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P系列高端发动机智能生产线建设项目

审批
山东-潍坊
发布时间: 2026年02月26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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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建设单位机构代码: 建设单位法人: 建设单位联系人: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 建设单位详细地址:
****
913********6765902马常海
高臣******开发区
******开发区****工厂内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项目代码: 项目类型: 建设性质: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 工程性质: 建设地点: 中心坐标: ****机关: 环评文件类型: 环评批复时间: 环评审批文号: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排污许可批准时间: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项目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运营单位名称: 运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单位: 验收监测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竣工时间: 调试起始时间: 调试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起始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形式: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WP系列高端发动机智能生产线建设项目****
2021版本:071-汽车整车制造;汽车用发动机制造;改装汽车制造;低速汽车制造;电车制造;汽车车身、挂车制造;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C3620-C3620-汽车用发动机制造
******开发区 潍****工业园一号工厂内
经度:119.20572 纬度: 36.72442****环境局高新分局
2025-04-24
潍环高书审字〔2025〕1号913********6765902001R
2025-12-0845089
400****
913********6765902******公司
****0700MA3TD6CW4Y****公司
****0705MA3N1Y909Y2025-11-09
2026-01-202026-02-24
https://www.****.com/gs/detail/2?id=60120YmCnt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改扩建改扩建
无变动
规模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年产WP系列发动机30万台年产WP系列发动机30万台
无变动
生产工艺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机加工、装配、试验、喷涂(含成套)机加工、装配、试验、喷涂(含成套)
无变化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涂装废气:喷漆室废气(漆雾)经纸盒式漆雾捕捉器处理后,与调漆室废气、流平室废气、烘干室废气、强冷室废气一起经1套“三级干式过滤器+活性炭吸附-热风脱附再生+催化燃烧装置”净化处理后,通过22m高排气筒DA003(内径2.2m)高空排放。 污水处理站废气:排气筒DA067前端废气处理措施为“水喷淋+UV光解”涂装废气:喷漆室废气(漆雾)经纸盒式漆雾捕捉器处理后,与调漆室废气、流平室废气、烘干室废气、强冷室废气一起经1套“三级干式过滤器+沸石转轮吸附浓缩-脱附再生+催化氧化燃烧装置”净化处理后,通过22m高排气筒DA003(内径2.2m)高空排放。 污水处理站废气:排气筒DA067前端废气处理措施为“水喷淋+生物除臭+活性炭吸附”
涂装废气处理设施由1套“三级干式过滤器+活性炭吸附-热风脱附再生+催化燃烧装置”升级为1套“三级干式过滤器+沸石转轮吸附浓缩-脱附再生+催化氧化燃烧装置”; 污水处理站废气排气筒DA067前端废气处理措施由“水喷淋+UV光解”升级为“水喷淋+生物除臭+活性炭吸附”;其他不变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设备:加工一车间: 曲轴孔凸轮轴孔半精镗专机1台、曲轴孔凸轮轴孔精镗专机(进口)1台、精铣前后端面及油泵空压机装配面专机1台。 加工二车间: 缸体主轴孔、凸轮轴孔半精镗专机1台、双面卧式移动工作台精铣两侧面组合机床1台、立式Ⅳ工位移动工作台精铣缸体顶面精镗缸孔组合机床2台、曲轴孔凸轮轴孔半精镗专机0台、曲轴孔凸轮轴孔精镗专机(进口)0台、精铣前后端面及油泵空压机装配面专机0台。 装试车间: IRB 6700-200/2.60机器人1台、SPS物流输送系统1套、管式除油机1台、正时齿轮-中间齿轮螺栓自动拧紧机1台、活塞上止点距离检测设备1台、四气门缸盖自动输送线1台、四气门缸盖翻转机1台、四气门缸盖锁片压装机1台。 固废:危险废物: 废活性炭产生量:21.6t/a 废过滤棉产生量:3.45t/a 无废沸石产生设备:加工一车间: 曲轴孔凸轮轴孔半精镗专机0台、曲轴孔凸轮轴孔精镗专机(进口)0台、精铣前后端面及油泵空压机装配面专机0台。 加工二车间: 缸体主轴孔、凸轮轴孔半精镗专机0台、双面卧式移动工作台精铣两侧面组合机床0台、立式Ⅳ工位移动工作台精铣缸体顶面精镗缸孔组合机床1台、曲轴孔凸轮轴孔半精镗专机1台、曲轴孔凸轮轴孔精镗专机(进口)1台、精铣前后端面及油泵空压机装配面专机1台。 装试车间: IRB 6700-200/2.60机器人0台、SPS物流输送系统0套、管式除油机0台、正时齿轮-中间齿轮螺栓自动拧紧机0台、活塞上止点距离检测设备0台、四气门缸盖自动输送线0台、四气门缸盖翻转机0台、四气门缸盖锁片压装机0台。 固废:危险废物: 废活性炭产生量:0.4t/a(污水站废气处理设施新增量) 废过滤棉产生量:7.583t/a 废沸石产生量:1.016t/5a
设备:加工一车间:变化设备搬迁至加工二车间WTR产线。 加工二车间:减少缸体主轴孔、凸轮轴孔半精镗专机1台、双面卧式移动工作台精铣两侧面组合机床1台、立式Ⅳ工位移动工作台精铣缸体顶面精镗缸孔组合机床1台;从加工一车间搬迁3台设备至加工二车间WTR产线。 装试车间:减少IRB 6700-200/2.60机器人1台、SPS物流输送系统1套、管式除油机1台、正时齿轮-中间齿轮螺栓自动拧紧机1台、活塞上止点距离检测设备1台、四气门缸盖自动输送线1台、四气门缸盖翻转机1台、四气门缸盖锁片压装机1台。 固废:由于废气处理设施升级导致危废种类及数量发生变化。
3、污染物排放量
污染物 现有工程(已建成的) 本工程(本期建设的) 总体工程 总体工程(现有工程+本工程) 排放方式 实际排放量 实际排放量 许可排放量 “以新带老”削减量 区域平衡替代本工程削减量 实际排放总量 排放增减量 废水 水量 (万吨/年) COD(吨/年) 氨氮(吨/年) 总磷(吨/年) 总氮(吨/年) 废气 气量 (万立方米/年) 二氧化硫(吨/年) 氮氧化物(吨/年) 颗粒物(吨/年) 挥发性有机物(吨/年) 氨(吨/年) 硫化氢(吨/年)
0 2.946 0 0 0 2.946 2.946
0 1.62 79.9309 0 0 1.62 1.62
0 0.0148 6.6198 0 0 0.015 0.015
0 0 0 0 0 0 0
0 0 10.9344 0 0 0 0
0 0 0 0 0 0 0 /
0 0 0 0 0 0 0 /
0 6.903 243.2265 0 0 6.903 6.903 /
0 1.23 0 0 0 1.23 1.23 /
0 9.276 29.526 0 0 9.276 9.276 /
0 0.241 0 0 0 0.241 0.241 /
