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长宁县职业技术学校关于2026年桶装水配送服务采购项目供应商违规行为的处理情况通报

发布时间: 2026年0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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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6年桶装水配送服务采购项目供应商违规行为的处理情况通报

各相关供应商:

我校于近期组织完成了 ****2026年桶装水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的竞争性磋商采购工作。在采购过程中,我校接到供应商实名举报,反映有投标供应商在报名后试图组织串通投标。经学校纪检、采购等部门联合调查,现将有关情况及处理决定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在本次采购项目报名环节,部分投标供应商在签署报名材料时获取了其他供应商的联系信息。随后,投****公司(全称:长****公司)通过电话方式联系了其他投标供应商,并****公司、****公司(全称:长******公司、******公司)进行面谈,意图就本次采购的最终报价进行协商,以达到围标目的。上述行为有通话录音、询问笔录等证据证实。虽然在正式磋商评审中,所有供应商均独立报价,评审过程未发现报价异常,****公司组织并参与串通投标协商的行为已构成明确的违法违规企图。

二、处理依据

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及《****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四条之规定,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等实质性内容的行为属于恶意串通,****政府采购活动的公平、公正原则。

三、处理决定

为严肃采购纪律,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依据上述法律法规及我校采购管理规定,经学校党委会、纪检监察室研究决定:

1.项目处理:本次采购活动因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第(二)项,决定对本项目予以废标,并重新组织采购。

2.对长****公司、长******公司、******公司的处理:****公司列入我校供应商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禁止其自本通报发布之日起三年内参与我校任何采购项目。

四、警示要求

此次事件暴露出部分供应商法治意识淡薄、企图破坏公平竞争的问题。我校再次重申,对任何形式的围标、串标等违法违规行为始终坚持 零容忍 态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请各供应商引以为戒,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共同维护公开、公平、公正的采购秩序。

特此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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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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