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燃气类计量器具强制检定服务项目采购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 | ||
| 行政区域 | **省 | 公告时间 | 2026年02月27日 09:30 |
| 预算金额 | ¥475.265000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林老师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871-****0679 | ||
| 采购单位 |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省**市日新东路376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871-****0679 |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省**市**区日新中路360号凯旋大厦6楼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871-****2525 | ||
采购人:****
项目名称:****燃气类计量器具强制检定服务项目采购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根据《中华人民**国计量法》第九条规定,****监管局2026年度预算项目“****计量强制检定(燃气表、天然气加气机等燃气类计量器具强制检定)技术服务项目采购”,当中涉及的计量器具包括燃气表、压缩天然气加气机、流量计(用于工业燃气计量),均属于用于贸易结算、又列入国家强制检定目录的工作计量器具。该采购项目属于覆盖全省范围计量强制检定技术服务采购。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万元):475.265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1、根据《中华人民**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检定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本项目承检单位需为市场监管部门授权、授权项目涵盖采购检定项目、且承检范围能覆盖全省的计量检定机构。目前**能参与本项目且检定范围和承接范围能覆盖**省的依法设置及授权的计量检定机构共有3家。分别是:****研究院****总局授权且覆盖西南大区)、****研究院****总局设立且覆盖**)和****。****是省内唯一经市场监管部门授权且检定范围覆盖全省的计量检定单位,是建立燃气表、压缩天然气加气机、流量计(用于工业燃气计量)计量标准为社会公用计量标准的法定计量授权单位,其检测结果数据具有法律效力。2、计量强制检定需遵循经济合理、就地就近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检定管理办法》第三条规定:****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强制检定工作统一实施监督管理,并按照经济合理、就地就近原则,指定所属或者授权的计量检定机构执行强制检定任务。目前,省外计量授权范围可覆盖我省的两家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研究院”和“****研究院”;按照经济合理、就地就近原则,上述两家单位均非本地单位,在******实验室,如选择上述两院,一是均要求本省用户进行计量强制检定报检时,需递交用户所在省(市)市场监管部门出具的本省(市)无法进行量值溯源的证明,才予以接检,程序繁琐,不利于便民;二是给我省送检单位和个人增加送检成本,不符合经济合理、就地就近原则。综合以上原因,根据《****财政厅****政府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管理的通知》(云财采〔2018〕18号)第二条第(一)款第7项的规定:“只能由特定供应商制造或者提供货物和服务,且不存在任何其他合理的选择或替代情况的其他情况”,拟对****燃气类计量器具强制检定服务项目采购以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委托****完成。
名称:****
地址:**市曙光小区40幢
2026-02-28至2026-03-05
其他:无
1.采购人信息
联 系 人:****
联系地址:**省**市日新东路376号
联系电话:0871-****0679
2.财政部门
联 系 人:****政府采购管理处张老师
联系地址:**省**市**区华**路130号
联系电话:0871-****6099
3.采购代理机构
联 系 人:****
联系地址:**省**市**区日新中路360号凯旋大厦6楼
联系电话:0871-****25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