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市南郑区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项目(二次)中标候选人公示(评定分离)

发布时间: 2026年0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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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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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市**区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项目(二次)

标段编号

****

招标人名称

****

招标代理机构

****

联系人名称

谭**、夏丽敏

联系电话

029-****3631

开标时间

2026年2月25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

****中心四楼第五开标室

定标候选人(排名不分先后)

定标候选人

投标报价(元)

项目负责人及证号

工期

****

****022.57

来明航 陕137********09092

180日历天

******公司

****153.96

李文军

陕261****29131

180日历天

******公司

****938.89

袁西影

陕261****64307

180日历天

公示开始时间

2026年2月27日

公示结束时间

2026年3月1日

1、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评标办法规定本项目推荐3名定标候选人,定标候选人排名不分先后。

2、以上定标候选人,****委员会审定,并予以公示,如有异议,以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反映。

3、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3.1提出异议的主体应当是参加招标的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

3.2提出异议应当以书面形式提交。

3.3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6)如委托代理人办理,应当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或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或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4异议送达地点和联系方式:书面材料送至**省**市高新区科技二路71号竹园天寰国际1706室招标代理处,同时将扫描件发送至邮箱:****@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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