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为推进和规范****高品质超大模铸钢锭产线升级改造建设项目的公众参与,了解公众对该规划建设的态度和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及建议,现将****高品质超大模铸钢锭产线升级改造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向社会进行第二次环境信息公示,公示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高品质超大模铸钢锭产线升级改造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现有厂区内
建设项目性质:改建
主要建设内容:炼钢厂整体产能不变,**炼钢车间消化现有炼钢车间~19.7万t钢锭产能。**炼钢车间建设完成后,主要解决核电常规岛整锻低压转子、一体化接管段、**一号法兰接管段、5米级轧机支承辊、海洋工程6000KJ+9.08M替打系统与锤芯等超大型钢锭生产瓶颈问题,实现超大型钢锭安全制造。
二、电子版(征求意见稿全文)
文件:(征求意见稿)****高品质超大模铸钢锭产线升级改造建设项目.docx
链接: https://pan.**.com/s/1iksgV8iT3rI9nAL2_bWsWw 提取码: 1qi2
三、纸质版
项目建设单位:****
联系人:吕岩
电 话:139****1800
单位地址:**省**市****办事处厂前路9号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公司
四、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主要为项目建设地区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代表。
五、公众意见表查阅方式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http://www.****.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W020********9122449069.docx。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向建设单位反馈意见并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交有效的联系方式。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本信息公布之日起的10个工作日:2026年2月27日-2026年3月11日。
欢迎对本工程的环境保护问题提出意见或建议,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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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