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 苏尼特右旗富华热力有限责任公司集中供热燃煤热力锅炉建设项目 (5号炉)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

审批
内蒙古-锡林郭勒盟-苏尼特右旗
发布时间: 2026年02月27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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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中供热燃煤热力锅炉建设项目 (5号炉)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
2026-02-27 09:16

1、项目基本情况

****成立于2004年10月21日,厂址位于******气象局南侧,厂区占地面积为19950平方米。由于债务纠纷,2019年7月16日被******公司资产收购,****公司所有(资产收购协议见附件)。

厂区内现有4台锅炉,分别为2×29MW(一用一备)和2×40MW(一用一备),主要负责赛汉塔拉镇大街以北和新增入网小区供热需求,供热面积共达120万平方米。其中2×29MW(一用一备)燃煤锅炉供热面积为45万平方米,供热负荷26MW;2×40MW(一用一备)燃煤锅炉供热面积为75万平方米,供热负荷36MW。

本项目为40MW(56t/h)燃煤锅炉5 号炉备用炉的验收项目。

2014年1月,委托****评价中心有限公司编制完成《****集中供热燃煤热力锅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15年11月25日****环境保护局“苏右环审表[2015]30号”文批复。

2024年11月8日取得变更后排污许可证,证书编号:****2524MA0QA9325C001Z。

2013年7月开始建设,2023年7月对5号炉配套的原脱硫系统进行改造,将多管除尘器改为除尘效率更高的布袋除尘器,同时增加烟气脱硝系统,2023年10月开始试运行。

2025年3月15日,******公司委托**祝融新****公司开展本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编制工作。我公司接受委托后,及时进行了现场勘查、资料收集,并于2025年3月31日~ 4月1日委托******公司进行现场验收检测,该公司出具了《****集中供热燃煤热力锅炉建设项目(5号炉)检验检测报告》。最终根据企业实际情况、现场调查情况和收集的资料、验收检测报告等相关资料编制完成了《****集中供热燃煤热力锅炉建设项目(5号炉)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

2、验收范围

(1)本次验收范围

本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范****环境保护局以苏右环审表[2015]30号文批复的《****集中供热燃煤热力锅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中备用的1台40MW燃煤锅炉(5号炉)及配套环保设施。

(2)已验收部分说明

2020年11月,**鑫创绿****公司编制完成《****集中供热燃煤热力锅炉建设项目(6号炉)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对常用炉(6号炉)以及配套的环保设施、辅助工程、储运工程、公用工程进行了验收,并通过企业自主验收,取得自主验收意见。由于当时备用炉(5号炉)还未完成环保设施的改造,因此未进行验收。

本次验收中的辅助工程、储运工程、公用工程以及环保工程、项目变动情况等内容均依托《****集中供热燃煤热力锅炉建设项目(6号炉)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中的内容。

3、项目简介

项目名称:****集中供热燃煤热力锅炉建设项目(5号炉)

建设单位:****

收购单位:******公司

建设性质:**

建设规模:建有两台40MW燃煤锅条炉(2×56t/h,一备一用)。

投资情况:针对本次验收,项目实际总投资82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35万元,占总投资的77%。

建设地点:位于******气象局南侧******公司院内,厂区地理坐标为:北纬42°45′509″ ,东经112°38′702″。项目东侧为杭盖路,南侧为阿其图街,西侧****管理所,****气象局。

4、主要建设内容及建设规模

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将5号炉配套的原脱硫系统进行改造,并将多管除尘器更换为布袋除尘器同时增设了脱销设施,其余均依托现有工程(辅助工程、储运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具体建设内容详见表2-1。

表2-1 环评建设内容与实际建设情况对照表

项目

建设内容

环评建设内容

已验收的

实际建设内容

本项目建设内容

备注

主体工程

两台40MW燃煤锅炉(2×56t/h)

型号为DZW29-1.0/115/70-AΠ,占地面积2420㎡

型号为QXX40-1.6/130/70-A的燃煤锅炉(一备一用)

