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社会信用代码 | 供应商地址 | 评审总得分 | 中标/成交金额 |
| 1 | **** | ****0206MA1XCG2C99 | **市惠****社区堰盛路6号 | 89.86(均分制) | ****8611.33元 |
| 服务类 |
| 名称:堰桥街道环卫一体化项目 服务范围:本项目为堰桥街道环卫一体化项目,一个标段。包括堰桥街道辖区内的道路路面、绿化带(含小游园、步道)、道路两侧公共场所(含喇叭口、****广场)的清扫保洁、沿路公交站台和交通护栏、果壳箱清洗清扫保洁(保洁道路总长约169480米);公厕管理(72座,包含化粪池每年一次清坑,洗刷池每年一次清理);135座公交站台保洁;生活垃圾收集转运作业服务等。 服务要求: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采购文件“三、采购需求”。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合同周期内,中标供应商必须严格遵守采购人的考核标准,如考核评价未达到采购人要求,采购人有权按照考核管理办法依法终止合同。 服务标准:作业质量、验收标准符合《关于优化调整环卫一体化作业质量监管办法的通知》(锡城管发〔2025〕59号)及附件《**市环卫一体化作业服务质量标准与要求》的要求;考核标准符合《关于调整**区环卫一体化作业质量监管考核办法的通知》(**管〔2025〕4 号)及其附件《**区环卫一体化作业质量监管考核办法》的要求。 |
1.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由采购人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以中标金额为基数依据,按以下规定的标准和差额定率累进法进行计算收取:中标金额100万元以下费率为1.5%;中标金额100万元-500万元部分费率为0.8%,中标金额500万元-1000万元部分费率为0.45%,中标金额1000万元-5000万元部分费率为0.25%,并按此基础的70%计取。
2.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85398元。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法定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在****政府****管理部门投诉。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市**区堰玉路4号
联系人:周婉媛
联系电话:0510-****153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市**区**大道88号明都大厦1号楼15楼1515室
联系人:周雪峰、程鸿晴、庄维维、颜颖
联系电话:0510-****398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雪峰、程鸿晴、庄维维、颜颖
电话:0510-****3985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