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选聘资产评估机构行为,推动提升资产评估业务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国资产评估法》、《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91号)及相关法律法规建立科技成果、对外投资企业等资产评估机构备选库。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业务内容
1. 中心科技成果转化过程中的科技成果资产评估。
2. 中心对外投资企业的净资产、无形资产、固定资产评估。
入选机构将****中心资产评估服务机构,**服务期3年。
二、报名资格
1.****管理部门备案的具有相应资质的机构。
2.公司成立三年以上,无不良执业记录,且从事过科技成果、企业资产评估。
3.拟任评估负责人必须具备有效期内的资产评估执业资格证书,注册单位为申请机构;****学院资产评估有关制度,了解科研机构特点、现状和工作流程,能****学院资产评估备案工作。
4.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政府采购网( http://www.****.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5.不接受联合报名。
三、遴选流程
(一) 报名
1.应招机构须提交下列报名材料
(1)报名申请表(附件1)。
(2)报价单。
(3)资格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资产评估机构备案文件、资产评估师资格证书等。
(4)业绩证明等其他证明材料。
2.材料报送
应招机构请于2026年3月5日前将上述报名材料发送至邮箱wzhang@cemps.****.cn(邮件以“资产评估机构遴选+服务机构名称”命名)。
(二) 审核及评审
****中心将对应招机构提交的报名资料进行审核,并组织符合要求的代理机构进行评审答辩。
四、其他事项
1.报名材料一经提交,恕不退还,****中心保存作为后续**参考并对材料予以保密。
2.机构提交的材料存在弄虚作假等现象一经发现,取消报名资格,并纳入黑名单;****中心造成工作损失或出现重大错误的,取消**,纳入黑名单,情节严重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成果转化处
2026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