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6-02-27
各县(市、****监管局、****分局:
按照2025年度产品质量监督抽查计划,市局组织开展了车用油品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现将抽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抽查基本情况
本次抽查任务通过公开招标确定由******公司承担2025年车用油品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快速筛查任务;******公司承担2025年车用油品及相关产品监督抽查任务;******公司承担2025年夏季车用油品质量监督抽查任务;**省****公司承担2025年秋季车用油品质量监督抽查任务;******公司承担2025年冬季车用油品质量监督抽查任务。抽查工作按照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开展。
二、抽查产品情况
(一)车用油品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快速筛查
1.车用汽油。共抽查60家经销企业的123批次产品。本次抽查重点对研究法辛烷值、硫含量、苯含量、芳烃含量、烯烃含量、氧含量、甲醇含量等项目进行了检验。经检验,全部合格。
2.车用柴油。共抽查64家经销企业的67批次产品。本次抽查重点对硫含量、多环芳烃含量、凝点、冷滤点、闪点(闭口)、十六烷值等项目进行了检验。经检验,全部合格。
3.车用尿素水溶液。共抽查13家经销企业的15批次产品。本次抽查重点对碱度、缩二脲、尿素含量、醛类、折光率等项目进行了检验。经检验,全部合格。
(二)车用油品及相关产品质量监督抽查
2.机动车发动机润滑油。共抽查13家经销企业的21批次产品。本次抽查重点对机动车发动机润滑油低温动力黏度、运动黏度 (100℃)、倾点、水分、机械杂质、闪点(开口)、泡沫性(泡沫倾向/泡沫稳定性)等项目进行了检验。发现3批次不合格,抽查产品不合格率为14.28%。不合格项目为低温动力粘度(-25℃)、运动粘度(100℃)。
3.车用汽油清洗剂。共抽查21家经销企业的23批次产品。本次抽查重点对车用汽油清洗剂产品的外观、闪点(闭口)、倾点、硫含量、氯含量、破乳性、模拟进气阀沉积物质量等项目进行了检验。发现3批次不合格,抽查产品不合格率为13.04%。不合格项目为氯含量、模拟进气阀沉积物质量。
4.车用汽油。共抽查68家经销企业的110批次产品。本次抽查重点对研究法辛烷值、馏程、芳烃含量、烯烃含量、蒸气压、硫含量、密度、硫醇(博士试验)、机械杂质及水分、铜片腐蚀、水溶性酸或碱、苯含量、氧含量、甲醇含量、铁含量、锰含量等项目进行了检验。经检验,全部合格。
5.车用尿素水溶液。共抽查9家经销企业的12批次产品。本次抽查重点对尿素含量(质量分数)、密度(20℃)、折光率、杂质含量(碱度、缩二脲、醛类、不溶物、磷酸盐、钙、铁、铜、锌、铬、镍、铝、镁、钠、钾 、一致性确认)等项目进行了检验。经检验,全部合格。
(三)夏季车用油品产品质量监督抽查
1.车用汽油。共抽查46家经销企业的70批次产品。本次抽查重点对车用汽油的研究法辛烷值、馏程、芳烃含量、烯烃含量、蒸气压、硫含量、密度、硫醇 (博士试验)、机械杂质及水分、铜片腐蚀、水溶性酸或碱、苯含量氧含量、甲醇含量、锰含量、铁含量。经检验,全部合格。
2.车用柴油。共抽查38家经销企业的40批次产品。本次抽查重点对车用柴油的闪点 (闭口)、凝点、冷凝点、馏程、水含量、硫含量、酸度、铜片腐蚀、运动粘度、密度、十六烷指数、10%蒸余物残炭、灰分、脂肪酸甲酯含量、总污染物含量、多环芳烃含量。经检验,发现1批次不合格,抽查不合格率为2.50%。不合格项目为闪点(闭口)。
3.车用尿素。共抽查17家经销企业的20批次产品。本次抽查重点对车用尿素的尿素含量(质量分数)、密度、折光率、杂质含量-碱度、缩二脲、醛类、不溶物、磷酸盐、钙、铁、铜、锌、镍、铬、铝、镁、钠、钾、一致性确认。经检验,发现1批次不合格,抽查不合格率为5.00%。不合格项目为尿素含量和钠。
(四)秋季车用油品产品质量监督抽查
