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6-02-26
关于审定****地区瑞达路(云锦路-龙腾大道)道路
工程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决定
**********公司:
你单位填报的202********424号《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申请表》及所附的有关文件、图纸、资料收悉。该项目前经我局以(沪规划**徐选预〔2026〕1号文)核发《建设项目规划土地意见书》(编号:沪规书徐(2026)BA310********0003),并经****委员会以(沪发改城〔2024〕39号文)批准项目建设。经审核,现同意发给(编号:沪规方徐(2026)DA310********0004)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决定,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地区瑞达路(云锦路-龙腾大道)道路工程。
二、建设项目位置:**区**街道,云锦路至龙腾大道。(不含瑞达路云绣路交叉口)
三、规划用地性质:道路用地。
四、建设项目用地面积:6800.47平方米。
五、建设工程性质:**道路工程。
六、建设规模: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规划红线宽度16米,长度409.07米。
七、其他规划管理要求:
1、原则同意道路工程设计方案。红线横断面为3米人行道+10米车行道+3米人行道=16米规划红线。
2、原则同意道路工程管线综合规划报告,请于道路实施时按此报告实施管线。
3、做好与横向道路、既有管线等方案的设计、施工、用地的衔接工作。
4、请进一步征询消防、环保、交通、绿化、水务等部门意见,并严格按照主管部门核提的要求落实。
5、建设单位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应当做好永久性测量标志保护工作; **、改建、扩建、拆除建筑物,以及道路(公路、市政道路、街巷)挖掘、绿化翻新(修建步道) 等各项工程活动应当尽量避开永久性测量标志。确实无法避开,必须拆迁或者使其失去使用效能的,应按照相关规定向规划**部门申请办理永久性测量标志拆迁审批手续,所需迁建费用由申请拆迁的建设单位承担。
请根据经审定的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编制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并在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定后一年内,将施工图设计文件的规划****管理部门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如逾期未向我局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又未申请延期的,本设计方案决定即行失效。需延续本设计方案决定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30****机关提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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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