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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基本信息
| 项目编号 | **** | 项目名称 | ****学院****医院自助售卖柜机位招租项目 |
| 起始日期 | 2026年02月27日 09时00分00秒 | 结束日期 | 2026年03月11日 18时00分00秒 |
资产信息
| 资产现状 | 未租 | 地址 | **省**市**区朗山路12号医疗楼 |
| 面积/数量 | 39.5平方米 | 权属情况 | 有权属说明 |
| 资产性质 | 其他类 | 是否涉及优先承租权 | 否 |
招租信息
| 出租期 | 3年(合同一年一签) | 响应有效期 | 360个自然日 |
| 免租期 | 无 | 租金是否含税 | 是 |
| 签订合同期限 | 《成交通知书》出具后10个工作日 | 招租底价 | 3,690元/月 |
| 租金的递增 | 每年递增5% | 租金支付方式 | 月付 |
| 资产用途限定 | 商业(售卖柜) | ||
| 履约条件 | 1、本项目共设35个自助售卖设备位,要求摆放35台自助售卖机 (支持售卖饮品、零食、生活用品, 饮品售卖柜需同时支持冷藏、常温、加热三种功能) ,所有售卖机均需是未使用过的全新机器,承租方需提供购买合同和发票 (购买发票时间为半年内) 。 2、每台饮料自助售卖机可供选择的商品不少于50种商品;矿泉水、纯净水比例不少于 50%,其他功能性饮料占饮品比例不少于30%;饮料食品自助售卖机可供选择的商品不少于50种商品;每台机器需要保证供货,自动售卖机需及时补货,做到缺货率不高于20%,出租方不提供库房,承租方需自行解决, 售货柜缺货时,运营方需在1小时内将货品补齐。 3、自助售卖机所售日常用品,必须是全新的原装正品,质量满足国家标准,按国家要求提供三包服务;自助售卖机所售饮料、食品,必须来源于正规合法渠道,质量符合国家标准,无添加有毒有害物质, 上架时剩余保质期不少于商品包装标称保质期的三分之二,保留商品来源的相关凭证,以备出租方查验。承租方不得销售药品、医疗器械等对经营者有法定资质要求的商品。 4、非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超出《可售卖商品清单》销售商品,且承租方应保证商品销售价格不高于《可售卖商品清单》所载明的市场价。否则,承租方必须自收到出租方调价通知之日起的3个日历日内整改完毕 (清除超范围的商品/将商品售价降至市场价以下) ;承租方未按出租方要求整改的,出租方有权要求承租方支付200元/次 (件) 的违约金。 5、****医院医疗楼负一至二十层,具体摆放位置以出租方最终确定为准,承租方不得有异议。承租方不得将场地用于本项目之外的其他用途。各场地的租赁面积均包含接电等需要占用的面积,单个设备位面积约为1.5到2㎡ ,共计39.5㎡,一旦成交,双方需按照该面积计算租金,不作调整。 6、承租方应加强自助售卖机管理,防止其倾倒,以及消防安全工作及食品安全管理,承担安全主体责任,如发生安全事故,相应责任均由承租方负责,与出租方无关,造成出租方损失的,应赔偿损失。 7、自助售卖机由承租方自行负责接电及网络,所需费用及电费由承租方全额承担,由机器额定功率×0.8元/度电 (不含税) ;合同期内,如遇电价调整,或执行峰谷电价时,出租方可按当期实际电价向承租方收取电费。承租方应于每月收到电费通知后7****银行****医院对公账户支付产生的电费。 8、承租方所摆放的售卖柜须支持微信支付、支付宝支付,以及出租方收银系统和职工刷职工卡支付,并承担所有接入、兼容 (适配性) 改造所需费用 (收银系统和职工卡支付对接技术问题咨询可联系宋工 155****8899) 。 9、每台自助售卖机需在机器明显位置处张贴有效的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单位备案凭证,并附上定期的卫生检查表,检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售货机外部、取货口、头活口冷凝器、面板,要求每天清洁和检查次数不得少于2次。 10、承租方需要配置一名维护人员驻场,每台自助售卖机都要张贴有明显且有效的设备故障投诉联系方式,承租方接收到用户反映的有效投诉,必须在3分钟内作出有效的答复并处理故障。 11、摆放在出租方院内的售卖机禁止粘贴、播放无关出租方的宣传广告。 自助售卖机显示器需配合出租方的推广活动,包含但不限于公益广告,并免收出租方费用;售卖机两侧及柜面贴纸需根据出租方要求贴敷出租方指定图案及文案,且所需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12、自动售卖机销售的商品应当在机身或屏幕上明确标明价格,使得消费者在购买前充分知悉,食品饮料自动售卖机销售的商品仅可从附件售卖商品清单中选择,且不得超过出租方规定售卖价格。 13、承租方对其经营区域内环境卫生负责,不得有噪声污染、环境污染,并自愿接受出租方的监督。 14、出租方因发展需要重新调整承租方自助售卖机位置的,出租方需要指定明确位置给承租方迁移, 搬迁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15、承租方合同期限到期、主动退出以及被要求或责令退出的,须在一周内撤出所有售卖机,且不得损坏出租方场地。逾期,滞留在出租方院内的售卖机视为废弃物,出租方有权按废弃物处理。 16、租金及电费支付方式:每月10****银行缴纳方式支付当月租金及电费。 17、本项目租赁押金 (履约保证金) :50000 元。 