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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 | 建设单位法人:吴顺利 |
| 曹迨俐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平** |
| ****政府****中心(迎宾街426号)北楼四层西侧 |
| **市平**马军营街道井灌片区水源置换工程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125-灌区工程(不含水源工程的)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E4821-E4821-水源及供水设施工程建筑 |
| 建设地点: | **省**市平** |
| 经度:113.35618,113.25873 纬度: 40.16397,40.15668 | ****机关:****环境局**分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3-11-13 |
| **环函〔2023〕10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无 |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5155 |
| 15 | 运营单位名称:**** |
| /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市平**宸旭****公司 |
| ****0213MACHJ6U72N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0200MAD84W55X2 | 竣工时间:2025-10-28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5-12-27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1-26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detail/2?id=51227TnJfZ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工程任务 利用御河地表水置换井灌片区取用的地下水。 2、主要建设内容 **泵站2座,输水干管8.0km,输水支管11.3km,蓄水池2座,关闭水井13眼。 | 实际建设情况:1、工程任务 利用御河地表水置换井灌片区取用的地下水。 2、主要建设内容 **泵站2座,输水干管8.1km,输水支管11.5km。蓄水池2座,关闭水井13眼。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泵站施工、蓄水池施工、供水管线和灌溉管线施工。 | 实际建设情况:实际建设过程中,未设置材料堆场,材料堆放租用周边现有库房,施工营地建设与环评一致,现已恢复地貌,实际建设过程中其他施工工艺与环评一致。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施工工地扬尘应落实“六个百分之百”要求,施工场地设置围挡高度不低于1.8米;沙、石等散体建筑材料和土方要采取表面遮盖等防扬尘措施;施工现场定期喷洒,保证地面湿润,不起尘;大风天气减少易产生扬尘污染的土方开挖、回填、转运作业;对拟作业的土方和拆除作业时事先采取喷淋降尘措施减少扬尘污染;建筑材料、构件、料具应按照施工划定的区域规范堆放,多余土方应及时清运出场;工地食堂产生的油烟需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达标排放。 严格落实水环境保护措施。施工营地设置沉淀池,清洗车辆废水经沉淀后重复利用,与生活洗漱废水一并用于抑尘,以上废水严禁排入御河;施工营地设置旱厕,定期清掏清运及时处理。进一步优化河道内施工工艺,落实保护措施,最大限度减轻对河道水体的振动。确保不对御河地表水体造成不利影响,确保不对下游断面水质目标考核造成干扰。 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建设应加强施工管理,选用低噪声设备和工艺,加强设备的维护和保养,降低噪声源;振动较大的机械设备使用减振机座降低噪声。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尽量避免夜间施工;运输车辆在经过道路沿线的敏感点时,禁止鸣笛。施工场界噪声应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 严格落实固废处置措施。不得将施工、生活垃圾遗留在施工工地,建设中产生的开挖土方及时进行回填,建筑垃圾应及时清运至指定的建筑垃圾堆放场。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清运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统一进行处理。 严格落实生态保护措施。优化工程设计,控制施工范围,严格按照施工设计方案实施作业,落实水土保持、防沙治沙、植物措施等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施工结束后及时拆除临建设施,对临时施工道路、施工场地等进行生态恢复治理;落实环评提出的绿化、美化及防沙治沙相关措施,确保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落实到位。 | 实际建设情况:施工工地扬尘应落实了“六个百分之百”要求,施工期土方、运输作业扬尘主要采取洒水抑尘、苫盖、作业区围挡、运输车辆限速等措施。使用高效节能环保型柴油动力机组和优质柴油燃料,定期对柴油机、柴油发电机等设备进行维护,对周边环境空气影响较小。;工地食堂产生的油烟采用油烟净化器处理后达标排放。 施工废水设沉淀池,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不外排;基槽排水由水泵抽水的明排形式,排水经沉淀池处理后,排入下游河道;施工人员生活区设防渗旱厕,洗漱废水用于洒水抑尘,施工结束后对旱厕进行清掏,用于周边农田施肥,对周边地表水体影响较小。 施工期合理制定了施工计划,并对产噪设备进行了隔声、减振等防治措施,严格控制施工作业时间,午间(12:00-2:30)和夜间(22:00-6:00)未施工。