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政地J〔2025〕91号
****政府关于阜**2025年度第3批次 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用地的批复
****政府: 根据《省政府关于委托用地审批权的决定》(苏政发〔2020〕40号),由****落实和承接省级委托用地审批权。你县呈报的(阜)地呈字[2025]第18号农用地转用方案申请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县的农用地转用方案,将阜****居委会的集体农用地0.3552公顷(耕地0.3044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并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请补充数量相等、质量相当的耕地,落实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利用,切实做好耕地补充及其后期管护工作。 二、请按照国家和省有关产业政策、供地政策及生态管控相关要求,做好供地工作,并将供******厅备案。 三、你县要严格国土空间规划的执行,确保“三区三线”管控要求、生态管控措施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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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15日
抄送:国家自然**督察**局、****规划局 ****办公室印发 2025年12月1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