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部令第4号)等相关规定,现将“****年产20万吨液体聚合硫酸铁和年产3万吨固体聚合硫酸铁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有关事宜进行第一次信息公示,以便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及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公众的监督。公示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年产20万吨液体聚合硫酸铁和年产3万吨固体聚合硫酸铁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建设单位:****
项目位置:**市****村委社塱坑
建设内容:本项目利用硫酸亚铁生产液体和固体聚合硫酸亚铁,项目计划建设亚铁专用仓库200平方米,3000立方米储存池1座,溶解池2座、反应罐3台,喷雾干燥塔1套,实现物料干燥环节的自动化升级,建设成品仓库3000平方米,提升物资仓储容量与管理规范化水平,建设100立方米储罐2台,强化原料储备保障能力。项目建成后可年产20万吨液体聚合硫酸铁和年产3万吨固体聚合硫酸铁。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联系地址:**市****村委社塱坑
联系人:董先生
联系电话:138****1906
邮箱:****@126.com
(三)环评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迪****公司
联系人:彭工
联系电话:156****2372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W020********9122449069.docx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在本信息公开后,以信函、电子邮件、电话或者其他联系方式提出公众意见,将公众意见表提交至建设单位(不接受与环境保护无关的问题)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次公示时间自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