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比亚迪**新能源汽车产业园饰件配套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拟批准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相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受理比亚迪**新能源汽车产业园饰件配套项目做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内容摘自环评)公示期为2026-02-28至2026-03-05,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根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做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方式:0794-****313/0794-****988
通讯地址:**省**市临****广场B****中心314
邮 编:344000
| 项目名称 | 比亚迪**新能源汽车产业园饰件配套项目 |
| 建设地点 | 抚****开发区赣闽**产业园保税大道199号 |
| 建设单位 | **** |
| 编制单位 | **** |
| 项目概况(评价单位提供) | 比亚迪**新能源汽车产业园饰件配套项目属于扩建项目,主要行业类别为:C2929塑料零件及其他塑料制品制造、C3670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C4220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位于抚****开发区赣闽**产业园保税大道199号(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6°24'57.978 、北纬27°53'15.325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依托厂区现有:主体工程(11#厂房、12#厂房)、公用工程及环保工程等(废气处理措施提升改造、****处理站、危废贮存库、一般固废暂存库),并在11#厂房新增相关废气处理措施。项目主要以PP废塑料、PP新料、PA66新料、PC新料、ABS新料、玻璃纤维、耐热助剂、增韧剂(MBS)、兼容剂(EMA)、滑石粉、抗氧剂、润滑剂、色母与膜纸等为原辅料,11#厂房:废料造粒经分选、上料、撕碎、破碎、除铁、二次破碎、清洗、脱水、造粒、冷却、吹水、切粒、过筛、除铁、均化烘干、分装、入库等工序,新料经拌料、造粒、冷却、吹水、切粒、过筛、除铁、均化烘干、分装、入库等工序,年产塑胶粒子10万吨,其中PP塑胶粒子88000t/a、PA塑胶粒子3000t/a、PC塑胶粒子3000t/a(自用36t/a)、ABS塑胶粒子3000t/a、PC+ABS塑胶粒子3000t/a(自用1764t/a);12#厂房:通过裁切、吸塑、粗切、冲切、注塑、包装入库等工序,年产ins件180万车付。扩建项目年产塑胶粒子10万吨、ins件180万车付。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评价单位提供) | (1)废气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破碎废气、再生造粒废气、改性造粒废气、吸塑废气、投料废气、注塑废气、恶臭废气、RTO天然气燃烧废气等。 再生造粒废气、改性造粒废气、恶臭废气与RTO天然气燃烧废气收集后,经“三级干式过滤+RTO燃烧”处理,由20m高排气筒(DA020)排放,排放废气中非甲烷总烃、苯乙烯与甲苯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4部分:塑料制品业》(DB36/1101.4-2019)要求;颗粒物、氮氧化物、二氧化硫、丙烯腈、乙苯、1,3-丁二烯、氨、酚类、氯苯类与二氯甲烷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及其修改单要求;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要求;氰化氢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要求。 吸塑废气、注塑废气、恶臭废气收集后,经“三级活性炭吸附”处理,由15m高排气筒(DA019)排放,排放废气中非甲烷总烃、苯乙烯与甲苯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4部分:塑料制品业》(DB36/1101.4-2019)要求;丙烯腈、乙苯、1,3-丁二烯、酚类、氯苯类与二氯甲烷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及其修改单要求;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要求。 破碎废气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处理后无组织排放,投料废气仅定性分析,通过加强密闭收集、源头控制、运输控制及厂区绿化等措施,降低项目无组织排放废气对环境的影响,厂界无组织废气中非甲烷总烃、苯乙烯与甲苯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4部分:塑料制品业》(DB36/1101.4-2019)要求;颗粒物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及其修改单要求;氮氧化物、二氧化硫、酚类与氯苯类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要求;臭气浓度与氨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要求;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 (2)废水 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地面冲洗废水、清洗废水与直接冷却废水。生活污水与地面冲洗废水经化粪池处理;清洗废水与直接冷却废水依托北厂区现有污水站处理,经涂装废水处理系统“涂装废水池十反应槽+沉淀池”预处理后排入综合废水处理系统处理“综合废水池+pH调节十生物选择池+水解酸化+SBR反应池+中间水池+过滤+回用水池(预留)+巴歇尔槽”。处理后废水排入****处理厂,各排放因子满足****处理厂纳管标准。****处理厂深度处理达《****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尾水经凤岗河最终汇入抚河。 (3)噪声 项目噪声主要来自各生产线、水泵、风机等生产设备运行噪声。通过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减震、隔声、消声等措施降低对环境的影响。厂界环境噪声排放营运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固废 项目固体废物主要包括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分选及除铁废物、清洗废渣、废网筛及不溶物、调试废料、裁切边角料、不合格产品、废包装材料、粉尘、废蓄热体等,清洗废渣交由第三方单位无害化处置,其余分类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危险废物主要有废活性炭、废机油与废机油桶、含油抹布与手套等,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厂区内的危废贮存库,定期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5)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在运行期可能对土壤和地下水造成污染。针对可能造成的污染,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将危险废物贮存库、污水管道、直接冷却循环水池与污水处理构筑物等区域设为重点防渗区,防渗要求为等效黏土防渗层Mb≥6.0m,K≤1×10-7cm/s或者参照GB18598执行;将生产区域与一般固废暂存库等设为一般防渗区,防渗要求为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m,K≤1×10-7cm/s或者参照GB16889执行;除重点、一般防渗区域其他建筑区,如办公区为简单防渗区,进行一般地面硬化。建立经常性的检修制度,每年对厂区的污水处理设施、固体废物暂存间及污水管线进行一次或两次全面的检查以便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解决,及时更新维护各类污水输送储存中转设施。加强生产管理,杜绝事故性排放和泄漏。 (6)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本项目环境风险主要为机油/废机油、天然气、废气中的丙烯腈、废气中的苯乙烯、废气中的甲苯、废气中的乙苯与废气中的1,3-丁二烯等危险化学品储存和使用过程中发生的泄漏引起中毒、火灾或爆炸,以及废气、废水事故排放等引发的风险。 项目各类生产车间、原料库、污水处理站、危废暂存库做好防腐防渗处理,设置有毒有害、易燃易爆气体泄漏检测报警装置、视频监控等措施,依据“单元-厂区-园区”设置围堰、事故池等三级防控体系,编制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和更新。通过风险防范措施的落实和应急预案的建立,可以较为有效地防止风险事故的发生或进行有效处理,确保环境风险可控。 |
| 公众参与情况(评价单位提供) | 拟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工作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有关要求进行了网上公示、报纸公示,未收到反馈意见。 |