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中心南楼二、三楼实验室改造项目
二、项目编号:****
三、首次发布时间:2026 年 2 月 12 日
四、澄清修改公告内容:
1、原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中“3.1 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①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②特种工程专业承包资质;③满足下列资质之一即可:A、中华人民**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获准从事压力管道GC1级或GC2级压力管道的安装)B、中华人民**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获准从事压力管道GC1级或GC2级工业管道安装)资质。”修改为“3.1 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①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②满足下列资质之一即可:A、中华人民**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获准从事压力管道GC1级或GC2级压力管道的安装)B、中华人民**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获准从事压力管道GC1级或GC2级工业管道安装)资质。” 2、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项目技术负责人资历要求:“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该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单位应当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并提供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委任 的项目技术负责人 近期 (社保时间要求)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拟委任的项目技术负责人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项目技术负责人的社会保险的缴纳单位应当是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技术职称为机电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修改为“技术职称为机电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 本次澄清修改内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及招标公告的澄清、变更、补充及答疑前后不一致的,以最后时间发出的为准。
招标人(签章)
日期:2026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