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紫**猫营镇牛角井村下巴郎饰面石材矿(变更)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6年2月24日-2026年3月2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851-****7482
传 真:0851-****1023
通讯地址:**省**市******生态环境局环****管理科
邮 编:561000
| 项目名称 | 紫**猫营镇牛角井村下巴郎饰面石材矿(变更)建设项目 |
| 建设地点 | **市-**县-猫营镇牛角井村、普卡桥村 |
| 建设单位 | ****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公司 |
| 项目概况 | 项目位于**市猫营镇牛角井村、普卡桥村,2021年1月25******局颁发采矿许可证(证号C520********171****1312),开采矿种为饰面用灰岩,开采方式露天开采,生产规模81万吨/年,2021年8月24****环境局批复(安环表批复〔2021〕101号),2024年7月进行验收,分期开采边界和首采面发生变化,开采方法由浅层爆破变为绳锯切割,评价范围内新增天然林及公益林,涉及生态保护红线,该项目发生重大变动,需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重新报批。项目设置3个露天开采区,目前建设单位仅取得了矿山一期、二期的林地使用手续及水土保持方案批复,本次变更项目仅对矿山一期、二期进行评价,矿山三期待取得林地使用手续后再另行环评。一期(一采区)位于矿山北东部,已建有1#堆矿场约13660m2、临时堆土场2000m2;二期(二采区)位于矿**部,已建有1#弃渣场20326m2、2#弃渣场23650m2、2#堆矿场约9560m2。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 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切割废水经修建临时围堰收集沉淀后回用于洒水降尘、切割,食堂废水经过隔油池处理后与员工生活污水经一体化生活污水处理设施(A/O处理工艺,10m3/d)处理达标后回用于冲厕、车轮清洗,不外排。车轮清洗废水经过沉淀池(容积35m3)处理后回用,不外排。露天采场淋溶水、堆场淋溶水经排水沟排入淋溶水池沉淀后用于洒水降尘。弃渣场、临时堆土场、堆矿场四周修建截排水沟、挡渣墙,避免雨季产生水土流失及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地下水加强管理和厂区巡检,杜绝跑、冒、滴、漏等现象。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剥离表土过程中将剥离表面进行湿润,通过安装移动式洒水车降尘;钻孔过程中采取湿式钻孔减少粉尘排放量;切割粉尘采用湿式切割,在切割区域设置移动式洒水车洒水降尘;开采过程中设置移动式洒水车洒水抑尘;装卸扬尘采取场地喷淋防尘洒水;堆场扬尘采取洒水降尘,在大风天气对堆矿场、弃渣场、临时堆土场进行覆盖及严禁大风天气进行装卸等措施,运输过程中篷布遮盖,严禁超高超载运输,场界外粉尘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通过选用低噪音设备,采用减振、吸声、消声、隔声等治理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排放限值要求。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剥离表土堆放临时堆土场,后期全部用于复垦绿化;废石运至弃渣场暂存,陆续送至****公司加工利用;淋溶水池泥沙经收集干化****砂石厂加工利用。生活垃圾经收集桶收集后,定期运至当地环卫部门指定地点,由当地环卫部门进行处理处置。餐厨垃圾及隔油池废油经餐厨垃圾收集桶收集后,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废机油和废润滑油等危险废物经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5m2),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五)严格落实生态保护措施。按照《紫云自治县猫营镇牛角井村下巴郎饰面石材矿矿产**绿色开发利用方案(三合一)(变更)》实施**生态恢复和土地复垦,按《紫云自治县猫营镇牛角井村下巴郎饰面石材矿(变更)水土保持方案》强化水土保持,矿山开采过程中采用发展绿色开采技术和开采方式,严格遵守“边开采、边治理、边修复”原则,剥离表土层及时运至临时堆土场妥善堆存,对植物造成直接毁坏做好生态恢复,把矿山复垦纳入日常生产与管理,做到边开采,边复垦。项目生态评价范围涉生态保护红线,开采过程中应严格控制占地,在开采范围交界处做出明显的标识线,设置围挡,防止项目开采对生态保护红线造成损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