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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醇加氢废催化剂处置利用项目澄清答疑文件
第 1 次
各投标人:
现就“****乙醇加氢废催化剂处置利用项目”(项目编号:****)招标文件中的内容进行澄清,具体如下:
1、本项目催化剂成分有调整,修改为:催化剂主要成分有氧化铜55-60%,氧化锌35-40%,氧化铝4-6%。
2、本项目控制价修改为:33000元/吨(含税)。投标报价不得低于控制价。
3、本项目开标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延期至2026年3月13日上午9:30分(**时间)。标书代写
本澄清/答疑未尽事宜,仍按照原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注:此澄清/答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解释顺序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请投标人及时下载/查收;需投标人书面回执且未及时主动回执的,视作其已收悉本澄清/答疑。
联系方式
单位:****
地址:**市**区蜀鑫路69号(创业大道与蜀鑫路西南角)(总部)
项目联系人:张工、刘工
电话:0551-****5918
招标方:****
招标代理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