型号为QXX40-1.6/130/70-A的燃煤锅炉(5号炉)更换为布袋除尘同时增设了脱销设施

更换为布袋除尘同时增设了脱销设施

辅助工程

办公生活区

办公室为二层建筑,占地800㎡

办公室为二层建筑,占地800㎡

依托

/

库房

库房占地为660㎡

库房占地为660㎡

依托

/

门房

门房占地为60㎡

门房占地为60㎡

依托

/

储运工程

储煤场

储煤场设置在封闭车间

验收完成(储煤场占地面积3750㎡)

依托

/

封闭式

灰渣库

灰渣库设置在封闭式车间内

验收完成

(占地面积1100㎡)

依托

/

公用工程

供电

本项目厂区内引入电源供电电压为2路10KV,由当地10KV变电站引来。设10KV变电站一座以满足锅炉房供电要求,电源的具体引接点由电力部门确定。同时,变电站内设一台柴油发电机组作为应急电源。

验收完成

(与环评一致)

依托

/

供水

市政自来水管网供给

验收完成

(厂区自备井)

依托

/

排水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生产废水主要为锅炉排污水、软化处理外排水,回用于地面冲洗、灰渣加湿、输煤系统降尘;地面冲洗废水 SS含量较高,先经沉淀池处理,后与其他污水一起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当地市政污水管网,****处理厂,不随意外排。

验收完成

(与环评一致)

依托

/

供暖

冬季采暖热源由项目本身集中供暖设施提供

验收完成

(与环评一致)

冬季采暖热源由项目本身集中供暖设施提供

/

环保工程

废气

锅炉废气安装有多管除尘器+湿式脱硫除尘器,经50m高烟囱排放;建设封闭式储煤棚;灰渣库全封闭;振动筛上加装集尘罩,并设1台布袋除尘器除尘;输煤胶带建为全封闭式;厂内道路硬化,定期对路面进行清扫、洒水;运煤车进行苫盖


验收完成

(破碎设备采取封闭围挡只保留进料口的措施,其余与环评一致)

采用“布袋除尘器+湿式脱硫塔+炉内脱硝SNCR”处理后,由50米高烟囱排放,同时破碎机设有集气罩和布袋除尘设施

与6号炉共用一个排气筒(高50米)

废水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生产废水主要为锅炉排污水、软化处理外排水,回用于地面冲洗、灰渣加湿、输煤系统降尘;地面冲洗废水 SS含量较高,先经沉淀池处理,后与其他污水一起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当地市政污水管网

验收完成

(与环评一致)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锅炉排污水、软化处理外排水,回用于地面冲洗、灰渣加湿降尘

依托

噪声

机械设备采取减振、降噪措施,提高车间的封闭降噪性能。

验收完成

(与环评一致)

机械设备采取减振、降噪措施,提高车间的封闭降噪性能。

与环评一致

固废

锅炉灰渣暂存于灰渣库,集中由载重汽车运往砖瓦厂进行综合利用

验收完成

(与环评一致)

除尘器粉尘、灰渣经过湿式除尘压滤脱水后暂存于封闭灰渣库,最终由封闭式运输车辆运往转场进行综合利用

依托

5、主要设备

本项目为备用炉,新增布袋除尘器一套,同时增设SCNR脱销设施,其他均与6号炉共用。详见《****集中供热燃煤热力锅炉建设项目(6号炉)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6、原辅料及能源

本项目为备用炉,只有常用炉(6号炉)发生故障时临时启用,不新增原辅料用量,与6号炉共用。

7、劳动定员与生产制度

本项目不新增劳动定员。依托****集中供热燃煤热力锅炉建设项目(6号炉)项目,已完成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并取得自主验收意见。

8、项目水平衡

本项目为备用炉,只有常用炉(6号炉)发生故障时临时启用,项目给水和排水均与6号炉一致,详见《****集中供热燃煤热力锅炉建设项目(6号炉)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9、主要环境保护目标

