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省
LED显示屏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
一、项目名称:LED显示屏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
三、项目概况:
1、项目内容:LED显示屏采购项目(详见询价文件)
2、项目最高限价:17.24万元(1.85万元/㎡)
3、项目采购数量:共需采购1个LED显示屏(分辨率256*128px、点间距P1.25、刷新率3840、应用场景室内)共计9.32平方米。
4、物资到货地点:**省**市
5、项目要求:详见简易询价函
四、报价人资格条件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且为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注册的非外资独资或非外资控股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
(五)生产商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销售商须具电力电缆类相关经营许可证。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七)投标供应商一般不得使用****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的供应商)的产品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确需配套使用的,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确需配套使用”的情况说明,且选用产品的合计金额不得超过项目总金额的30%,否则投标无效。投标供应商在选择投标产品时,须通过军队采购网查询、向配套产品生产企业函询等方式,确认选用产品是否属于被禁止供应商或禁止范围产品,因选品问题导致的投标无效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五、报价时间、地点、方式
(一)报价截止时间:2026年3月5日8时前标书代写
(二)发售地点:**省**市**县
密封报价邮寄或现场送达(邮件不接受到付)
(三)供应商报价需要提供的资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授权委托书、全部报价资料须有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按要求签字并加盖单位鲜章,完全密封后邮寄(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3.报价表;按照报价材料进行填写(详见附件:供应商报价表)
(四)成交原则
截至报价截止时间,采购人收齐各供应商报价文件,在全程录像的环境下,统一组织开启报价,按照评审后的最低价法确定供应商。若最低价格不唯一,则按照注册资本进行排名,注册资本第一的确定为成交供应商标书代写
六、公告发布媒介
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cn)内外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郭先生
电 话:190****6127、0352-****125
围标串标和虚假投标问题线索征集联系人:刘先生 0352-****033
2026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