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服务内容
2.1.1工作范围
**市2025年度耕地恢复年度实施方案应在**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约束和指导下,依据各多镇耕地保护目标,确定**市各乡镇2025年耕地恢复任务,落实恢复耕地规模与具体点位,耕地恢复图斑不应涉及规划建设占用、林地保护等情况,确保年度耕地恢复目标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市已划定的永久基本农田范围,面积76.32万亩,涉及31个乡镇(街道)。工作范围涉及**市全域。
2.1.2主要任务包括:
(1)耕地恢复实施方案编制的主要任务
①严格落实**市局下达的2025年度**耕地复指标任务。
②立足**市耕地数量和分布现状,分析各乡镇责任目标缺口,并结合**市年度耕地恢复任务得出各多镇年度恢复任务。
③统筹考虑**市各乡镇“恢复类"地类情况,对接**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与林地保护规划,明确耕地恢复图斑不应涉及规划建设占用、林地保护等情况。
④选取恢复地类数据,剔除城镇开发边界、生态保护红线、规划交通基础设施、十四五重点项目已批国有及集体用地等规划将占用的部分,剩余部分作为本次可纳入的耕地恢复图斑。
⑤按照积极稳妥、分类推进、依法依规的原则,定向开展耕地功能恢复,合理制定耕地恢复计划按照先易后难的顺序确定拟纳入今年恢复耕地的地块、位置、规模、面积和范围。注重整体布局优化,注重具体地块提质,对建设违法违规占用及督查整改中涉及的“即可恢复"和“工程恢复“图斑实行优先整改恢复。
⑥对耕地恢复图斑进行现场勘查,尊重群众意愿,明确政策要求,与村组及利害关系人做好沟通协商工作,确保权属明晰、无争议。
⑦编制形成年度耕地恢复实施方案报告成果,对已经达到要求的耕地恢复图斑矢量进行上图工作形成年度耕地恢复图斑数据库。
(2)2025年永久基本农田年度评估优化技术服务工作的主要任务
①资料收集整理。收集损毁和污染且无法恢复的耕地、国土变更调查认定为不稳定的耕地数据;历年已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范围、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范围数据;河道管理范围线和最新遥感影像等。
②编制工作底图和表格。通过对收集的资料全面比对和分析,全面梳理现有永久基本农田范围内不符合划定要求的耕地,包括移民搬迁后不适宜耕种的耕地、零星破碎耕地、位于15度以上耕地、划入河道管理范围内的耕地、处于生态脆弱地区的耕地、列入严格管控类且无法恢复治理的耕地、灾毁和采矿损毁无法修复的耕地等地块。依据最新国土变更调查成果等数据,对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的实际利用状况进行全面评估,并分析适宜划为永久基本农田的图斑情况。以街镇村为单位,制作调整、补划潜力工作底图和相关表格。
③开展培训。根据永久基本农田等政策文件,配合街镇组织开展培训指导,****社区)开展永久基本农田优化调整核实、跟踪核查数据填报情况;补充对街镇无法实地举证的图斑开展外业核实举证。
④编制成果。汇总各街镇调整补划图斑清单、范围线及举证材料,统计永久基本农田及储备区调整补划图斑的数量、面积与分布情况;编制2025年度永久基本农田调整补划报告、图件、表格及相关举证资料。
⑤建立数据库。根据省相关要求,建立永久基本农田调整补划数据库和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更新数据库。
⑥成果上报。将成果上报省市相关部门进行审查把关。
2.1.3编制程序
主要包括准备工作、基础研究、方案编制、审查审议等阶段.
