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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租赁厂房新能源车间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项目名称:****租赁厂房新能源车间扩建项目
建设单位:****
项目地点:**市**区丰益路161号2栋2楼
公示内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验收意见、专家签到表等(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即日起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