1.车用汽油。共抽查55家经销企业的70批次产品。本次抽查重点对研究法辛烷值、馏程、芳烃含量、烯烃含量、蒸气压、硫含量、密度、硫醇(博士试验)、机械杂质及水分、铜片腐蚀、水溶性酸或碱、苯含量、氧含量、甲醇含量、铁含量、锰含量等项目进行了检验。经检验,全部合格。
2.车用柴油。共抽查40家经销企业的40批次产品。本次抽查重点对闪点(闭口)、凝点、冷滤点、馏程、水含量、硫含量、酸度、铜片腐蚀、运动粘度、密度、十六烷指数、10%蒸余物残炭、灰分、脂肪酸甲酯含量、多环芳烃含量、总污染物含量等项目进行了检验。经检验,全部合格。
3.车用尿素水溶液。共抽查20家经销企业的20批次产品。本次抽查重点对尿素含量(质量分数)、密度(20℃)、折光率、杂质含量(碱度、缩二脲、醛类、不溶物、磷酸盐、钙、铁、铜、锌、铬、镍、铝、镁、钠、钾、一致性确认)等项目进行了检验。经检验,全部合格。
(五)冬季车用油品产品质量监督抽查
1.车用汽油。共抽查50家经销企业的70批次产品。本次抽查重点对研究法辛烷值、馏程、蒸气压、硫含量、硫醇(博士试验)、铜片腐蚀(50℃,3h)、水溶性酸或碱、机械杂质及水分、苯含量(体积分数)、芳烃含量(体积分数)、烯烃含量(体积分数)、氧含量(质量分数)、甲醇含量(质量分数)、锰含量、铁含量、密度(20℃)等项目进行了检验。发现2批次不合格,抽查不合格率为2.9%。不合格项目为苯含量(体积分数)、甲醇含量(质量分数)。
2.车用柴油。共抽查37家经销企业的40批次产品。本次抽查重点对硫含量、酸度(以KOH计)、10%蒸余物残炭(质量分数)、灰分、铜片腐蚀(50℃,3h)、水含量(体积分数)、多环芳烃含量(质量分数)、总污染物含量、运动黏度(20℃)、凝点、冷滤点、闪点(闭口)、十六烷指数、馏程、密度(20℃)、脂肪酸甲脂含量(体积分数)等项目进行了检验。经检验,全部合格。
3.车用尿素。共抽查18家经销企业的20批次产品。本次抽查重点对尿素含量(质量分数)、密度(20℃)、折光率、碱度(质量分数)、缩二脲(质量分数)、醛类、不溶物、磷酸盐、钙、铁、铜、锌、铬、镍、铝、镁、钠、钾、一致性确认。经检验,全部合格。
三、工作要求
针对本次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发现的问题,要做好如下工作:
(一)强化抽查结果处理。
按照《中华人民**国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做好监督抽查结果处理工作。对不合格产品,依法采取查封、扣押等措施,严禁企业出厂销售。对不合格企业,进一步明确整改要求,督促落实整改措施,及时组织复查。对涉嫌犯罪的,****机关。依法将严重违法失信企业纳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
(二)督促落实主体责任。
对于本次抽查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相关企业和涉嫌冒用他人厂名厂址的经销企业,要依法开展后续处置工作。按照有关规定对不合格产品进行监督销毁或者做必要的技术处理,并依法追究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的法律责任。属地市场监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大查处力度,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的违法行为。
(三)加强质量技术帮扶。
组织有关行业组织和技术机构,帮助企业深入查找原因,提出改进措施和解决方案,促进行业质量水平提高。
(四)完善后处理反馈机制。
明确专人负责,完善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相关企业后处理反馈机制,将后处理情况按规定时限报市局产品质量监管科。
2.2025年车用油品及相关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企业名单.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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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