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金胜宏鞋材有限公司年加工100万双塑料制品鞋材建设项目(一期)

审批
广东-清远-清新区
发布时间: 2026年02月26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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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建设单位机构代码: 建设单位法人: 建设单位联系人: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 建设单位详细地址:
****
****1827MAE9A4LL1D张利平
张利平**省**市**区
**省**市**区三坑镇清禅大道8号万洋众创城13号厂房501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项目代码: 项目类型: 建设性质: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 工程性质: 建设地点: 中心坐标: ****机关: 环评文件类型: 环评批复时间: 环评审批文号: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排污许可批准时间: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项目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运营单位名称: 运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单位: 验收监测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竣工时间: 调试起始时间: 调试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起始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形式: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年加工100万双塑料制品鞋材建设项目(一期)****
2021版本:032-制鞋业C1959-C1959-其他制鞋业
******区 ******区
经度:112.811944 纬度: 23.609722****环境局**分局
2025-07-22
清环**审〔2025〕18号****1827MAE9A4LL1D001W
2025-09-24500
30****
****1827MAE9A4LL1D****
****1827MAE9A4LL1D******公司
****1322MA****266T2025-12-01
2026-01-202026-02-24
https://www.****.com/gs/detail/2?id=60120Cco5M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
规模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设计年生产加工约100万双塑料制品鞋项目分二期进行建设,一期项目设计年生产加工约70万双塑料制品鞋,二期项目设计年生产加工约30万双塑料制品鞋
市场原因实行分期建设,剩余产能在后续另行组织验收
生产工艺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新增喷漆、贴合、丝印等鞋材制品加工工序新增喷漆、贴合、丝印等鞋材制品加工工序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达《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处理厂设计进水水质标准中的较严值****处理厂深度处理,最终排入石陂河;喷淋塔废水循环使用,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理。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有组织排放废气中总VOCs执行《制鞋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7-2010)第Ⅱ时段浓度限值,颗粒物执行**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厂区内NMHC无组织排放执行《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厂界无组织废气总VOCs执行《制鞋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7-2010)浓度限值,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中新扩改建二级标准限值。固体废弃物要分类并及时规范处理,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及《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的有关规定要求。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确保边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生活污水采用三级化粪池处理后经市政污水管****处理厂处理,监测结果表明:本项目生活污水排放能够满足《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处理厂设计进水水质标准中的较严值;喷淋塔废水循环使用,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市新****公司)处理。本项目喷漆工序废气经半密闭集气罩收集后统一汇集到楼顶的集气房内经“网板挡渣装置”(TA001)预处理后分别由2套“水喷淋+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2和TA003)处理后分别由25m排气筒(DA001和DA002)排放;烘干工序废气经包围型集气罩收集后由“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4)处理后由25m排气筒(DA003)排放;丝印工序废气经整室密闭负压收集后依托“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4)处理后由25m排气筒(DA003)排放;打磨粉尘经设备配套的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以无组织形式排放;贴合工序有机废气产生量较少,直接以无组织形式排放。监测结果表明:项目有组织排放废气中总VOCs排放浓度能够满足《制鞋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7-2010)第Ⅱ时段浓度限值,颗粒物能够满足**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臭气浓度能够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厂区内NMHC无组织排放浓度能够满足《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厂界无组织废气总VOCs能够满足《制鞋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7-2010)浓度限值,颗粒物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臭气浓度能够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中新扩改建二级标准限值。本项目成品包装工序产生的废包装材料收集后外售给**收购商回收利用;废布袋、布袋除尘装置收集的粉尘、废磨轮等分****公司清运处理;本项目产生的废抹布及手套、喷淋塔废水、喷淋塔捞渣、废活性炭、喷枪浸泡废水、废涂料桶等危险固废分类收集后妥善暂存在危废间中,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市新****公司)上门清运处理;本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交市政环卫部门清运处理。本项目已采取隔音、减振等噪声防治措施,监测结果表明,项目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 类标准。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3、污染物排放量
污染物 现有工程(已建成的) 本工程(本期建设的) 总体工程 总体工程(现有工程+本工程) 排放方式 实际排放量 实际排放量 许可排放量 “以新带老”削减量 区域平衡替代本工程削减量 实际排放总量 排放增减量 废水 水量 (万吨/年) COD(吨/年) 氨氮(吨/年) 总磷(吨/年) 总氮(吨/年) 废气 气量 (万立方米/年) 二氧化硫(吨/年) 氮氧化物(吨/年) 颗粒物(吨/年) 挥发性有机物(吨/年)
0 0.04 0.04 0 0 0.04 0.04
0 0.013 0.013 0 0 0.013 0.013
0 0.001 0.001 0 0 0.001 0.001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19200 19200 0 0 19200 19200 /
0 0 0 0 0 0 0 /
0 0 0 0 0 0 0 /
0 0 0 0 0 0 0 /
0 0.685 1.394 0 0 0.685 0.685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三级化粪池 《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处理厂设计进水水质标准中的较严值 已按要求建设三级化粪池设施 已委托有资质单位对项目生活污水排放口开展验收监测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喷漆废气处理设施(水喷淋+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 总VOCs执行**省地方标准《制鞋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7-2010)第Ⅱ时段浓度限值及厂界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要求;颗粒物执行**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及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周界外浓度最高点限值;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的“表1新扩改建企业二级标准”和“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厂区内无组织排放的有机废气(NMHC)执行**省地方标准《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中的“表3 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 已按要求建设2套“水喷淋+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喷漆废气 已委托有资质的检测单位对项目喷漆废气排放口、厂区无组织废气、厂界无组织废气开展验收监测
2 烘干废气处理装置(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 有机废气(总VOCS)执行**省地方标准《制鞋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7-2010)第Ⅱ时段浓度限值及厂界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要求;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的“表1新扩改建企业二级标准”和“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厂区内无组织排放的有机废气(NMHC)执行**省地方标准《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中的“表3 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 已按要求建设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用于处理烘干工序废气 已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对项目烘干废气排放口、厂界无组织废气、厂区无组织废气开展验收监测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隔音、减振等噪声防治措施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 类标准 已按要求建设隔音、减振等噪声防治措施 已委托有资质的检测单位对项目厂界噪声开展验收监测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固体废弃物要分类并及时规范处理,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及《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的有关规定要求。 本项目成品包装工序产生的废包装材料收集后外售给**收购商回收利用;废布袋、布袋除尘装置收集的粉尘、废磨轮等分****公司清运处理;本项目产生的废抹布及手套、喷淋塔废水、喷淋塔捞渣、废活性炭、喷枪浸泡废水、废涂料桶等危险固废分类收集后妥善暂存在危废间中,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市新****公司)上门清运处理;本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交市政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7 风险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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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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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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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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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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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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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地表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地下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环境空气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土壤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海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敏感点噪声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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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序号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请核实该项目是否存在下列情形:
1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2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3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4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5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6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7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8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9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不存在上述情况
验收结论 合格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