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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第十一条(一)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竣工后,公开竣工日期;(二)对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调试前,公开调试的起止日期。
现我公司“****漾濞县平坡镇苍山叮咚山泉水建设项目”于2026年2月26日完成生产设备及环保设施的建设。各环保设施均可正常投入使用。为此,特拟定于2026年2月26日开始环保设施调试工作,特此公示。
项目名称:****漾濞县平坡镇苍山叮咚山泉水建设项目
项目建设地点:**省****县平坡**坡村
建设单位:****
竣工日期:2026年2月26日
调试运行起止日期:2026年2月26日~2027年2月26日
联系人:刘工
联系方式:****@qq.com
公示日期:2026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