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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6-02-27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6年2月27日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6年2月27日 3月12日(10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电话:0812-****159
地址:****中心4楼C区404****科技城)
邮编:617000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审批文号 | 审批时间 |
| 1 | 利用冶金渣生产2万t/a含钒冶金辅料技改项目 | 2026.2.26 | |
| 2 | **县红格镇**新隆片区光伏提灌项目 | 攀环审批〔2026〕17号 ****关****服务中心**县红格镇**新隆片区光伏提灌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doc | 2026.2.26 |
| 3 | 攀****医院病房改造提升建设项目 | 攀环审批〔2026〕18号 ****关于攀****医院病房改造提升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doc | 2026.2.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