潭环审〔2026〕号
关于《****公司镁基新材料生产线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批意见
****公司:
你公司(地址:****开发区大将北路现有厂区内,法人代表:文波,统一社会信用代码:****0381MAD03GX435)于2026年1月19日提交的《关于环评审批的申请函》及相关附件已收悉,我局已于2026年1月19日受理。经审查,你公司报批由**朋****公司编制的《****公司镁基新材料生产线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符合国家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的有关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申请人的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以及《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由建设单位按照国务院的规定报有审批权的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审批”等规定,我局决定准予行政许可,具体如下:
一、2023年4月,****环境局对****公司(原**市全****公司)国家重金属****研究中心****基地)建设项目进行了批复(潭环审(**)〔2023〕15号),主要建设内容为1条100吨/年的超细氧化镁研发生产线、回收制备工业级和食品级二氧化碳等系列高附加值**石产品专有技术的研发。
为满足市场因素变化及未来新材料战略发展需求,****公司拟投资29700万元,通过经营权转让取得****公司现有生产厂房与设备,****开发区大将北路厂区内建设镁基新材料生产线项目(一期)。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①依托已批复的超细氧化镁研发生产线,通过调整生产工作班制及时长,实现年产2000吨煅白(作为原料用于3条**镁基材料生产线);②利用现有厂房建设3条镁基材料生产线,并同步建设相关公辅工程及配套设施。项目主要原辅材料为**石、煅白、氢氧化镁、氧化镁原料、高纯镁原料、活化剂、改性剂、抗菌辅料等;主要生产设备给料仓、隔焰式辊道窑、消化槽、反应罐、热解槽、闪蒸干燥机、离心喷雾干燥机、卧式螺带混合机等:主要工艺流程为投料、煅烧、消化、反应、热解、闪蒸干燥、雾化干燥、改性等。项目一期工程建成后,全厂年产2000吨煅白(作为原料用于3条**镁基材料生产线),年产镁基新材料54000吨(包括高活性镁基材料50000吨、纳米抗菌镁基材料500吨、高纯度镁基材料3500吨),年产副产品轻质碳酸钙3022.68吨、水洗砂237.25吨。
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选址符合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及相关规划,在建设单位严格落实《报告书》和本批复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并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的前提下,我局原则同意该项目建设。
二、项目在建设及运营管理期间,建设单位必须落实环评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保要求,确保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并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1、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项目利用现有厂房进行建设,主要为设备安装。项目在施工期须切实做到文明施工、科学施工,注意“三废”治理和噪声防护。
2、水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按照“雨污分流、污污分流”原则建设厂区排水管网。本项目生产废水****实验室清洗废水,生产废水分别收集后****处理站,经“调节、破络、沉淀”工艺处理,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1中废水污染物排放限值(间接****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表4三****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处理;
3、大气污染防治措施。严格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废气污染防治措施,确保大气污染物排放满足国家和地方有关标准,严格管控废气无组织排放,强化车间密闭及粉尘收集措施,做好原料堆场封闭措施。项目投料及输送过程中产生废气(颗粒物)经集气罩收集后进入布袋除尘器处理;项目煅烧工序采用隔焰式辊道窑,产生废气(颗粒物、SO2、NOX)经密闭管道收集后进入布袋除尘器处理,项目闪蒸及雾化干燥工序产生的废气(颗粒物)经密闭收集后进入布袋除尘器处理,前述三股废气经处理后与天然气燃烧废气(SO2、NOX)一并汇入24m高排气筒(DA001)达标排放;项目实验室废气(VOCs、酸雾等)由各通风橱收集,经“喷淋+干燥棉+活性炭吸附“后通过28m排气筒(DA002)达标排放。
前述废气中,有组织排放的颗粒物、SO2、NOX须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及修改清单表4特别排放限值要求;有组织排放的酸雾和VOCs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中的有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厂界无组织排放的SO2、NOx、颗粒物、酸雾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无组织排放VOCs须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限值。
4、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优化设备选型、合理布局高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厂房封闭隔音、消声降噪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5、固废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按照“**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将各类固体废物分类收集贮存、转运、综合利用、安全处置。废弃布袋、****实验室器皿等一般固体废物经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收集粉尘、清洗废水污泥全部回用于生产;实验废液、过期化学试剂、沾染性废包装(试剂空瓶、空桶等)、废矿物油及废矿物油桶和含油抹布等危险废物的收集、运输、暂存以及管理须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要求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并定期交由相关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经分类收集后及时清理,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6、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原则做好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工作。严格落实报告书中的防渗措施,硬化厂区地面,****处理站、危废暂存间等区域防渗防漏工作,防止对地下水、土壤造成污染。
7、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加强生产和环保管理,提高清洁生产水平,设置专职环保管理人员,落实环保设施管理责任。注意环保设施的日常维护,制定相关规章制度,确保各项环保设施稳定运行。
三、根据总量部门核定,该项目实施后,全厂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为SO20.4t/a,NOX0.3 t/a,COD0.2 t/a,NH3-N0.1 t/a。
四、建设单位须严格落实报告内对现有工程“以新带老“相关整改要求,同时严格执行“排污许可”“三同时”管理规定及相关环境管理制度,运营期严格依法按证排污,并按要求做好相关台账记录,完成企业自行监测及执行报告填报,严格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要求。项目建设和运营期的日常监管由**市生态****执法大队负责。
四、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原审批部门重新审核。
****
2026年2月9日
抄送:湘****分局、**市生态****执法大队、**朋****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