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比选条件
振华**侧(先惠智能、中南智能段)绿化带工程已具备招标比选条件,现在对该项目进行公开竞争性比选,特邀请符合资格条件且有实力的比选申请人参加比选申请。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项目名称:振华**侧(先惠智能、中南智能段)绿化带工程
2.2建设地点:振华**侧中南智能和先惠厂区段
2.3资金来源:自筹
2.4工期:60日历天
2.5项目概况:****园区89号地块先惠智能、中南智能****园区建设,目前园区89号地块已开发建设完成,根据园区企业诉求,对振华**侧人行**侧中南智能和先惠厂区段砖砌围墙进行拆除,并对该段退让绿化带进行绿化美观。总投资约58.5万元。
2.6比选范围:振华**侧(先惠智能、中南智能段)绿化带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含:1)拆除并外运振华**侧人行**侧(中南智能和先惠厂区段)砖砌围墙和混凝土地坪;2)对振华**侧中南智能和先惠厂区段退让绿化带回填种植土后,栽种乔木、灌木,铺贴草皮等;3)局部人行道含非机动车道恢复等内容。具体范围和内容以比选人要求为准。
2.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并验收合格。
2.8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000年279号相关规定进行保修及满足比选人的质保要求。
2.9上限值:根据****建设厅湘建科函〔2025〕150号文关于执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标准》及配套工程量计算标准的通知及其配套解释文件、《**省修缮定额》等现行相关文件、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计价,材料价格按施工同期《**建设造价》、**区财评相关定价及市场询价等计取,将按实结算优惠率不低于6.5%作为比选控制价。
3、资格要求
3.1比选申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省外入湘企业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进行了基本信息登记。
3.2企业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3.3企业具有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
3.4拟任项目负责人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注册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5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执行湘建建〔2020〕208号文规定,招标比选阶段按要求配备项目负责人并提供相关资料,其他关键岗位人员由中选人在中选后配备,且关键岗位人员不得有在建项目。
3.6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应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如不能提供真实性证明的,则在比选申请文件内提供证书真伪查询官方查询网址及结果)。省外企业提供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如不能提供无在建证明的,则在比选申请文件内提供其官方查询网址及结果);
3.7拟任本次投标的项目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保障部门出具的递交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近半年连续三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复印件)标书代写
3.8与比选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比选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比选申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比选项目比选申请;
3.9本次竞争性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近半年是指2025年8月至2026年1月。
4、评审办法
本项目评审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5、竞争性比选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比选申请者,请从2026年2月27日起(**时间,****开发区-通知公告(http://yhjkq.****.cn/xxgk50/tzgg39/)进行网上下载/获取竞争性比选文件。
5.2申请人若对竞争性比选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2026年3月1日17:00时(**时间)前(含)以不署名的形式发送邮件至邮箱****@qq.com,疑问不得透露单位和个人信息,不得出现申请单位名称。
5.3项目答疑文件、竞争性比选文件修改以及****经济开发区网站-通知公告(http://yhjkq.****.cn/xxgk50/tzgg39/)答疑专区网上发布,敬请获得竞争性比选文件的所有申请人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比选人概不负责。
6、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
6.1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比选申请截止时间,下同):2026年3月4日14:30(**时间)。标书代写
6.2比选申请文件递交地点:**市**区康庭园17号栋四楼会议室(比亚迪路与振华路交会处的西北角)。标书代写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7、开标标书代写
7.1 开标时间:2026年3月4日14:30(**时间)。标书代写
7.2 开标地点:**市**区康庭园17号栋四楼会议室(比亚迪路与振华路交会处的西北角)。标书代写
7.3 比选申请人必须派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承诺书》原件、比选申请文件准时到会;否则,其比选申请将被拒绝。
8、比选申请保证金
8.1采用承诺的形式,格式详见比选文件;
8.2未按要求承诺的,****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9、行政监督:公司纪委
监督电话:0731-****6108
10、联系方式
比 选 人:****
地 址:****开发区振华路579号17号栋
咨询电话:0731-****6202
联 系 人:左先生
招标代理:****
地 址:****车站北路70号万象新天公馆20楼
联 系 人:罗女士
电 话:0731-****0061
邮 箱:****@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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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