0 0.0016 0 0 0 0.002 0.002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污水处理站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及《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表1A等级标准 污水处理站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外排废水能够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及《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表1A等级标准要求。本项目废水排放能够满足总量确认数据要求。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①湿式机械加工废气:湿式机械加工废气经静电净化装置处理后经18m高排气筒P湿式-1(内径1m)排放; ②试车废气:试车工序产生的试车废气经每个发动机快装试验台(30个发动机快装试验台)上自带的DOC+颗粒捕捉器+SCR处理后分别经2根18m高排气筒DA064、DA065(内径均为1.2m)排放; ③涂装废气:喷漆室废气(漆雾)经纸盒式漆雾捕捉器处理后,与调漆室废气、流平室废气、烘干室废气、强冷室废气一起经1套“三级干式过滤器+活性炭吸附-热风脱附再生+催化燃烧装置”净化处理后,通过22m高排气筒DA003(内径2.2m)高空排放; ④危废库废气:****园区现有危废库,南危废库废气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一根15m高排气筒DA165(内径0.3m)排放;存放含油污泥的污泥暂存库废气经一套水喷淋+生物除臭+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DA162(内径0.6m)排放; ⑤污水处理站废气:****园区****处理站,污水处理过程产生的废气分别经4根15m高排气筒DA067(内径0.5m)、DA068(内径0.5m)、DA162(内径0.6m)、DA163(内径0.6m)排放; 排气筒DA067前端废气处理措施为水喷淋+UV光解;排气筒DA068前端废气处理措施为生物除臭+活性炭吸附;排气筒DA162、DA163前端废气处理措施为水喷淋+生物除臭+活性炭吸附。 ⑥油化库油漆存放间废气:拟建项目漆料、稀释剂等物料储存依托现有油化库,油化库油漆存放间废气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164(内径0.3m)排放。 有组织废气: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执行《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中重点控制区浓度限值要求,烟气黑度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7其他规定中7.6(林格曼1级要求);湿式机械加工废气、试车废气中的VOCs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表1其他行业企业或生产设施VOCs排放限值要求;危废库废气以及油化库油漆存放间废气中的VOCs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5部分:表面涂装业》(DB37/ 2801.5-2018)表2中标准要求;污水处理站废气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值要求;涂装废气(包含调漆、喷漆、流平、烘干、强冷废气)VOCs、二甲苯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5部分:表面涂装业》(DB37/2801.5-2018)表2中标准要求。无组织废气: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氨、硫化氢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排放限值要求;臭气浓度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表2的浓度限值要求;VOCs、二甲苯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5部分:表面涂装业》(DB37/ 2801.5-2018)表3及《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表2标准要求;三甲苯、乙酸丁酯参照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表3标准要求。 ①湿式机械加工废气:湿式机械加工废气经静电净化装置处理后经18m高排气筒DA066(内径1m)排放; ②试车废气:试车工序产生的试车废气经每个发动机快装试验台(30个发动机快装试验台)上自带的DOC+颗粒捕捉器+SCR处理后分别经2根18m高排气筒DA064、DA065(内径均为1.2m)排放; ③涂装废气:喷漆室废气(漆雾)经纸盒式漆雾捕捉器处理后,与调漆室废气、流平室废气、烘干室废气、强冷室废气一起经1套“三级干式过滤器+沸石转轮吸附浓缩-脱附再生+催化氧化燃烧装置”净化处理后,通过22m高排气筒DA003(内径2.2m)高空排放; ④危废库废气:****园区现有危废库,南危废库废气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一根15m高排气筒DA165(内径0.3m)排放;存放含油污泥的污泥暂存库废气经一套水喷淋+生物除臭+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DA162(内径0.6m)排放; ⑤污水处理站废气:****园区****处理站,污水处理过程产生的废气分别经4根15m高排气筒DA067(内径0.5m)、DA068(内径0.5m)、DA162(内径0.6m)、DA163(内径0.6m)排放; 排气筒DA067前端废气处理措施为水喷淋+生物除臭+活性炭吸附;排气筒DA068前端废气处理措施为生物除臭+活性炭吸附;排气筒DA162、DA163前端废气处理措施为水喷淋+生物除臭+活性炭吸附。 ⑥油化库油漆存放间废气:本项目漆料、稀释剂等物料储存依托现有油化库,油化库油漆存放间废气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164(内径0.3m)排放。 验收监测期间,各排气筒中的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能够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中重点控制区浓度限值要求,烟气黑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7其他规定中7.6(林格曼1级要求);湿式机械加工废气、试车废气中的VOCs能够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表1其他行业企业或生产设施VOCs排放限值要求;危废库废气以及油化库油漆存放间废气中的VOCs能够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5部分:表面涂装业》(DB37/ 2801.5-2018)表2中标准要求;污水处理站废气氨、硫化氢、臭气浓度能够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值要求;涂装废气(包含调漆、喷漆、流平、烘干、强冷废气)VOCs、二甲苯能够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5部分:表面涂装业》(DB37/2801.5-2018)表2中标准要求。VOCs、颗粒物、氮氧化物能够满足总量确认指标要求,排气筒DA064、DA065中氮氧化物及排气筒DA003中VOCs均能够满足排污许可年许可排放量限值要求。