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2月25日至2026年1月5日,我局依法对**区**村改造看丹**侧安置房项目规划设计方案进行了为期7个工作日的网上及现场公示。公示期间共收到15份公众反馈意见,通过总结归纳为8类意见,经我局研究,现就公众反馈意见进行回复并采信如下:
一、属于我局职责的意见
(一)公众反馈意见:关于建筑间距及采光相关问题。
1.关于住宅建筑间距较近、可能影响住宅采光的问题。
建设单位意见:本项目规划**楼栋之间的间距均满足《**市生活居住建筑间距暂行规定》《**地区建设工程规划设计通则》《建筑防火通用规范》《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等文件的要求。根据本项目设计单位参照《建筑**计算参数标准》(DB11/T1627-2019)进行的**分析,依方案建设完成后,周边现状住宅采光满足《住宅建筑规范》(GB50368-2005)第7.2.1条每套住宅应至少有一个居住空间能获得冬季**的要求,**时数满足《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50180-2018)第4.0.9条住宅建筑大寒日**≥2h的**标准要求。
关于幼儿园与11#住宅楼间距问题,****幼儿园屋顶造型较为复杂,屋顶最高点的高度为15.9米,屋顶北侧女儿墙的高度为13.7米,与11#住宅楼的建筑间距均满足上述相关规范的要求。
关于北门与4#住宅楼间距问题,考虑公众反馈意见,我司对北门位置进行优化调整,北门与4#住宅楼间距由原方案的23.60米优化为24.62米。
我局意见:公众意见符合法规、规范要求,予以采信。建设单位已组织设计单位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和公众反馈意见对方案及建筑高度、间距的标注进行优化。
2.关于该项目**建筑与铁路的间距问题。
建设单位意见:本项目住宅楼距离东侧铁路的距离约130米,距东北侧铁路的距离约80米,满足《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关于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的要求。本项目按照《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要求进行设计,当住宅建筑位于交通干线两侧或其他高噪声环境区域时,应根据室外环境噪声状况及规定的室内允许噪声级,确定住宅防噪措施和设计具有相应隔声性能的建筑围护结构。
我局意见:建设单位意见符合相关文件要求,予以采信。
(二)公众反馈意见:关于小区东北侧机动车出入口通行、南侧人行出入口使用的问题。
建设单位意见:本项目依据《****委员会关于**区**村改造看丹**侧安置房项目交通影响评价审查意见的函》要求,在规划丰西三号路设置两处机动车出入口,该道路的车流可通过地块西侧规划丰西二号路和地块南侧规划看丹路进行疏解。小区南侧2#大门用于小区居民出入,为本项目住宅人行出入口。
我局意见:建设单位意见满足相关文件要求,予以采信。
(三)公众反馈意见:关于总平面图标注信息的问题。
1.关于公示总平面图上绿色区域用途的问题。
建设单位意见:本项目公示总平面图上所示绿色区域为小区景观区域(包含绿植、园路、景观小品场地以及座椅、花架等园林设施)。
我局意见:公众意见、建设单位意见无重大分歧,采信双方意见。
2.关于公示图中的楼号与选房时的楼号不一致的问题。
建设单位意见:目前本项目楼栋号设置满足《**市门楼号牌管理办法》《门楼牌设置规范》的楼牌编号要求,具体楼号以最终批复为准。
我局意见:建设单位意见满足相关规范要求,予以采信。
3.关于该项目是否设置环形健身跑道的问题。
建设单位意见:本项目按照《**市居住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指标》和《**市居住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指标实施意见》(京政发〔2015〕7号)要求,设置室外运动场地。本项目景观设计方案中,在小区内设置了环形健身跑道。
我局意见:根据《**市居住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指标实施意见》(京政发〔2015〕7号),室外运动场地包括综合健身场地、健身路径等。公众意见、建设单位意见无重大分歧,采信双方意见。
(四)公众反馈意见:关于公示内容应包含项目效果图、公区装修标准等信息的问题。
建设单位意见:本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市城乡规划条例》等有关规定,对规划设计方案总平面图进行公示。本项目公共区域精装修****住建委组织召开的保障房设计方案专家评审会,公共入户区域的装修标准为瓷砖墙面、铺砖地面、涂料顶棚及局部石膏板吊顶。
我局意见:根据******委员会《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工程规划设计方案批前公众参与的通知(试行)》,需要开展设计方案审查的房屋建筑工程(涉密项目除外),在核发“多规合一”会商意见函或设计方案审查意见函前,市区两级规划自然**部门应当将拟同意的规划设计方案总平面****政府网站(市规划自然****政府网站)公示。建设单位意见符合相关文件要求,予以采信。关于该项目装修标准的问题,建议以通过住建部门审批的方案为准。
(五)公众反馈意见:关于本项目住宅层高、隔声降噪、装配式建筑实施的问题。
建设单位意见:依据《******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明确施工图审查执行新标准时间的通知》(京规自发〔2021〕17号)要求,对于共有产权住房、安置房、公共租赁住房、集体土地租赁住房等政策性住房项目适当放宽,以取得《保障性住房设计方案审查专家意见》为准,新标准正式实施日前已组织并通过保障性住房设计方案审查的项目可按原标准进行审查。本项目为回**置房项目,已于2024年9****住建委组织召开的保障房设计方案专家评审会,并取得《保障性住房设计方案审查专家意见》。本项目现按**市《住宅设计规范》DB11/1740-2020,《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50118-2010、《建筑环境通用规范》GB55016-2021等进行审查。
本项目住宅标准层层高为2.9米,首层层高为3.0米,依据上述相关规范等要求进行隔声设计,装配式建筑预制混凝土构件主要采用预制墙体、预制叠合板、预制楼梯,其中预制墙体采用非叠合类墙体构件,****工厂生产时一次浇筑成型,各类构件之间在施工现场通过现浇混凝土的方式进行连接,结合部位会根据规范要求进行了毛糙面处理,确保预制构件与现浇混凝土之间的密实;楼板构件采用预制叠合板,采用预制+现浇的方式进行结合,预制叠合板与现浇混凝土结合部位同样采用毛糙面结合的方式,确保预制构件与现浇混凝土之间的密实。
我局意见:建设单位意见满足相关规范、文件要求,予以采信。
二、不属于我局职责和与本次公示内容无关的意见
(一)公众反馈意见:关于该项目得房率的问题。
建设单位意见:住房得房率与公摊面积有关,受多种因素影响,存在一定的差异,本项目目前为方案阶段,具体以测绘备案成果为准。
我局意见:关于上述问题,建****管理部门进一步咨询。
(二)公众反馈意见:关于项目北侧桥洞通行的问题。
建设单位意见:公众反馈意见中的区域不在本项目建设范围内。
我局意见:该区域位于大井西路下穿**站改建工程铁路节点工程范围内。关于道路实施问题,****管理部门进一步咨询。
(三)公众反馈意见:关于拟建项目东北侧现状建筑搬迁的问题。
建设单位意见:公众反馈意见中的现状建筑不在本项目建设范围内。本项目住宅楼及配套楼与相邻现状建筑的间距均满足《**地区建设工程规划设计通则》《建筑防火通用规范》《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等规范的要求。
我局意见:公众反馈意见与本次方案公示内容无关。关于公众反映现状建筑的搬迁问题,建议公众向住建部门进一步咨询。
三、总平面图公布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现将上述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总平面图予以公布,公布期限自即日起至全部建设项目建成后通过规划核验之日止。本项目各项经济技术指标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最终审批为准。
特此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