18、承租方应依法办理正常经营所需的全部证照,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或/和**市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单位备案凭证。如需根据国家规定需取得相关的备案凭证,承租方还应在依法取得该凭证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承租方须在中选后7个工作日内取得前述经营所需的证照。否则,视为承租方放弃承租资格,出租方有权不予退还招租保证金,并重新出租物业,且无需对承租方承担任何责任。 19、自助售卖机的在售商品出现假冒伪劣、以次充好、掺杂使假、过期、发霉、变质或添加有毒有害物质等任何一种情形的,出租方有权要求承租方按上个月销售额的50%支付违约金,一年内出现两次此 类质量问题的,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 20、承租方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不得以出租方对承租方的经营活动采取了监管措施而认为出租方实际参与了承租方的经营活动,从而要求出租方分担经营风险;承租方经营出现亏损时,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出租方减免费用,亦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出租方提出索赔。 21、承租方不按时支付租金或电费,每逾期一日,承租方应就拖欠的费用向出租方支付延迟付款违约金 (延迟付款违约金=延迟支付金额×延迟日数×0.5%/日) ,且逾期支付的时间持续达到两个月的或者一年内 ( 自首次违约之日起的12个月内,下同) 出现三次延迟支付租金或/和电费的情形时, 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 22、承租方必须免费提供营业数据对接接口,上报给出租方管理平台,或提供收费系统后台的账号及密码,供出租方随时查询及审核监督。 23、承租方自愿放弃优先承租权。租赁期满,双方不再续签合同时, 出租方有权依法另行选定场地的承租方,承租方不向出租方提出优先承租权主张。 24、意向承租方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承租资格并没收招租保证金: (1)意向承租方在被确认为最终承租方后不按约定时间内签订租赁合同的; (2)与其他意向承租方进行串通报价或联合统一报价影响公平公正的; (3)提供虚假主体材料和证明文件等材料的; (4)未提供符合设备审核的购买合同和发票; (5****医院收银系统和职工卡支付接入技术方案和施工方案; (6)存在其他违约情况的。 25、意向承租方需认真阅读本招租公告及附件,并视为同意本公告及附件所示条件,如意向承租方取得承租权后在实际履约过程中违反上述条件,出租方有权取消该承租方的承租资格,履约保证金不予退回,责任由承租方全部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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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补充说明 | 本项目计算租金面积为39.5㎡,其中B1层1.5㎡ 、1层4.5㎡ 、2层1.5㎡ 、3层 1.5㎡ 、5层1.5㎡ 、6-18层2㎡/层、19层1.5㎡、 20层1.5㎡ 。 | ||
交易方式
| 公告期满,有两家(含)以上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 公开竞价(多轮报价) | ||
| 公告期满,仅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 公示3个工作日后无异议采取协议租赁,但租金标准不得低于原招租底价 | ||
| 公告期满,无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 不**公告期限,信息公告到期自行终结 | ||
报名须知
| 报名方式 | 同时支持线上和线下报名 | ||
| 潜在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 1、向承租方应为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企业,且未被吊销或注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以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查询单:http://www.****.cn/index.html)。 2、意向承租方未在“信用中国”网(www.****.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中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cn)查询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无行政处罚信息,(证明文件:意向承租方提供公告期内以上网站查询截图并加盖意向承租方公章)。 