(1)准备工作。党委、政府统筹协调,自然**主管部门牵头,**农业农村、林业等相关部门,成立工作专班,开展调研座谈、制定工作方案、组织宣传培训;同步开展资料收集、确定实施方案底数底图。
(2)基础研究。自然**主管部门统筹组织,规划编制技术单位全程参与,分类分组开展基础研究工作,主要包括各乡镇年度耕地恢复任务研究、恢复地类现状用地分析、规划建设占用与林地保护分析以及耕地恢复实施路径;永久基本农田的补划任务、永久基本农田补划潜力分析等内容。
(3)方案编制。严格落实**市局下达的2025年度**耕地恢复指标任务,依据各乡镇耕地保护目标,确定**市各乡镇2025年耕地恢复任务:结合各乡镇实际,按照先易后难的顺序确定拟纳入今年恢复耕地的地块、位置、规模、面积和范围;对恢复图斑的现状用地进行分析,梳理耕地恢复工作存在的问题与建议:确定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严格落实永久基本农田补划任务,根据国土变更调查数据中的一般耕地,初步分析各乡镇可补划为永久基本农田的数量、质量和空间分布,拟定各乡镇补划潜力;结合乡镇意见等情况,确定补划图斑,建立永久基本农田调整补划数据库。
(4)审查审议。与各乡镇逐一对接调出补划初步方案,修改完善初步方案;自然**主管部门将实施方案成果审查验收。
二、相关标准:1、《关于切实稳妥做好“恢复类”地类恢复耕地工作的通知》(长资规发〔2022〕23号)
2、《关于加快稳妥推进“恢复类”地类恢复耕地、全力做好2021年度减少耕地整改恢复工作的通知》
3、(1)《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
(2)《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2019年);
(3)《中华人民**国森林法》(2019年);
(4)《基本农田保护条例》(2011年);
(5)《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管理办法》(自然**部农业农村部令第17号);
(6)《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的意见》(中发〔2017〕4号);
(7)《****办公厅 ****办公厅关于加强耕地保护提升耕地质量完善占补平衡的意见》2024.02
(8)《国土**部关于改进管理方式切实落实耕地占补平衡的通知》(国土资规〔2017〕13号);
(9)《自然**部 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强和改进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的通知》(自然资规〔2019〕1号);
(10)《关于实行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奖惩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246号);
(11)《****省委 ****政府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的实施意见》(湘发〔2017〕23号);
(12)《****办公厅关于切实保护耕地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的通知》(湘政办明电〔2020〕52号);
(13)《****办公厅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通知》(湘政办明电〔2021〕6号);
(14)《******厅 ****农业农村厅关于贯彻落实工作的通知》(湘自资发〔2025〕51号);
(15)《******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补充耕地开发管理加强生态保护的通知》(湘自资发〔2021〕7号);
(16)《******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耕地保护工作的通知》(湘自资发〔2021〕10号);
(17)《****办公厅关于印发〈构建汛旱并防与耕地置换协同推进实施方案〉的通知》(湘政办发〔2025〕12号);
(18)《关于加强全市耕地占补平衡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19)《**省耕地恢复工作指南(试行)》;
(20)其他法律法规、相关规范要求。
三、技术规格:/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1)服务期限:按采购人要求及时提供成果文件。
(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五、服务标准:成果资料:通过审查的实施方案报告及数据库等相关成果资料。
服务其他要求:
(1)规划范围。规划范围包括**市全域国土空间。
(2)编制依据。编制依据主要包括土地管理和耕地保护、永久基本农田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要求和相关技术标准。
六、验收标准:(1****财政局****财政局《关于转发的通知》(浏财函【2024】5号)规定的验收程序申请验收,本项目采用一次性验收;(2)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3)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中标供应商原因造成的,由中标供应商承担检测费用;(4)项目验收不合格,由中标供应商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供应商承担。
七、其他要求:1、结算方式
(1)付款人:****集团****公司
(2)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价款的70%,提交成果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价款的25%,剩余5%在服务时间结束后一个月内一次性无息支付。
2、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投标人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设备及材料购置,以及差旅、食宿、培训、人工、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中标人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3、投标人在投标前,如须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标书代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