本项目为40MW备用锅炉(5号炉),与6号炉共同承担供热负荷,共用一个排放口。

根据现场勘查以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中环境保护目标的相关规定,****自然保护区、文物古迹,亦不在基本草原、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内,周边无野生动物栖息地等特殊保护目标。环评文件中大气环境保护目标:西侧400米处赛汉塔拉镇居民,东侧500米处赛汉塔拉镇居民,北侧20米处气象站。根据现场调查厂区东侧为杭盖路,南侧为阿其图街,西侧****管理所,****气象局。验收监测期间环境保护目标与环评中内容基本一致。本项目主要环境保护目标详情见表2-3。

表2-3 环境保护目标表

项目

环境

类别

环评中环境保护目标

验收期间环境保护目标

环境功能区

保护对象

保护内容

相对方向

距离

保护对象

相对方向

距离

项目地环境保护目标

大气环境

西侧400米处赛汉塔拉镇居民

运输管理所

西

20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修改单中二级标准

草监局

西

145

农牧业局

西

200

交警队

西南

150

检察院

西南

200

计生局

120

**局

150

东侧400米处赛汉塔拉镇居民

疾控中心

东南

110

经济局

东南

210

赛汉塔拉镇居民

520

北侧20米处气象站

气象局

20

声环境

西侧400米处赛汉塔拉镇居民

运输管理所

西

20

《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

草监局

西

145

农牧业局

西

200

交警队

西南

150

检察院

西南

200

东侧400米处赛汉塔拉镇居民

疾控中心

东南

110

**局

150

计生局

120

北侧20米处气象站

气象局

20

地下水环境

/

厂界外500m范围内不存在地下水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和热水、矿泉水、**等特殊地下水**

《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

Ⅲ类标准

主要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

1、本项目工艺流程及生产工艺

本项目施工期已经结束,因此不对施工期进行分析。营运期工艺流程与常用炉(6号炉)一致,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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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2.6 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图

本项目锅炉生产工艺流程简述如下:本项目燃煤拟采用褐煤,煤炭经汽车运输进场后,先经汽车衡称量,然后进入储煤棚卸煤。原煤通过推土机首先送入破碎工序,破碎后的褐煤进入受煤斗,再由电机振动给料机送入皮带,有全封闭式皮带送至锅炉炉前大煤斗。煤斗内的煤经给料机计量后送入锅炉风力播煤装置,由风力送入炉膛内燃烧。焚烧后原煤释放出来的热能被水吸收,进入镇区供热系统。燃煤燃烧后留下来的渣通过湿式排渣系统排出,燃烧后的烟气经过SNCR脱销+布袋除尘器+湿式脱硫塔处理,处理后通过50m高烟囱达标排放。

2、本项目废气处理系统工艺流程

(1)烟气净化主线

锅炉产生的高温烟气首先进入SNCR脱硝装置,在炉膛或烟道内喷入还原剂(尿素溶液),将烟气中的NO还原为氮气和水,完成脱硝过程。

脱硝后的烟气进入布袋除尘器,通过滤袋过滤去除其中的粉尘颗粒物,实现高效除尘。

除尘后的烟气进入脱硫塔,与脱硫循环池输送的脱硫剂浆液(如石灰石浆液)逆流接触,将烟气中的SO等酸性污染物吸收脱除。

经脱硫净化后的烟气由引风机提供动力,通过烟囱达标排放至大气环境。

(2)脱硫循环与固废处置

脱硫剂进入脱硫循环池,与塔内排出的脱硫浆液混合,经水泵输送回脱硫塔循环使用,以提高脱硫剂利用率。

循环池内的部分浆液送入压滤机进行脱水处理,分离出的废渣送至灰渣库妥善处置,产生的废水则返回脱硫循环池继续参与循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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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2.7 废气处理系统工艺流程图

总投资及环保投资

项目实际总投资82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35万元,占总投资的77%。具体环保投资明细见表2-5。

表2-5 环保投资一览表

序号

名称

内容

金额

(万元)

