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单位: | 成文日期: |
| 标 题:********风电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 |
| 发文字号:来环审〔2025〕13号 | 发布日期:2026年01月20日 |
**陆****公司:
报来的《****风电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项目代码:****)性质为**,地点位于****市**县**镇、马坪镇境内,场址中心地理坐标约为北纬23.****0982°,东经109.****7787°。
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共设置17个风机位,其中12台为单机容量6.25MW风机及1台单机容量5.0MW风机,4台为备选,规划装机容量80MW。项目不建设储能设施,不建设升压站,以4回35kV集电线路接入110kV丰收光伏升压站。场区内改造道路6.752km,**道路15.73km。
项目工程占地63.01h㎡,其中永久占地1.61h㎡,临时占地61.4h㎡;总挖方量为75.06万m3,总填方量为46.69万m3,产生永久弃渣24.67万m3。共规划布置7个弃渣场,分别位于场内检修道路附近,占地类型为林地,不占用基本农田、生态公益林、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环境敏感区,周围没有集中居民区、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目标。
项目为《**壮族****委员会2023年第二批新能源项目建设方案的通知》(桂能新能〔2023〕590号)**2023年第二批陆上风电建设方案项目清单规划风电项目;******局《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符合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划定落实三条控制线的空间管控要求;已获得****委员会核准批复(来发改审批〔2025〕182号),符合**市能源发展规划。
项目风机、场内道路、施工布置等用地均不涉及生态红线、永久基本农田、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国家级公益林、天然乔木林地等生态敏感区及文物保护范围和军事设施等领域,同时分******局对项目****林业局关于项目选址的意见;符合**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及项目所在单元准入要求。
本工程风机区域位于乡村大山区域,与居民点距离较近的风机为FJ09(正选)(西面约525m处韦龙富村)、FJ10(备选)(西面约540m处大龙富村)、BX18(备选)(南面约613m处古大村)。新改扩建道路两侧200m范围内的居民点有六旺村、背岭村2个,其中六旺村距离连接BX05风机扩建道路西面1m,背岭村距离连接BX15风机扩建道路西南面120m。
项目总投资50721.1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45万元,占总投资的1.07%。
二、环评审批意见
该项目在落实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后,环境不利影响能得到一定的缓解和控制。因此,****公司按照《报告书》所列建设项目的地点、性质、规模建设。同时要按《报告书》提出的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及下述要求做好环保工作。
(一)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建设项 目的污染防治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 投产使用”。并严格按照《报告书》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认真抓好落实。
(二)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
1.施工过程采取施工边界设置围挡、基础施工作业配以洒水降尘、对运输的砂石料和土方加盖篷布等多项防治措施。加强运输车辆保养,运输车辆经过沿途居民点时注意控制车速,减速慢行;在道路靠近居民点两侧(六旺村、背岭村)设置不低于1.5m挡板,长度不得少于道路所经过居民点路段长度,以降低施工扬尘对村庄的影响。
2.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统一收集至化粪池处理,用于周边施肥。施工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机械设备冲洗和施工场地洒水降尘。开挖边坡在雨季用塑料布进行遮盖,施工场地的雨水汇流处应设置三级沉淀池,雨水经沉淀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施工完成后应及时绿化或复垦。堆土场。
3.合理安排施工,避免在大风、暴雨天气、鸟类迁徙期施工。风机塔基夜间禁止施工,施工临建区周边设置围挡,作为临时声屏障。
4.临时弃土堆放于临时堆土场,四周设置临时排水导流系统,临时堆土须用塑胶布或帆布遮盖,设置装土麻袋拦挡。永久弃渣统一运往弃渣场集中处置,弃渣场四周设置截(排)水沟,弃渣结束经土地整治后进行绿化恢复。
5.严格按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施工结束后,按计划及时落实各项生态恢复措施。
(三)运营期环境保护措施
废旧玻璃钢材料、废轴承、包装物等维修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于依托的丰收光伏升压站一般固废暂存间内,****公司进行综合利用。废机油、废铅蓄电池和含油抹布等危险废物分类收集于依托的丰收光伏升压站危废暂存间内,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定期清运至附近垃圾收集站点交环卫部门清运。
加强日常维护,保证风机等大噪声部件运行良好,站区周围植树绿化,对靠近居民点机位,通过叶片翼型设计、锯齿形尾缘以及控制风机组转速来进行降噪,确保周边村屯噪声昼夜均可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类标准限制的要求。
(四)其他措施
1.工程初步设计阶段需优化各项环境保护措施,落实环境保护投资。
2.建设单位须加强环境意识教育,提高管理水平,风机日常检修中进行拆卸、加油清洗等过程要注意避免漏油、滴油、油布乱扔等现象,以免对植被、土壤造成污染。加强对工作人员保护野生动植物**、生态环境相关宣传教育,增强其生态环境保护意识,杜绝猎捕野生动物。
****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环发〔2015〕4号)等相关要求,制定应急预案,并到辖区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定期进行应急演练。
(六)在项目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及时解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落实环境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要求。
三、建设单位在落实本批复和《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后,可自行决定项目投入调试的具体时间并报当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调试生产前,建设单位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未取得排污许可证的,不得排放污染物;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如实查验、监测、记载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的建设和调试情况,编制验收监测(调查)报告,按规定自主开展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验收期限一般不超过3个月,最长不超过12个月),并依法向社会公开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报告。未落实本批复和《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未取得排污许可证擅自投入调试生产、未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擅自投入生产的,未向社会公开有关信息的,应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
四、建设单位在接到本批复20日内,将批准后的《报告书》****生态环境局,并按规定接受辖区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五、****环境局做好建设项目监督检查,按规定对项目建设期、运营期执行环保“三同时”情况进行日常监督管理,发现环境问题及时上报我局。
六、本批复自下达之日起超过5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工艺、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须到我局重新报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