验收监测期间,厂界颗粒物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氨、硫化氢能够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排放限值要求;臭气浓度能够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表2的浓度限值要求;VOCs、二甲苯能够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5部分:表面涂装业》(DB37/ 2801.5-2018)表3及《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表2标准要求;三甲苯、乙酸丁酯能够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表3标准要求。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减振、隔声、消音 ****园区东厂界、南厂界和北厂界声环境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西厂界(光电路路段部分)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西厂界(永惠路路段部分)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周围敏感点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 减振、隔声、消音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所在区厂界噪声昼间最大值为59dB(A),夜间最大值为49dB(A),高新园区东厂界、南厂界和北厂界声环境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西厂界(光电路路段部分)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西厂界(永惠路路段部分)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声环境保护目标处噪声监测值昼间均低于60dB(A),夜间均低于50dB(A),周围敏感点声环境质量均能够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要求。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项目产生的废包装材料(废切削液桶、废油性漆桶、废稀释剂桶、废试剂瓶、废胶瓶等)、废铁质油桶、沾染切削液的边角料及金属碎屑、研磨渣、漆渣、粘油棉纱等含油废物、废切削液、切削液过滤泥渣及滤布、废矿物油、含油过滤材料及油泥、废催化剂、废活性炭、废纸盒、废过滤棉、含油污泥属于危险废物须交由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理单位处理(满足利用过程豁免条件的可外售综合利用),需设置危险废物暂存库并按规范暂存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产生的废铁屑、废清洗剂桶、废包装、废水性漆及固化剂桶等一般固废统一收集后外售。 项目产生的DOC装置废催化剂、CO装置废催化剂等危险废物由危废库暂存后,交由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理单位处理(满足利用过程豁免条件的外售综合利用);产生的废包装材料、废清洗剂桶等一般固废统一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7 风险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针对项目特点,制定完备的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及环境保护设施操作规程,落实环境风险防范、应急及监控等措施,将事故风险环境影响降到最低。 企业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备案,配备必要的应急设备,定期开展环境风险应急培训和演练,发现隐患及时处理,确保环境安全。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储运工程、公用工程及部分环保工程均依托厂区现有储运工程、公用工程及部分环保工程均依托厂区现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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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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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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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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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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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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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地表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地下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环境空气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土壤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海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敏感点噪声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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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序号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请核实该项目是否存在下列情形:
1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2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3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4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5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6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7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8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9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不存在上述情况
验收结论 合格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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