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三清山枫林镇污水处理厂设备扩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拟批准公示

审批
江西-上饶-玉山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2月27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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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发文机关:****环境局
文 号: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组配分类: 公告公示
成文日期:2026-02-27
文件有效期: 有效
关于****处理厂设备扩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拟批准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处理厂设备扩容项目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2月27日-2026年3月4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 :0793-****065

地 址 :****中心**街西侧

电子邮件 :****@163.com

项目名称

****处理厂设备扩容项目

建设地点

**市**县枫林镇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处理厂设备扩容项目位于**市******处理厂内,不新增用地,厂区占地约2040m2。****处理厂现有项目设计处理规模为1000m3/d,处理工艺为“格栅+集水+FMBR一体化设备+消毒”,尾水达《****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后排入八际河。

****处理厂扩容工程设计污水处理规模为1000m3/d,污水处理工艺采用“格栅+集水+MBR一体化设备+消毒”工艺,提升现有工程出水水质标准,****处理厂的尾水达《****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入八际河。****处理厂污水处理规模为2000m3/d,服务范围为枫林镇集镇居民生活污水。

项目总投资1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00万元。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废气主要为污水处理产生的恶臭。污水处理厂产臭构筑物上方设置盖板进行密闭,同时加强厂区绿化、运行和环境管理,及时清理堆存污泥。

采取以上措施后,项目无组织废气2026年3月1日前执行《****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4中二级标准,2026年3月1日后执行《****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修改单表5中二级标准。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扩建项目建成后全厂可处理枫林镇生活污水2000m3/d。污水处理厂在运营期间自身产生的污水主要有设备冲洗废水与药剂配置废水。项目产生的****处理厂处理,****水厂处理达到《****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918-2002)中一级A标准后经尾水管网排入八际河最终汇入信江。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噪声来源于生产车间内外机械设备运行噪声,噪声源强在75-80dB(A)之间。

通过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用隔声、减振、消声等措施,降低其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厂界昼、夜间噪声值均可满足在《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一般工业固废:栅渣、沉砂、MBR废膜和污泥。生活垃圾、栅渣、沉砂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合理处置,MBR废膜交由厂家回收处理。

危险废物:在线监测废液、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危险化学品包装袋、废含油手套、抹布。全部交由有危废处理资质单位处置。

项目依托现有污泥池(占地面积20m2,有效容积32m3)一般工业固废暂存间(占地面积20m2),危废暂存间(占地面积10m2)。其中项目一般固废仓库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改造设计、建造和管理,一般固体废物识别标志按照《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GB 15562.2-1995)及修改单中相关要求规范设置;危险废物仓库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进行改造设计、建造和管理,危险废物识别标志按《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HJ1276—2022)要求规范设置。

5、地下水及土壤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厂区各单元地面采取分区防渗处理,一般防渗区包括侧流槽、在线监测房、配套用房、一般工业固废暂存间等;重点防渗区包括事故池、板框压滤机、MBR一体化设备、调节池、危废间等。各防渗区要加强日常环境管理,严格控制“跑、冒、滴、漏”现象。

6、项目周边控制规划要求。

****处理厂的卫生防护距离为50m。项目最近的居民点为项目西北侧约192m处的枫林镇,满足卫生防护距离的要求。项目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不得**居民住宅、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性建筑物。

公众参与

情况

项目在审批**行了受理公示,无单位或个人反对本项目的建设。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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