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年产3万吨松厚剂项目 | ****开发区新材料产业园 | **** | **腾嘉****公司 | 拟投资30000万元,在新材料产业园内新征工业用地1.7344万平方米(地块**青港路、南至环园路、西至锡北**、北至锡北**)**年产3万吨松厚剂项目;项目分两期建设,一、二期分别建设1条年产1.5万吨松厚剂生产线,同时建设仓库、罐区、消防水池、初期雨水池、事故应急池、环保治理等配套设施。 | 本次公众参与采取网络平台公开、报纸公开、张贴公告等形式开展。 1.2025年2月10日,建设单位在**建设项目环境信息公示平台网站进行了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首次公开。公示期间,未收到与本项目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2.2025年6月18日,建设单位在**建设项目环境信息公示平台网站发布了第二次信息公告。公示期间,未收到与本项目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3.建设单位于2025年6月24日和2025年6月25日两次在“扬子晚报”上对项目进行了报纸公开。公示期间未收到与项目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4.2025年6月18日,建设单位组织实施以项目所在地周边张贴公告的方式开展(公示期10个工作日)。 5.2026年2月4日,建设单位在**建设项目环境信息公示平台网站公开了拟报批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文和公众参与说明。 | (一)全过程贯彻清洁生产原则和循环经济理念,采用先进工艺和设备,加强生产和环境管理,减少污染物产生量和排放量,项目单位产品物耗、能耗和污染物排放等指标应达到国际同行业清洁生产先进水平。 (二)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废气治理措施,确保各类废气的处理效率及排气筒高度达到《报告书》提出的要求,有效控制无组织废气排放。投料和料仓逸散废气经“脉冲袋式除尘”处理,消化废气经“高效除雾+脉冲袋式除尘”处理,闪蒸干燥和热风炉天然气燃烧废气分别经“高效除雾+脉冲袋式除尘”处理,包装废气分别经“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尾气通过排气筒达标排放。有组织排放的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执行《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中表4标准。无组织排放废气主要为投料间、包装间未捕集的废气,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执行**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中表3标准。 (三)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分类收集、分质处理”原则设计、建设、完善厂区给排水系统及废水处理系统。 压滤洗涤废水经MVR蒸发处理后的冷凝水和浓缩液全部回用于生产、不外排;地面保洁废水、初期雨水经厂内污水站处理后,与脱碱离心后含盐废水、循环冷却系统排水一并经生产废水排口接管**市******公司集中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经生活污水排口接管**市******公司集中处理。生产废水接管pH、全盐量执行《化学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939-2020)中表1标准,COD执行《****处理厂及重点工业行业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32/1072-2018)中表3无机化学工业标准,SS执行《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中表2直接排放标准;生活污水接管pH、COD、SS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表4三级标准,氨氮、总氮、总磷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中表1的A级标准。雨水排放口水质参考雨水受纳水体的功能类别进行管控。 (四)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有效的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五)按“**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固体废物在厂内的堆放、贮存、转移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的通知》(苏环办﹝2024﹞16号)、《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完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环境管理的通知》(苏环办〔2023〕327号)和相关管理要求,防止产生二次污染。危险废物及时清运并委托有资质单位规范处置,消化过滤滤渣、板框压滤滤渣在危险特性鉴别结果出具前按危废管理。一般固废交合法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六)做好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分区防渗要求,采取重点防渗措施,制定并落实土壤、地下水跟踪监测计划。 (七)强化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有效防范环境风险。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完善要求,定期排查并整改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按要求配备环境应急设备和物资。采取切实可行的工程控制和管理措施,优化现有事故污染物收集系统,保证足够容量的事故废水收集能力,确保事故废水不进入外环境。 (八)按要求规范设置“三废”排放口,污水接管口、雨水排放口需分别设置计量装置和采样平台;按《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省污染源自动监测监控管理办法(2022年修订)》、《****开发区新材料产业园开发建设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等要求,安装自动监测设施、制定自行监测计划,实施日常环境管理与监测,监测结果及相关资料备查。 (九)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生产车间一、生产车间二边界外各50m范围的卫生防护距离要求,该范围内目前无环境敏感目标,以后也不得**居民住宅、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建筑物。 ****公司应对污水处理等环保设备设施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健全内部环保设备实施稳定运行和管理责任制度,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保设备设施,确保环保设备设施安全、稳定、有效运行。 |
公开时间:2026年2月27日~2025年3月4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10-****5560;Email:****@qq.com。
通讯地址:**市新金匮路1****中心12****服务大厅G区工程建设窗口,**市数据局,邮编:214131。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