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于****(迁扩建)项目竣工及调试时间公示如下:
地点:**省**市厚街镇厚街南兴路7号3号楼101室
建设单位:****
建设内容:****(迁扩建)项目位于**省**市厚街镇厚街南兴路7号3号楼101室(北纬22°54'54.030",东经113°40'25.650"),项目迁建后占地面积3035.2m2,建筑面积15576.25m2,总投资300万元,项目主要从事PVC电线、铁氟龙电线、硅胶电线的加工生产,项目环评审批加工生产PVC电线751.5吨/年、铁氟龙电线144吨/年、硅胶电线119吨/年。于2026年1月19****环境局厚街分局审批同意建设,审批文号:东环建〔2026〕154号。
调试的起止日期:2026年2月26日至2026年5月26日
建设单位联系人:王萍
联系电话:135****8455
公示载体:**建设项目环境信息公示平台:https://www.****.com/gs/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