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贯彻落实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要求,现对问题编号九“加强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污染隐患排查整治”、问题编号十 “蓝天保卫战方面,2023年1—9月**市优良天数比率、PM2.5浓度均排名全区倒数第二。”等2个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统一进行公示。
一、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九
(一)问题表述
问题编号九:**县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隔离措施不完善,一、二级保护区陆域范围内有生活污水直排入河,沿线砂石工矿等小散乱企业及高速公路施工工地违法排污。
(二)责任单位
****委员会、****政府
(三)整改情况
措施26:2024年组织相****水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回头看”,对范围内的工业企业、生活面源、农业面源、入河排口、交通穿越、码头等类型问题进行排查,发现几处护栏、警示牌破损。针对问题,立行立改,于2024年12****水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破损护栏、警示牌修复,消除安全隐患,减少饮用水水源受污染风险。
(四)验收情况
2024年12月25日,****政府组****水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问题整改工作进行验收,验收组一致认为,通过落实整改责任,认真整改问题,达到整改要求,同意通过验收。
二、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十
(一)问题表述
问题编号十:蓝天保卫战方面,2022年城市环境空气优良天数比率因未达到自治区考核要求被自治区约谈;2023年第一季度在不利气象条件下,露天焚烧秸秆和露天熏腊肉等现象较为普遍,大气污染天气应对能力相对薄弱,导致**市第一季度 PM2.5浓度全区最高,拉高全区全年 PM2.5浓度水平,1—9月**市优良天数比率、PM2.5浓度均排名全区倒数第二。
(二)责任单位
****委员会、****政府
(三)整改情况
措施27:建立秸秆科学有序焚烧工作制度和方案,开展报备制的有组织焚烧。组织乡办落实网格员管理制度,强化“定点、定时、定人、定责”管控,实行清单式责任管理。要求网格员于秋冬大气污染天气高发、频发期间对露天焚烧、露天熏腊肉等现象多发生的敏感点、易发点加强巡查。确保露天焚烧(熏腊肉)问题及时发现、及时解决。
措施28:严格按照有关文件要求,狠抓秸秆综合利用工作。2023年全区产生秸秆5700吨,可收集量5500吨,已利用量5250吨。综合利用率达95%,秸秆综合利用工作达到了预期效果。开展秸秆综合利用知识宣传,使广大农户的环保意识得到明显提高,大部分秸秆得到了妥善堆放和重复使用,发展了农村循环经济,推进乡村生态文明建设。
措施29:进一步加强对辖区主次干道洒水降尘和深度清洗工作。污染天气预警期间,积极响应污染天气应急,加强对重点路段路面无砂土遗留、隔离栏、护栏、路牙石清洗作业的监督检查;主**范围内的重型车辆通行路段、扬尘重点管控区域24小时保持湿润。
措施30:制定并印发《2025年**区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方案》,积极响应污染天气应急,区级领导对应急保障工作进行包干应对,分成两组对八中国控站点、信义路13号国控站点周边开展巡查,发现问题立行立改,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
(四)验收情况
2026年1月1日,****政府****环境局、区城管局、区住建局、区农业农村局、乡(街道)相关部门对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编号十)“蓝天保卫战方面问题”整改工作进行验收,验收组一致认为,通过落实整改责任、认真整改问题,达到了整改要求,同意通过验收。
公示时间:2026年2月26日至2026年3月10日,共10个工作日。
受理部门:****办公室
联系电话:0773-****122
联系地址:**市**区环**二路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