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推进渔业船舶检验社会化服务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现公开选取承担渔船及执法快艇检验技术服务的企业。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服务任务概况
(一)检验对象与数量:渔船43艘、执法快艇3艘,所有船舶船长均小于10米。
(二)检验依据:须严格依据《渔业船舶法定检验规则(沿海小型船舶)》《**省渔业船舶检验技术规范》及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三)检验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船体结构、主推进系统、操舵装置、救生消防设备、信号装置及电气系统等关键项目的检验。
(四)成果要求:检验完成后,须出具规范的检验报告,并经检验机构盖章确认。所有检验报告应于检验工作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提交至****备案。
二、报名企业资格要求
(一)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
(二)具备有效的渔业船舶检验或相关船舶检验技术服务资质。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三、选取程序
(一)材料提交:有意报名的企业,请按本公告要求准备申请材料,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材料应包含:
1.项目报价单(须注明服务总价);
2.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
3.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
4.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附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按顺序编制目录、页码并装订成册,一式五份。
(二)评审选取:由****对报名企业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评审将按照“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选取报价最低的合格报名企业;若仅有一家符合资格的企业报名,则直接选取该企业。
(三)结果公示:选取结果****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3个自然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将与入选企业签订正式服务合同。
四、其他重要事项
(一)最高限价:本项目服务费用最高限价为人民币5万元整。报价超过此限额的,视为无效报价,取消参选资格。
(二)报名方式与时间:
报名时间:2026年2月26日至3月2日(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报名方式:接受现场报名或“不见面”报名。“不见面”报名需提前电话联系确认,并将纸质报名材料邮寄至报名地点(以寄达时间为准)。
报名地点:**市**区人和镇鹤亭西路30号。
报名企业需自备密封袋,在现场核对相关资料原件后,对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密封。
本次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
联系人:李先生、王先生
联系电话:020-****8005,020-****8040
五、公告期限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
2026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