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优化水产产业发展布局,规范财政资金使用,推动冷水鱼产业扩展及助农项目落地, 充分发挥示范作用, 现公开遴选2025年水产发展项目实施承担主体,诚邀符合条件 从事水产养殖的 企事业单位、农业产业化联合体、涉农企业、**社、家庭农场、 养殖 大户、村集体经济组织等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和养殖户 积极报名, ****将根据报名情况择优选择不超过5个 项目承担主体。
一、项目任务要求
(一)建设内容
1.****基地鱼池建设、加固维修及改扩建(含基础防渗、边坡修整等配套工程) 。
2.投饵机、增氧机、液氧 增氧设施 、水质监测设备等养殖设施设备购置安装 。
3.水产养殖水源 、 引水管道、蓄水池、净化设施等建设与改造 。
4.****基地 繁育 车间主体建设及温控、育苗等配套设施 购置 安装。
(二)补助 方式及 标准
项目采取先建后补方式补助, 累计补 助 总额控制在50万元市级专项资金额度内 , 单个主体补助额度不超过20万元 。
1. 流水精养池、繁育车间补助标准:参照市级菜篮子补助标准,**流水精养池500平方米以上补助标准200元/平方米,**繁育车间100平方米以上补助标准500元/平方米, 单个主体补助额度不超过20万元 。
2.其他建设内容财政补助金额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50%,单个主体补助额度不超过20万元。
(三)时间要求
1.建设内容需为2025年 10 月1日后**或启动的项目, 需提供相关的图片、票据等相关佐证材料, 不得重复申报其他财政补助项目 。
2.项目需在2026年 7 月3 1 日前完成全部建设内容 并通过验收 ,2026年 8 月31日前完成资金拨付。
二、项目实施地点
雨**辖区范围内(需符合区域农业发展规划、生态环境保护要求,远离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及生态红线区域)。
三、实施承担主体要求
1.注册地或实际 生产 经营地在雨**, 从事水产养殖的 企事业单位、农业产业化联合体、涉农企业、**社、家庭农场、 养殖 大户、村集体经济组织等 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和养殖户 。
2.**流水鱼池水面达1亩以上(含1亩),或已有合法养殖 池塘 水面5亩以上(含5亩),需 提供 相关证明材料 。
3.建设场地规划合规,已取得用地、环评等相关审批手续(如涉及),具备完善的养殖管理制度和安全保障措施 。
4.拥有相应的养殖技术或**技术支撑单位,具备项目实施所需的资金、人力及运营能力 。
5.近3年内无挤占、截留、挪用财政专项资金等违法违规记录,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信用状况良好。
四 、报名有关要求
(一)报名时间
2026年 2 月 26 日—2026年 3 月 6 日(工作日9:00-12:00,14:30-17:30,逾期不予受理)。
(二)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
报名地点:**市雨****街道双创东路66号**市******714室
联系人: 周丹茸
联系电话:0835-****575 。
(三)报名材料
1.《雨**2025年水产发展项目实施方案》(按规范格式编制,需明确建设内容、投资概算、实施进度等核心内容) , 方案模板可联系********政府、街道办获取 。
2.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或身份证 等相关证件复印件(原件备查) 。
3. 水产 养殖场地权属证明 或 租赁协议(租赁期需覆盖项目实施周期)复印件(原件备查) 或其他能够说明权属的材料 。
4.项目建设规划图 或 场地现状照片、现有设备清单等反映实施能力的材料 。
5.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书(需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个人报名需签字按手印) 。
五 、其他事项
1.报名主体需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存在虚假申报、套取资金等行为,一经查实,取消资格并追回补助资金,记入不良信用记录 。
2.项目实施过程中,承担主体需接受****的全过程监管和绩效监控,按要求报送项目进展情况;项目完成后,承担主体需及时申请验收,配合开展绩效自评,完善档案资料 。
3 .本通知由**市******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