1

废气

布袋除尘器

165

2

脱硫系统

420

3

脱销系统

50

合计

/

635


项目变动情况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有关规定,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措施五个因素中的一项或一项以上发生重大变动,且可能导致环境影响显著变化(特别是不利环境影响加重)的,界定为重大变动。属于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不属于重大变动的纳入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

通过现场踏勘,并结合项目环评报告表等技术资料,以及《****集中供热燃煤热力锅炉建设项目(6号炉)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本次项目实际建设内容与环评文件中部分建设内容发生变动,具体如下:

1、锅炉烟气污染防治设施发生变动

环评文件内容:锅炉安装多管除尘器+湿式脱硫除尘器,经50m高烟囱排放。

实际建设情况:40MW锅炉(5号炉)废气经SNCR脱硝系统+布袋除尘器+生石灰湿法后经50米高烟囱排放。

变动原因:企业为了加强锅炉烟气处理效果,降低大气污染物的排放,将多管除尘器改为除尘效率更高的布袋除尘器,同时增加烟气脱硝系统,进一步降低污染物的排放。

通过对比生态环境部印发的《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中关于项目重大变动清单的内容,项目变动内容均不属于重大变动。

主要污染源、污染物处理和排放

本项目为备用锅炉(5号炉)在常用炉(6号炉)发生故障时候才临时启用,在使用5号炉之前,已完成常用炉(6号炉)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并通过企业自主验收,获得验收意见。

5号炉除废气处理为单独拥有,其余环保措施均依托6号炉或与6号炉共用。故本次验收不再对6号炉(常用炉)已完成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进行重复验收。

1、污染物治理/处置设施

1.1运营期废气

主要污染源:本项目运营期废气污染源主要为40MW锅炉(5号炉)排气筒废气(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汞及其化合物、林格曼黑度)以及燃煤在堆存、转运、装卸等过程中产生的粉尘产生的无组织废气(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

处理措施:

(1)项目5号炉烟气经SNCR脱硝系统+布袋除尘器+生石灰湿法脱硫塔理后通过高50m的排气筒排放。

(2)项目(5号炉)燃煤进场后均储存在厂区封闭式储煤场,与厂区其他锅炉(1、2、6号)燃煤共用。原煤破碎设施安装在封闭式储煤场内,同时破碎筛分系统安装了集气罩和1台布袋除尘器,破碎工序粉尘收集后进入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排入封闭式储煤场内,废气不外排。

(3)进场燃煤运输车辆采取苫盖措施,降低车辆运输扬尘的产生。

(2)无组织废气防治措施

1.2运营期废水

均依托6号炉,全厂共用。

1.3噪声

运营期噪声主要为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设备噪声和人员车辆产生的噪声。

处理措施:

(1)企业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从源头降低噪声的产生,同时高噪声设备均安装减震垫,采用封闭隔声、距离衰减等措施后,有效降低了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2)企业加强进、出厂车辆的管理,采取限制车速、禁止鸣笛等措施降低交通噪声对外环境影响。

1.4固体废弃物

运营期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锅炉炉灰、炉渣,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及废离子交换树脂。

处理措施:

(1)炉灰、炉渣以及布袋除尘器产生的粉尘,由管道排出,利用循环水池废水以及软化外排水等废水加湿,暂存于灰渣库;脱硫循环池内废渣经压滤机压滤后暂存于灰渣库。所有灰渣最终销售给********公司。(协议见附件)

(2)废离子交换树脂由厂家(****公司)更换时回收,不在厂区内存放。

(3)生活垃圾暂存生活垃圾桶,定期交由环卫部门进行处置。

2、环境管理及环境监测计划

2.1环境风险应急预案

企业按照项目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及管理要求,编制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于2023年5月24****生态环境局****分局备案(备案编号:****)。

2.2环境管理

(1)企业成立了环境管理机构,项目运营期间安排专人负责车间环保设施的维护管理工作,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同时制环境管理制度、设置相关标识。

