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称为“**”)拟公开处置以下资产(以下称为“标的资产”:
对**省境内的1户债务人**中恒****公司(曾用名:******公司)所享有的债权及其附属担保权益,该等债权及其附属担保权益的所有人为****,截至2025年12月31日,该等债权项下未偿本息合计人民币84,926,967.75元,其中未偿本金人民币 30,000,000.00 元,未偿利息人民币 54,926,967.75 元。标的资产具体情况详见附件。
特别提示:标的资产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就标的资产项下各笔债权及其附属担保权益的合法有效性及时效,债务人、担保人现状等,请投资者自行调查及判断,**对此不作任何保证。
标的资产的意向投资者须为具有相应购买能力的、在中国境内****公司、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或自然人。
投资人不得为:(1)国家公务员、****公司工作人员、该项资产处置工作相关中介机构所属人员,及上述人员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 (2)债务人、担保人为自然人的,其本人和其直系亲属,及上述自然人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3)债务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公司,担保****公司,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及上述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4)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债务人管理人员,及上述主体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5)参与不良债权转****公司工作人员、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的直系亲属;(6)****总局认定的其他不宜受让的主体。
如投资者有意向了解有关标的资产的情况、注册程序、交易时间表等详情,请登陆中国******公司网站www.****.cn。
任何对标的资产处置交易持有异议者均可提出意见和/或异议。欢迎社会各界向**提供债务人及担保人的资产线索和其它相关情况。
标的资产处置交易的联系人如下:
**联系人:白先生
电话:028-****2737
手机:182****3163
地址:**市**区人民中路二段中银大厦30楼
对排斥、阻挠异议或征询的行为可向有关部门举报。
举报电话:010-****7226(中国******公司纪委办公室);028-****2194(****)。
监督管理部门:****监管局 电话:028-****2601 ****总局**监管局 电话:028-****5772
本公告不构成一项要约。本公告有效期限自公告之日起七个工作日止。
特此公告。
****
二〇二六年二月二十五日
附件 标的资产清单
标的资产清单
单位:人民币 元
| 借款人所在地 |
借款合同编号 |
担保人所在地 |
担保合同编号 |
基准日债权余额 |
基准日本金余额 |
基准日利息余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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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现更名为:**中恒****公司) |
**市 |
流动资金借款合同 |
**** |
****宏****公司 |
**市 |
最高额抵押合同 |
兴银蓉(额抵)1509第1091号 |
坐落于****办事处文凤街23号I#、Ⅲ#VI#、IX#地块的四宗土地使用权 |
84,926,967.75 |
30,000,000.00 |
54,926,967.75 |
||
| 李颖穗 |
**市 |
最高额抵押合同 |
兴银蓉(额抵)1509第1091号 |
**市**区祥和里3号1栋1单元7楼14号的房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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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肖**、李颖穗、肖武明、崔晓萍 |
**市、**市 |
个人担保声明书 |
兴银蓉(个保)1509第741、74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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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债权本息金额及抵押担保具体情况以生效法律文书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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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