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公告标题 |
****片区排水防涝提质改造项目(二标段)-澄清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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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类型 |
答疑澄清 |
公告发布时间 |
2026-02-26 |
| 投标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
2026-03-10 09:00:00 |
开标时间标书代写 |
2026-03-10 09:00:00 |
| 答疑澄清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
2026-02-27 17:00:00 |
投标人提问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
2026-02-27 17:00:00 |
| 变更/澄清说明 |
“变更/答疑说明文件”中涉及评审的实质性内容(评审因素、业绩类型界定、判断依据等),如牵引指标牵出的业绩定义范围规模、人员要求的专业类型及等级、奖项的描述定义等,应与重新编制的招标文件(“答疑文件正文”)保持一致;如不一致的,以“答疑文件正文”为准,“答疑文件正文”作为评审的唯一依据和评审唯一支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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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澄清公告内容 |
****片区排水防涝提质改造项目(二标段)工程总承包答疑澄清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受****的委托,对****片区排水防涝提质改造项目(二标段)进行公开招标,于2026年02月13日在**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省公共**交易服务平台发布了招标公告,现对投标人的提问作出如下澄清: 问题1、请问本项目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同时满足拟任施工负责人的要求)是否可以兼任施工负责人请明确回复!。 答:可以兼任。 问题2、本项目提供的招标初设图纸及招标概算清单等文件中根本没有任何关于中水工程的施工内容,项目所有施工内容均为市政雨水、污水、排水管网铺设、修复等工程;然而招标文件要求,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施工单位)施工业绩,业绩牵引指标为“污水及中水管道直径1.5米”;业绩牵引指标超出了项目施工内容,请问该项目施工业绩指标是否只要满足雨水或污水或排水管径要求及单项合同额达到招标规定的市政综合工程即可。 答:只要同一业绩满足雨水或污水或排水管径要求及单项合同额达到招标规定的市政综合工程即可。 问题3、本项目中施工单位入围业绩及加分业绩均有市政综合工程中水及污水的管径指标要求、也有市政综合工程的合同金额指标要求,请问,两项指标是需要在同一市政综合工程业绩中体现吗 答:是。 问题4、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排水防涝工程,主要包含是排水管道和雨水管道。招标文件中施工单位入围及加分业绩均有市政综合工程中水及污水管径指标要求,请问施工业绩中雨水管道或污水管道符合招标文件中中水及污水管道要求吗 答:是。 本澄清公告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原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原招标文件中与本澄清公告内容不一致之处,以本澄清公告为准,其他内容不变。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不变。请各投标单位知悉,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单位自行负责。标书代写 招 标 人:**** 地 址:****经济开发区企业办公服务大楼214号 联 系 人:余奇圣 电 话:153****3860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市金源大厦C座2805 联 系 人:(项目负责人)汤立斌 电 话:189****8883 监 管 单 位:**省﹒**市﹒**﹒**住建局 地 址:**省**市**南洲镇 电 话:0737-****88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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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澄清后招标公告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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