
是否逾期: 否
答疑澄清提交
回第一步
回第一步
答疑澄清提交
回第一步
回第一步
答疑澄清提交
招标人确认
项目负责人
答疑澄清提交
招标人确认
项目负责人
| 项目编号 | **** | 统一交易标识码 | A01-123********130960B-****0214-000069-5 |
| 信息来源 | ****交易中心 | 项目所在地 | **市**区 |
| 信息发布时间 | 2026-02-26 17:06:56 | 0 |
| 序号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方式 | 估算价(万元) |
| 1 | ****A | **区西溪南旅游综合能力提****服务区提升工程(徽文创)EPCO项目 | 公开招标 | 603.52 |
|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 |
| 主要修改内容 |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区西溪南旅游综合能力提****服务区提升工程(徽文创)EPCO项目 原项目编号:**** 原公告日期:2026年2月14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1.问:请明确招标文件附录2项目负责人中若招标人同意投标人拟派本次投标项目的项目经理依法变更的,投标人须向招标人交纳多少违约金 答:招标文件附录2项目负责人中“若招标人同意投标人拟派本次投标项目的项目经理依法变更的,投标人须向招标人交纳违约金人民币30万元。” 2.问:请明确招标文件第4章合同主要条款第三部分的第14.3.2条中的运营费部分的具体内容 答:招标文件第4章合同主要条款第三部分的第14.3.2条中的运营费部分修改为:“运营公司需独立运营并承担本项目运营所需的成本,本次项目运营期限为10年,自项目验收合格次日起进入运营期。双方约定,本项目的一个完整运营年度基础营业收入界定额度为500万元。自2027年1月1日起,运营公司每年需按照营业收入的10%向招标人分红。若当年营业收入超过基础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上,超过部分按照8%收取,并保证招标人每年的分红收入最低为28万元。” 其他内容不变,给各位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地 址:**市**区西溪南镇西溪南村**大道41号 联 系 人:胡工 电 话:0559-****158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市**区**路41号铺5 联 系 人:程工 电 话:0559-****757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答疑澄清日期:2026年2月26日 |
| 电子件名称 | 电子件列表(点击查看) |
| 图纸等相关附件 | 招标文件—**区西溪南旅游综合能力提****服务区提升工程(徽文创)EPCO项目.pdf |
| 图纸等相关附件 | 澄清答疑公告.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