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推进**县2026年省级地膜回收示范项目,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决定再次公开遴选**县2026年省级地膜回收示范项目承担主体,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补助环节及内容
1.支持开展农田地膜残留调查监测补贴8万元。根据主要农作物覆膜区域均衡布设监测点位,共布设8个监测点位,分别为:红庙乡朝固村、黄金堤镇马时庄村、万堤镇大蒜科技小院、万堤镇崔岳村、金滩镇顺道店村、北峰镇前从善楼村、孙甘店镇东劝善村、埝头乡后沙路村,每个点位补贴1万元,资金主要用于省控点位样品采集和数据分析等。
2.支持规范建设3个回收网点,每处回收网点完成50吨废旧地膜回收任务,每吨补贴2000元。三个回收网点分别位于万堤镇潭口村、黄金堤镇吴毕庄村、营镇乡白庄村,
回收网点建设要符合“五有标准”(有统一标牌、有固定收储场地、****运输处理设备、有规范台账、有回收利用制度)的要求。
二、补助方式
资金补助采取先建后补的方式,每个环节实施完毕经验收合格后,按程序拨付补助资金。
三、承担主体应具备的条件
1、承担主体需证照齐全,管理规范,制度健全。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与之相对应****公司、**社、家庭农场和涉农企业均可。
2、有地废旧农膜膜回收收购资金,银行征信无不良记录,无违法行为。
3、承诺保证接受****的监督管理,配合****做好项目相关工作。
四、遴选程序
1、接受现场报名:符合条件的实施主体需携带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明等资质证明原件和一份复印件(盖章),于2026年 2月27日至2026年3月2日前(上午8:30—12:00;下午14:30一17:30),到****一楼**县****监督检验站实验室报名。
2、评审公示:****组织相关专业技术****小组,从实施主体规模、自筹资金保障、废旧农膜收储场地、服务承诺等因素,对经自主申报、符合条件的承担主体进行综合评审,公开、规范、择优选择项目承担主体。评****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
3、签订项目管理合同:公示结束无异议后,****与入选的承担主体签订**县2026年省级地膜回收示范项目管理合同,承担主体按照合同任务目标按期完成。
联系人:齐一南
电 话:177****22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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