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理厂及伍家河沟水质净化站2026年度膜清洗药剂采购及伴随服务(项目名称)比选公告
本比****处理厂及伍家河沟水质净化站2026年度膜清洗药剂采购及伴随服务(项目名称),比选人为****,比选完成后,对应合同与********公司签订。比选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比选,诚邀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1 项目地点:****处理厂、伍家河沟水质净化站。
2.2 项目概况:****处理厂建设规模为4.0万m3/d,污水处理二级处理工艺采用A2O+MBR工艺,曝气方式采用鼓风曝气,出水消毒采用二氧化氯消毒方式;伍家河沟水质净化站设计规模:旱季处理污水2万m3/d,雨季处理合流制污水6万m3/d。
2.3 货物清单:
| 货物名称 |
使用单位 |
送货地点 |
比选数量(吨) |
时间 |
备注 |
| 次氯酸钠液体 |
********公司 |
****处理厂、伍家河沟水质净化站 |
450 |
12个月 |
暂定量 |
| 柠檬酸液体 |
****处理厂、伍家河沟水质净化站 |
100 |
|||
| 氢氧化钠液体 |
****处理厂、伍家河沟水质净化站 |
21 |
本次比选数量为暂定量,根据实际情况与比选人的要求进行供货,具体数量以比选人书面确认并经比选人最终验收合格的实际供货量为准;供货时间达到合同约定要求。
2.4 交货地点:****处理厂、伍家河沟水质净化站 。
2.5 交货期:12个月(具体供货时间以合同约定为准)。
3.1 投标人必须是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设立的,并在中国注册的,具有法人地位的企业;投标人为投标货物的制造商,代理商或经销商。
3.2 投标人为代理商或经销商时,须具有投标货物制造商授权书。
同一品牌同一型号货物的制造商和代理商或经销商不得在本比选项目同一分包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3.3 投标人还应在业绩、资金、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能力,详见比选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4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 投标人于2026年2月27日起****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n)上下载比选文件电子版,以及答疑、补遗等投标截止时间前公布的所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比选过程和事宜,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下载相关资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网上(https://www.****.cn)发布的比选文件及相关修改内容。加急标书代写
4.2 投****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n)进行投标人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审批过后成为平台投标人。
4.3 此****集团电子商务平台系统上进行电子开、评标。投标人****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n)上注册、报名,下载比选文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并报价,递交纸质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按时报名、报价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纸质投标文件者,被视为无效。加急标书代写
4.4 比选文件每份售价8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在递交纸质投标文件时扫描支付,否则比选人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
5.1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6年3月5日10时00分(**时间)前,投标人自****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n);加急标书代写
5.2 纸质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6年3月5日09时30分至10时00分,地点:**市**区龙塔街道紫园路256****采购中心。加急标书代写
5.3 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3月5日10时00分(**时间)。加急标书代写
5.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本次比****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n)上发布。
| 比 选 人:**** |
比选代理机构:**** |
| 地 址:**市**区长滨路126号 |
地 址:**市**区龙塔街道紫园路262号 |
| 联 系 人:黄老师 |
联 系 人:周洲 |
| 电 话:023-****7416 |
电 话:186****6399 |
**水务电子商务平台咨询电话:023-****3670(工作时间:9:00-12:30;14:0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