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山镇公共建筑及公用设施场所光伏建设项目

审批
广东-潮州-饶平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2月27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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饶发改投审〔2026〕46号

关于**镇公共建筑及公用设施场所光伏建设项目建设方案的批复

**县******公司:
《关于要求审批**镇公共建筑及公用设施场所光伏建设项目项目建设方案的函》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项目建设方案函复如下:
一、****政府关于《关于审定2025年美丽圩镇建设入库项目(第十三批)的请示》的批复精神,我局同意批准该项目建设方案。
二、项目代码:****。
三、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市**县**镇。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充分利用**村、东南村村址、****政府内、****广场、****中心、大片村戏台,以上闲置屋面及空地上方铺设太阳能光伏板,总利用面积约3164.44平方米,项目规划装机容量约760千瓦。屋顶光伏系统坡度为3-10°,高度不超过2.8米,主体钢结构采用镀锌铝镁型材,篮球场光伏光伏组件底部距离篮球场地面高度维持在7-8米区间。
五、项目拟建设工期:3个月。
六、项目概算总投资438.16万元,其中:工程费378.44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40.62万元、预备费19.10万元。项目建设所需资金除争取上级资金支持外,不足部分由镇自筹解决。
七、请按《政府投资条例》(国令第712号)等有关规定,加强项目管理,严格控制投资。建设过程中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工程监理责任制和合同管理制,确保建设工期的工程质量。要求落实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确保各个环节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位。
八、下一阶段前期工作应严格执行行业标准及规范。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我局提出调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出具确认意见或者重新办理审批手续。项目要严格按规定落实各项节能措施,采用节能型设备减低能耗。项目涉及的环保、规划、土地、消防、安全生产等严格执行国家、省、市有关规定。

****改革局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政府,****建设局、******局、县财政局、县统计局。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