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山亭区人民法院所属2辆执法执勤车辆处置

国土-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2月26日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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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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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截止时间
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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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所属2辆执法执勤车辆处置
发布日期:2026-02-26
项目编号****
转让底价3.8万元
挂牌日期2026-02-26 10:00:00
挂牌截止日期2026-03-05 17:00:00
所在地区**省 **市 **区
基本信息
标的名称****所属2辆执法执勤车辆处置 资产处置资产转让
项目编号**** 所在地区**省 **市 **区
挂牌方式总价挂牌 转让底价3.8万元
资产来源 产权隶属
标的性质 是否允许联合转让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标的图片
评估信息
评估机构****土地房****公司 评估核准(备案)机构
核准(备案)日期 评估基准日2026-01-29
评估报告文号****评报字(2026)第011号评估报告 律师事务所
标的评估值(万元)3.8 账面原值(万元)
账面净值(万元)
转让方信息
名称****
披露信息
披露方式产权交易机构网站 保证金金额1.1万元
挂牌公告期(工作日)7 是否采用动态报价是
征集到2个以上受让方时采用的交易方式网络竞价 挂牌期满后,若未征集到符合条件的受让方,是否自动延牌否
交纳截止时间挂牌截止日17:00前标书代写 挂牌期满后N工作日
****中心线上系统结算 价款支付方式
价款支付要求一次性支付 受让方审核级别
交易机构联系人高女士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063****6876
交易机构联系邮箱****@163.com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3、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1、该资产标的为2辆小型轿车处置,所有车辆交易均不包含车牌。该标的整体受让,不予拆分,挂牌底价38000元。本次转让标的明细详见以上附表。
2、转让方如实披露标的资料,但不能揭示全部隐蔽瑕疵。意向受让方在报名前必须到现场进行实地查看,充分了解车辆现状。转让方以实物现状交付资产,未查看标的的竞买人一经报名即视为确认实物现状及瑕疵。
3、受让方提车后即为车辆所有人,无论办理过户与否,都将承担与车辆有关的一切法律责任,因车辆拖运、变更、注销登记手续办理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受让方承担。
4、标的查看联系人:高女士 联系电话:0632-****876。本次处置标的不提供增值税发票,由财政部门开具非税票据。
5、资产清单详见****土地房****公司****评报字(2026)第011号评估报告。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缴纳全额交易价款及交易费用,并签订《资产交易合同》。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行了解过户需符合落户地区相关要求规定;项目成交后不得以车辆无法办理落户要求终止。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签订《资产交易合同》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标的车辆的过户、销户手续,自行办理车辆过户、销户过程中涉及的保险及年审等手续,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含补交的费用)。
4、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已充分了解标的资产的情况,同意交易完成后在办理标的车辆的过户、销户过程中,转让方仅以提供现有资料为其应尽的协助配合义务,其他事宜均应由受让方办理。
5、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挂牌公告期间已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了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资产转让的所有内容及程序,完全了解与认可转让标的状况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受让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成为最终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为由退还转让标的,否则将视为违约;非因转让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6、成交后受让方如出现违约按交易保证金金额承担赔偿责任,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违约造成的损失的,转让方可以向受让方进行追偿。

附件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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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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