3、意向承租方须承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不允许转租、分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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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 意向承租方在办理承租意向登记手续时,须提交下列相关材料,并保证其真实、完整、有效。 企业意向承租方(以下材料须加盖公章): 1.意向承租申请书(向联交所领取);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负责人证明)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4.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如有); 5.潜在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中提及的相关证明; 6.出租方要求的其他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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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格审查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 2026年03月11日 18时00分00秒 | ||
交易保证金
| 金额 | 50,000元 | ||
| 收款信息 | 请有意向的潜在承租方登录阳光租赁平台,根据平台操作指引选择有意向的招租项目进行报名和缴纳招租保证金(阳光租赁平台地址:https://trade.****.com/ggzy/center/#/login) | ||
| 交易保证金交纳截至时间 | 2026年03月11日 21时30分00秒 | ||
交易机构信息
| 名称 | **** | 地址 | **市**区**西路3185号**智谷产业园A座18层 |
| 联系人 | 郑经理;王经理 | 联系方式 | 0755-****8234 ;0755-****1773 |
出租方信息
| 名称 | ****学院****医院 | ||
| 地址 | **市**区朗山路12号 | ||
其他
| 特殊事项说明 | 1、承租方应在成交通知书发放后10个工作日内及时与出租方沟通联系签订租赁合同事宜,并在签订合同之日起十五天内一次支付首月租金,并交纳50000元租赁押金(履约保证金)。否则视为承租方违约,出租方有权不予退还招租保证金,并重新出租物业,且无需对承租方承担赔偿责任。 2、其他条款见留存在交易实施机构的租赁合同版本,出租方有权在签订租赁合同之前对不影响租赁合同实质性条款作适当的调整。 3、水电设施等以现状移交,承租方不得以水电设施不齐全、未能满足其使用等为由,向出租方提出赔偿(补偿); 4、意向承租方报名前应充分了解物业本身及周边的相关情况,并认真研阅招租信息的全部内容,意向承租方自愿报名参加物业承租的,视为已对物业查验、知悉并且了解物业瑕疵,并同意承担该瑕疵带来的全部风险; 5、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承租方已交纳的招租保证金不予退还: 招租活动中出现下列情形的,****交易所有权不予退还意向承租方交纳的招租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不足以****交易所和/或出租方因意向承租方违约导致的损失,利益受损方可以向意向承租方进行追究。 (1)意向承租方在参与本次公开招租过程中所作出的任何保证和承诺(包括但不限于其在**联交所报名阶段、竞价阶段、委托协议及其他书面承诺中作出的保证和承诺)存在隐瞒、虚假、误导性陈述、重大遗漏、违反或未兑现其保证和承诺的; (2)意向承租方在公告截止后单方撤回承租申请的或者作出撤回承租申请实质行为的; (3)挂牌期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意向承租方不按挂牌价与报价孰高原则成交的; (4)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时,意向承租方未参加后续网络竞价、评审程序或其他竞争性交易活动的; (5)在竞价程序中各意向承租方均不应价的; (6)采用综合评审方式交易时,意向承租方的报价低于挂牌底价,或未按招租文件要求进行报价的;意向承租方不按规定提交响应文件的; (7)意向承租方未在规定的时间内签署租赁合同及相关协议的; (8)意向承租方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支付交易服务费和/或向出租方缴交租赁履约保证金; (9)意向承租方存在其他违约或违反交易规则、招租公告及相关交易文件要求情形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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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监督电话 | 0755-****0834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