施工期未发生噪声扰民投诉问题,施工期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施工期施工场基本进行了清理**整,土石方基本平衡,弃方、建筑垃圾集中送弃渣场填埋合理处置,施工期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并送至当地环卫部****填埋场合理处置。 施工期间未发现珍稀保护动植物,未捕猎野生动物,未在野外使用火,施工结束后,临时占地进行了清理、松土及恢复,恢复原有地貌及植被。施工过程中定期对车辆及各施工机械进行保养和维护,减少噪声对周边活动的动物影响,施工场地设置围挡,施工结束后,立即拆除,清除碎石、砖块、施工废物等影响植物生存和影响区域景观美学的施工杂物,对陆生生态影响不大。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严格落实环境管理制度。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工作,制定规范有效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增强环境风险防范意识与应急能力,确保环境安全;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环境管理要求和环境监测计划,定期对地表水、环境空气、声环境等进行监测,发现问题,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按要求设置相应的环境管理机构和人员,负责项目实施和运营过程的环境管理与环境监控,确保工程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环境影响得到有效控制和减缓。 | 实际建设情况:严格落实了环评中提出的环境管理要求和环境监测计划,定期对地表水、环境空气、声环境等进行监测,按要求设置了相应的环境管理机构和人员,负责项目实施和运营过程的环境管理与环境监控,确保了工程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环境影响得到有效控制和减缓。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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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泵站无人值守,仅在灌溉期和检修期间有人员活动,泵站周边有村庄,人员依托周边村庄卫生厕所 | / | ****泵站无人值守,仅在灌溉期和检修期间有人员活动,泵站周边有村庄,人员依托周边村庄卫生厕所 | / |
| 1 | 泵站内水泵采用低噪设备,同时水泵布置于泵房内地下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 | 采用泵站内水泵采用低噪设备,同时水泵布置于泵房内地下 | 1#泵房昼间噪声值为42.9~54.4dB(A),夜间噪声值为37.6~43.4dB(A),各个监测点位的噪声监测值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1类限值;金家湾村昼间噪声最大值为54.4dB(A),夜间噪声最大值为41.4dB(A),监测点位的噪声监测值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类标准。2#泵房昼间噪声值为40.1~54.3dB(A),夜间噪声值为37.5~44.4dB(A),各个监测点位的噪声监测值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1类限值;小石子村昼间噪声最大值为44.2dB(A),夜间噪声最大值为41.4dB(A),监测点位的噪声监测值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类标准。 |
| 1 | 施工人员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定期交由环卫部门进行清运处置;工程施工期建筑垃圾统一收集后,利用专用车辆清运至弃渣场处置;工程施工期弃土,利用专用车辆清运至弃渣场处置;****泵站无人值守,仅在灌溉期和检修期间有人员活动,泵站周边有村庄,人员生活垃圾放置于周边村庄垃圾桶。 | 施工人员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定期交由环卫部门进行清运处置;工程施工期建筑垃圾统一收集后,利用专用车辆清运至弃渣场处置;工程施工期弃土,利用专用车辆清运至弃渣场处置;****泵站无人值守,仅在灌溉期和检修期间有人员活动,泵站周边有村庄,人员生活垃圾放置于周边村庄垃圾桶。 |
| 1 | 严格落实生态保护措施。优化工程设计,控制施工范围,严格按照施工设计方案实施作业,落实水土保持、防沙治沙、植物措施等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施工结束后及时拆除临建设施,对临时施工道路、施工场地等进行生态恢复治理;落实环评提出的绿化、美化及防沙治沙相关措施,确保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落实到位。 | 施工期间未发现珍稀保护动植物,未捕猎野生动物,未在野外使用火,施工结束后,临时占地进行了清理、松土及恢复,恢复原有地貌及植被。施工过程中定期对车辆及各施工机械进行保养和维护,减少噪声对周边活动的动物影响,施工场地设置围挡,施工结束后,立即拆除,清除碎石、砖块、施工废物等影响植物生存和影响区域景观美学的施工杂物,对陆生生态影响不大 |
| 施工道路依托现有新同线、二常线、G109及其他乡村道路可进入项目施工区域。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施工道路依托现有新同线、二常线、G109及其他乡村道路可进入项目施工区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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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