(2)安装烟气在线监测系统,2×40MW锅炉烟囱排放口固定污染源监测系统已于2024年12月完成在线设备验收工作。

(3)环保处罚情况

2016年11月11日,****保护局对本项目存在“大气污染物超标排放”的违法行为出具了行政处罚决定书(苏右环罚[2016]16号),企业已缴纳罚款。

2.3排污许可证及监测计划

企业参照《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指南 总则》(HJ819-2017)、《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锅炉》(HJ9534-2018)、《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工业噪声》(HJ1301-2023)等相关内容并结合现场实际情况,于2024年11月08日取得排污许可证(登记编号:****2524MA0QA9325C001Z);并制定运营期环境监测计划,定期委托有资质的监测单位对项目污染物进行监测。

表3-1 运营期环境监测计划

监测内容

监测点位

监测项目

监测

频率

执行标准

无组织废气

厂界上风向1个参照点,下风向3个监测点

颗粒物

次/季度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有组织废气

DA002

(2号烟囱)

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林格曼黑度、汞及其化合物

次/季度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中排放限值的要求

噪声

厂界东、南、西、北外一米各设1个点

等效声级

次/季度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中2类

废水

污水总排口(DW001)

PH值、悬浮物、五日生化需氧量、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动植物油

次/月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的要求


验收监测内容:

2025年3月31日至4月1日,******公司依据验收监测方案确定的内容对该项目进行了现场监测。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要求,验收监测应当在确保主体工程工况稳定、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正常的情况下进行。

本项目验收监测采样时间为2025年4月31日至2025年4月1日,企业运行工况稳定、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正常,符合验收监测技术规范要求。验收监测结果

(一)环境空气

验收监测期间,周边敏感点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结果中1#交通运输局总悬浮颗粒物浓度最大值为172ug/m3、二氧化硫浓度最大值为0.005mg/m3、二氧化氮未检出,2#气象站总悬浮颗粒物浓度最大值为154ug/m3、二氧化硫浓度最大值为0.006mg/m3、二氧化氮未检出,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2012及修改单(GB3095-2012)表2 环境空气污染物其他项目浓度限值。

(二)废气监测结果

(1)无组织排放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厂界无组织排放废气监测结果引用《****供热燃煤热力锅炉(2×29MW)建设项目(1号炉)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中数据。即:颗粒物浓度最大值为0.382mg/m3,二氧化硫浓度最大值为0.009mg/m3,氮氧化物浓度最大值为0.007mg/m3,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 16297-1996 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2)有组织排放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有组织排放废气40MW烟气处理设施排放口监测结果中颗粒物排放浓度最大值为28.3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2.70kg/h;二氧化硫排放浓度最大值为145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11.69kg/h;氮氧化物排放浓度最大值为122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9.64kg/h;汞及其化合物排放浓度最大值为4.2×10-5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4.96×10-6kg/h;各项监测因子均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13271-2014 中表2**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中燃煤锅炉限值。

(三)噪声监测结果

验收监测期间,厂界噪声监测数据引用《****供热燃煤热力锅炉(2×29MW)建设项目(1号炉)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中数据,即:厂界昼间噪声值为51.4~ 56.3dB,夜间噪声值为40.9 ~ 43.8dB,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

验收监测期间,1#****运输局环境噪声值昼间为52.7~ 53.1dB,夜间噪声值为40.8 ~ 41.4dB,2#敏感点气象站环境噪声值昼间为51.5~ 58.6dB,夜间噪声值为41.2 ~ 42.1dB,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 GB 3096-2008表1中2类标准限值。

验收监测结论

一、验收结论

该项目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落实了环评及批复文件提出的主要环境保护设施及措施,验收监测期间污染物达标排放。项目基本具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

二、后续要求

1、加强对锅炉灰渣的日常管理,按照“无害化、减量化、**化”的要求做好固废的处置及综合利用。

2、做好灰渣出口处的防尘设施。

3、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按照项目自行监测方案对项目污染源进行监测,同时加强项目环保设施的日常维护和管理,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况。

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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